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機場口岸非現場設施-國檢口岸疾控中心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上報前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北京新機場口岸非現場設施-國檢口岸疾控中心項目 建設地址: 項目位于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北京新機場工作區D-02-03地塊,在建北京新機場航站樓東北側。 建設內容: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疾控中心綜合辦公樓和門診實驗綜合樓,建筑用地面積1034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261平方米。其中綜合辦公樓位于地塊南側,以功能用房為主,地下室建筑面積188.55平方米,包括入口大廳及消防水泵房、樓梯間、消防水泵房等。一層建筑面積為1032.90平方米,包括部樓梯間、水泵房、空調設備用房、庫房、實驗室處理前室和實驗室。二層建筑面積1039.36平方米,包括少量設備用房,其他主要是辦公用房、 培訓用房。門診實驗綜合樓位于北側,一層建筑面積1965.65平方米,包括入口大廳、血常規、尿常規、放射科檢查、接種區和隔離區域的負壓病房等業務用房。二層建筑面積1975.68平方米,包括各科室體檢、核磁區和普通隔離病房等業務用房。三層建筑面積1975.68平方米,包括艾滋病檢測區、瘧疾實驗區、PCR實驗區等實驗用房。四層建筑面積1975.68平方米,包括生物恐怖因子實驗區、結核檢測實驗室、微生物實驗室、醫學媒介試驗區等實驗用房。 二、建設項目施工期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相應環保措施要點 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揚塵、施工噪聲、建筑垃圾、施工廢水,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主要為施工廢氣和施工噪聲。 (1)廢氣 施工揚塵產生的主要環節為: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運輸。揚塵量的大小與施工現場條件、管理水平、機械化程度及天氣等諸多因素有關,采取設置圍擋等措施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較小。 (2)施工噪聲 施工期噪聲主要由推土機、挖掘機、壓路機、打樁機等在施工過程中產生,施工機械噪聲一般超過80dB(A),屬于短期影響。嚴格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施工,夜間禁止施工。 三、建設項目營運期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相應環保措施要點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設備噪聲、廢氣、廢水、固體廢物。 (1)污水:疾控中心建成投產后,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醫療廢水(實驗室廢水)。運營后廢水排放量約為 24.61t/d,6252.5t/a, 項目生活污水和醫療廢水是分別排放,設置二條污水干管將醫療廢水和生活廢水分開處理,生活廢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與多級強化處理后的醫療廢水合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新機場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①病控制中心 BSL-2 疾生物實驗室的排氣,均經高壓滅菌器滅菌、紫外線殺毒。②垃圾收集點必須采取密閉、除臭措施,并保證與周邊大樓的距離,醫療垃圾運輸車輛避免在人群活動高峰進出疾控中心。③污水處理廢氣采用消毒處理,使廢氣對周邊環境影響最小。④加強廠區的綠化,提高疾控中心周邊綠地率。 (3)噪聲:①設備選型時盡量選用低噪聲、低振動的先進設備,聲源聲壓級較高的設備應考慮隨機配套噪聲治理設施,優先選用低噪聲空調離心通風機和低噪聲增壓水泵。②對已有振動的設備采取隔振減振措施,如安裝橡膠或彈簧減震器、彈性吊架、管路選用柔性接頭等;對送、排風系統作消聲處理,如在風機進、出風口處設置消聲器;③柴油發電機房類的專用機房和泵房應置于設備用房并采用吸聲、消聲材料、減震等隔聲、吸聲、消聲措施;對噪聲較大的機房應采用特殊處理將其與建筑的其他部分隔離,包括采用雙層墻夾吸音材料、雙道門等。本項目柴油發電機房、水泵房設有專用機房,位于西面,此類設備機房遠離較為敏感的病房區,污水處理站的水泵設置于密閉的房間內并 以多孔介質做減振墊,水泵與管道連接時采用柔性方式。 (4)固廢:項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疾控中心生活垃圾箱,每天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至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定點堆放、轉運到醫療危廢暫存庫房;醫療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污水處理站和醫療暫存處產生的污物、污泥貯運應避開交通高峰期,屬危險廢物,消毒、脫水臨時貯存,定期交付有資質單位統一處置。實驗室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在堅持“三同時”原則,切實落實各項規劃方案的要求,采取切實可行的環保措施,特別是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各種污染物的國家和北京市排放標準的基礎上,本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看是完全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單位地址:北京市首都機場二緯路8號中國服務大廈C區7層 郵政編碼:100621 聯系人:宋紅軍 六、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 單位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大紅門路1號 郵政編碼:100076 聯系人:李工 七、報告簡本查閱 公眾可以在本公示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下載該項目報告書簡本,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或者其他方式向評價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您是否支持本項目的建設? (2)您認為項目的選址是否可行? (3)項目的建設對您的生活質量有何影響? (4)項目建成后是否能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5)本項目的施工期對你的影響主要是哪方面? (6)項目營運期主要環境影響是哪方面? (7)本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是否可以承受? (8)你對本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滿意? 九、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個人或單位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和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 十、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示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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