關于開展四川林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已建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公眾參與調查環評公示(第一次)
公示單位:四川林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關于深入開展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檢查的通知》(環發【2009】112號)的要求,四川林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為黃磷生產企業,涉及鉛、鎘、汞、鉻、砷等重金屬以及氟化物、磷等,因此需要對現有企業進行環境影響后評價,清查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存在的環保問題,并提出整改解決措施;根據“《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05]152號)”和“四川省環境保護局關于依法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川環發[2006]1號””的要求,需要對現有企業進行風險排查,清查企業風險源的防范措施的可行性以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對存在的風險問題提出解決措施,避免出現風險事故。
通過后評價分析企業生產設施及環保設施的變化情況,分析是否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對應當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包括重金屬污染防治措施、風險防范措施等提出整改措施,以有效控制污染物實現達標排放,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及擾民現象。
您若需進一步了解有關該建設項目有關的環境問題,以及對項目有關的環保方面有意見或建議的,歡迎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日內來電或來函聯系。
環評單位:成都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王曉春
聯系電話:87051523
建設業主:四川林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20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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