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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500萬件自潤滑軸承、5300萬件汽車零部件、24200萬件金屬零部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蘇州合巨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1998號)編制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了聽取項目所在區域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對該建設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現將其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2018-320509-36-03-529520年產20500萬件自潤滑軸承、5300萬件汽車零部件、24200萬件金屬零部件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投資總額:20500萬元 行業代碼:C3670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家路以西、烏金路以北,本項目為自購土地建房,項目東側為富家路;項目西側為空地;項目北側為空地;項目南側為烏金路。 項目概況:明陽科技(蘇州)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0500萬件自潤滑軸承、5300萬件汽車零部件、24200萬件金屬零部件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家路以西、烏金路以北,占地面積為27300m2。項目總投資20500萬元,項目建成后,共需職工180人,一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300天。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施工期主要影響因素: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必將形成新的開挖面,由于土體結構的擾動破壞了原有地貌和地表植被,使土壤的抗蝕能力減弱,造成施工區域的水土流失會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因項目基礎的開挖工程不大,建設期不長,并且在施工過程中建設方會采取包括設置臨時攔擋、臨時排水溝、臨時種草和表土剝離等臨時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結束后建設方會采取包括設置擋土墻、綜合護坡、截水溝、排水溝、排水暗溝、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以及綠化、種草等植物措施進行水土防治工作,而且在本項目建成后,廠區內將進行道路硬化和綠化,這些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采用使得施工期形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較好的控制。 營運期主要影響因素:本項目員工生活污水對水環境有一定影響;生產過程廢氣主要為噴砂工序產生的粉塵、注塑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脫脂產生的SO2、NOX、煙塵廢氣,如處理不當會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生產設備機械噪聲對周邊聲環境有一定影響;金邊角料、金屬屑、噴砂機廢氣處理設備收集的粉塵、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包裝桶和生活垃圾等如貯存、處理不當會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三、建設項目擬采取的環保治理措施 1、廢氣 本項目注塑、脫脂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項目脫脂工序產生的氮氧化物、注塑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機加工焊接產生的煙塵顆粒物、噴砂工序產生的粉塵、潤滑防銹工段和PTFE復合工段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參考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限值。天然氣燃燒廢氣SO2、NOx、煙塵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濃度限值
①有組織廢氣:對本項目有組織排放,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推薦的估算模式——AERSCREEN進行估算(點源),在不考慮地形、建筑物下洗、岸邊煙熏情況下計算項目各排氣筒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及占標率。 根據估算結果及評價等級判別表,正常工況下本期項目污染物最大占標率出現在NOX,最大占標率為0.86%(處于<1%),為三級評價,對環境空氣影響較弱,在可控制范圍內,不會改變現有空氣質量類別。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規定,三級評價不需要進行進一步預測和評價。 ②無組織廢氣:本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為PTFE復合工藝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潤滑防銹處理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機加工過程中切割鉆孔產生的金屬煙塵、焊接煙塵、注塑工藝產生的未被收集的機廢氣(非甲烷總烴)。 環評利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推薦的估算模式AERSCREEN預測無組織排放廢氣廠界達標情況。 根據估算結果及評價等級判別表,正常工況下本期項目污染物最大占標率出現在NOX,最大占標率為0.86%(處于<1%),為三級評價,對環境空氣影響較弱,在可控制范圍內,不會改變現有空氣質量類別。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規定,三級評價不需要進行進一步預測和評價。經預測,本項目應從廠界向外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本項目廠界距周邊最近的居民區720m,因此以廠界為起點分別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可行。 在此基礎上,項目排放的廢氣對周圍的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2、廢水 項目水實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過雨水管網就近排入附近水體。本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接管至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東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尾水排放至吳淞江。生活污水排放量為5184t/a,在污水廠的設計負荷內,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污水廠的接納標準),廢水較易處理,對污水廠基本不造成沖擊,因此本項目廢水對周圍地面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燒結爐、噴砂機、機器加工設備、風機等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在采取相應的防噪、降噪、消聲措施后,經預測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副產物主要為邊角料、金屬屑、噴砂機吸塵器收集的粉塵噴砂機廢氣處理設備收集的粉塵、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防銹油廢潤滑油包裝桶、廢硝酸包裝瓶和生活垃圾等。金屬屑經收集后外售,廢活性炭、廢油包裝桶、廢硝酸包裝罐屬于危險固廢,委托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處理后進行衛生填埋。固廢全部有效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綜上所述,擬建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清潔生產水平優于國內平均水平,在認真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達標排放,并按當地環境管理部門下達的排放總量指標進行控制;項目建設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不會改變項目周圍地區當前的大氣、水、聲環境質量的現有功能要求。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使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各項措施得到落實和實施。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上來說,擬建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在公示網頁查詢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本,必要時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更多相關補充信息。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公眾參與調查的對象主要是在沿線居住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征求公眾的主要意見包括當地環境質量現狀,對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設及運營對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對工程建設的態度以及其他意見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1)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豐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方工 聯系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吳江經濟開發區龐金路 聯系電話:18662527065 郵編:215200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蘇州合巨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1998號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珠江南路211號1幢1441室 聯系人:高工 電話:0512-68136963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個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將為公告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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