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駿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項目建設期間及建成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進行詳細的分析、預測和評價,對項目的環境可行性提出明確的結論,并公示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概況,具體如下。 一、建設概況 項目概況:河南駿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67年,前身系駐馬店地區化肥廠,2023年8月,河南駿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組成功,更名為河南駿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河南駿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現有3個生產廠區,劃分為5個分廠或系統。分別為一分廠、純堿廠(二分廠)、四分廠、合成氨廠(三分廠)和能源動力廠。本項目是以新代老、技術升級改造項目,采用先進氣流床粉煤氣化代替部分純氧氣化裝置。在充分利用合成氨廠現有工藝裝置(如氨合成塔、硫回收裝置等)、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的同時,新建空分裝置、煤氣化裝置和煤氣凈化裝置,改造合成氨廠合成氣壓縮工序等。項目總投資172405萬元,改造項目合成氨30萬t/a。 二、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河南駿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駐馬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興業大道東側練江路南側 聯 系 人:林工 電 話:13598948230 三、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河南省科悅環境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鄭州市綠都廣場C座1013室 郵 編:450002 聯 系 人:李工 電 話:17788167860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大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含顆粒物廢氣采取“覆膜布袋除塵器”處理后排放;磨煤干燥廢氣、高壓過熱蒸汽加熱爐煙氣采用“低氮燃燒”處理后排放。低溫甲醇洗尾氣采用“水洗”處理,真空閃蒸不凝氣、汽提塔尾氣、熱再生塔尾氣送硫回收工序、化驗室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污水處理站廢氣依托現有工程廢氣處理措施“生物滴濾”處理后達標排放。 產生的含顆粒物廢氣采用覆膜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化學肥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557-2023)(備煤、輸送、進料過程中顆粒物≤10mg/m3)限值要求。 低溫甲醇洗尾氣采用水洗塔洗滌處理后,尾氣中甲醇和H2S排放濃度為滿足《化學肥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557-2023)中排放限值(甲醇≤50mg/m3,硫化氫≤5mg/m3)的要求。 過熱蒸汽加熱爐煙氣采用低氮燃燒工藝,燃燒后的廢氣中顆粒物、SO2和NOx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089-2021)中排放限值(顆粒物≤5mg/m3,SO2≤10mg/m3,NOx≤50mg/m3)。 磨煤氣廢氣中SO2和NOx排放濃度和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硫回收裝置依托現有工程,硫回收尾氣送往現有工程鍋爐尾氣脫硫裝置處理,二氧化硫的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089-2021)中排放限值(SO2≤10mg/m3);硫酸霧滿足《化學肥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557-2023)中排放限值(硫酸霧≤30mg/m3)的要求。 污水處理站排放的H2S和NH3排放濃度可滿足《化學肥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557-2023)中排放限值(氨≤10mg/m3,硫化氫≤3mg/m3)要求。 項目排放的NMHC濃度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要求。 (2)地表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廢水按照來源分為生產工藝廢水、實驗室廢水、設備清洗廢水、真空系統廢水、地面沖洗水、廢氣處理系統噴淋塔廢水、循環冷卻排污水、脫鹽水制備廢水、冷凝液精制廢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依托公司現有廢水處理系統,處理規模為575t/h,目前最大處理量為220t/h,處理工藝為:“混凝氣浮+A2/O+MBR”;本次改建項目廢水產生量為63t/h,產生的水量能夠依托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廢水滿足《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538-2017)要求,以及駐馬店市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要求后,排往駐馬店市第三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放。項目廢水對地表水的影響可接受。 (3)地下水影響 在正常工況下,如果是生產車間等可視場所發生硬化面破損,及時采取措施,不會任其滲入地下水,正常工況下建設項目運行對地下水環境影響很小。在非正常情況下,污染物下對廠界和敏感目標不產生超標現象,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但是仍需要對各污染單元進行長期地下水水質監測,一旦發現監測井出現異常,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4)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聲環境評價等級為三級,評價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21)要求進行了預測。項目建成后東、南廠界噪聲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北廠界和西廠界噪聲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a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固廢均可得到合理處置或綜合利用,各項固體廢物的處置均符合“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要求,其中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廠區內臨時貯存設施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在認真落實環評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不會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6)環境風險影響 本項目建設既運營過程嚴格落實各項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盡可能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避免區域環境受到影響。在確保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的基礎上,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7)土壤環境影響 項目正常情況下,不會對土壤造成影響,在防滲措施破損失效的情況下,土壤中的污染物在個別時段,個別因子出現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篩選值的現象,因此要求建設單位做好防滲,并定期進行檢修,按照跟蹤監測計劃,實施跟蹤監測,防止對土壤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五、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主要征求項目周邊3km范圍內的公眾意見,及其他可能受項目建設環境影響的公眾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將意見表發至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人郵箱,在規定時間內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附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調查表 河南駿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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