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50萬噸/年航煤擴建改造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12]77號)以及“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的要求,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情況公示如下: 1、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50萬噸/年航煤擴建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 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 項目地點:吉林市龍潭區榆樹街乙烯路吉林石化高碳醇廠內預留地,不另新征用地。新建航煤裝置位于現有航煤裝置西側預留地,新增航煤產品儲罐位于現有航煤成品罐區內預留地。 建設性質:改擴建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新建一套25萬噸/年航煤加氫裝置(高碳醇廠內現有一套25萬噸/年航煤加氫裝置,項目建成后高碳醇廠航煤生產能力達到50萬噸/年),并對配套的油品儲運設施進行改造,包括新增4臺3000 m3航煤產品儲罐,新增3個鐵路裝車鶴位及油氣回收設施(處理現有及本項目航煤產品鐵路裝車及清洗航煤油罐車產生的油氣)。項目其它公用消耗及環保設施均充分依托現有設施。 項目總投資:10463萬元。 2、區域環境質量現狀 (1)大氣環境質量現狀 建設項目所在區域常規因子SO2、NO2、PM10、PM2.5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特征因子NMHC、TVOC和H2S均滿足相關標準要求。吉林石化現有廠界NMHC最大監測濃度為1.57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聲環境質量現狀 廠界噪聲晝間監測結果為43.6~63.5dB(A),夜間監測結果為43.0~53.8dB(A),廠界噪聲晝、夜間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 (3)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評價區內個別點的氟化物、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其余各項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5)Ⅲ類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氟化物、高錳酸鹽指數超標主要與本區域地下水原生沉積化境有關。本項目的特征污染物石油類未檢出。 3、建設項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1)施工期污染源 1)廢氣:主要來源于地基的開挖、建筑材料的裝卸運輸、挖掘泥土等產生的揚塵。 2)廢水:主要是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產廢水主要為施工設備清洗和水泥養護排水,水量小,主要污染物為泥沙、SS、油類;生活污水一般指施工人員生活或食堂排放的生活污水。 3)噪聲:主要包括機械設施安裝、儲罐和設備安裝等,主要噪聲設備為打樁機、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混凝土攪拌機、車輛運輸,以及設備安裝中的機械碰撞等。 4)固體廢物: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過程產生的各種廢建筑材料,如碎磚塊、水泥塊、廢木料、工程土等,生活垃圾主要是食堂垃圾及工人在生活中的廢棄物。 (2)運營期污染源 1)廢氣:有組織廢氣主要是裝置反應進料加熱爐和分餾塔底重沸爐產生的燃燒煙氣,主要污染物為SO2、NOx、顆粒物;及航煤成品火車裝車油氣回收設施排氣筒排放的油氣,主要污染物為VOCs。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來自裝置區和儲運系統,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 2)廢水:主要包括裝置區及儲運系統產生的含硫污水和含油污水,廢水中污染物主要為COD、SS、石油類、氨氮和揮發酚等。 3)噪聲:項目主要設備為加熱爐、空冷器、機泵等,源強為80~90dB(A)。 4)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廢催化劑、廢瓷球、廢過濾殘渣、廢脫硫劑、清罐底泥等。 4、主要環境影響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1)大氣環境影響與評價 本項目建成后,航煤裝置加熱爐、重沸爐燃燒煙氣、油氣回收廢氣通過排氣筒排放,經過預測可知,排放的廢氣中各污染物的下風向最大落地濃度對周圍環境空氣的貢獻值較小。 (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投產后,廢水外排量2.31t/h,外排廢水經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標準后最終進入松花江。由于項目新增廢水外排量很小,因此本項目的建設不會對項目周圍地表水造成影響。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建成后,產生的廢水全部充分依托廠內污水處理場處理。在加強管理和采取適當的防滲措施的前提下,項目產生污水不會對項目周邊地下水造成不利影響。 (4)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本項目新增噪聲污染源較少,項目建成投產后,新增設備對廠界噪聲貢獻值較小,且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 (5)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本改建項目實施后,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廢催化劑、廢瓷球、廢脫硫劑、清罐底泥等,總產生量4.036t/a。固廢處置可充分依托現有固廢處置系統,無外排,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5、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50萬噸/年航煤擴建改造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城市環境功能區劃和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布局合理;所排放污染物實現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質量影響甚微;項目具有環境風險可接受性和公眾認同性。因此,在充分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三同時”,強化環境管理和風險預防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6、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向建設單位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發表對本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建設單位的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名稱: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 聯系地址:吉林市龍潭區榆樹街乙烯路 聯 系 人:杜工 聯系電話: 0432-63903658
7、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主要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吉林石化公司周邊的民眾、企業、政府部門代表。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 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并請簡要說明原因; (2) 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所采取的各項環保措施是否可行,如不足請補充; (3) 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的建設還有什么其他具體意見。 8、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提出寶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