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公示 一、項目基本建設情況 本項目水源地位于廠區以北上游約4km處的一個峽谷內,地勢較廠區高出132米,除水井房外,水源地周圍2km范圍內無任何建筑物,無任何生產設備、車間,無任何污染源,同時在水源以外300米范圍內限制放牧,且水源位于上游地區,地勢較高,不易被污染。 本項目主要在現有廠區內新建1號聯合生產車間增加三條礦泉水灌裝生產線,并將原有2號聯合生產車間內的一條生產線搬遷至1號生產車間內,共4條生產線,擴大生產規模至4萬噸每年,其他配套設施全依托廠內現有設施。主要環保依托設施為化糞池、污水處理站和沉淀池。廠內現有環保設施能夠滿足擴建后的污染物處置要求。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總投資59643.7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40.2萬元,占總投資的0.06%。項目實際總投資50039萬元,其中實際環保投資139.05萬元,占總投資的0.28%。 二、項目驗收內容 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內容主要包括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驗收范圍包括環評及環評批復要求對項目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各項管理制度情況進行核實。 三、項目建設過程 項目于2010年3月委托西藏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編制《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0年4月9日取得拉薩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的批復文號為(拉環發〔2010〕55號),于2010年4月正式開工建設,于2010年11月工程竣工,于2011年3月進行調試、試生產。由于用電問題導致項目2018年初全部工程竣工,2018年3月擴建項目全部投產。 本項目久未驗收的原因:項目用電的問題未得到解決,二期項目部分建設內容未能實施。2009年5月當時由當雄縣政府出資、自治區農網辦負責給牧區解決用電問題,由于施工單位為截留資金,未經建設單位允許私自將建設單位周邊村組的電接到建設單位的專線上,該專線屬于建設單位產權,后被建設單位發現該情況并及時聯系縣政府解決此事,縣政府要求施工單位立即糾正,單獨給各村組拉線,但此時周邊村組農牧民不同意,并縣政府產生糾紛,從維穩大局考慮,建設單位做出讓步,同意將周邊18個村組的變壓器接入建設單位141專線,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當雄縣政府、當雄縣公塘鄉政府、農網辦簽訂了四方協議,將建設單位141專線產權交由當雄縣變電站管理,但協議簽訂后當雄縣變電站一直未接入141專線,原因是村組農牧民的電費未收,因建設單位需要擴建,用電的問題必須得解決。為此,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向縣政府答應給予協調解決,但直至建設單位項目擴建開始用電都未解決,后以維穩為由一直未給予解決,因此2010年擴建項目只能是分期實施,為保證50%擴建完成后礦泉水生產的正常進行,建設單位將瓶胚、瓶蓋生產設備搬到拉薩租廠房生產再運到當雄工廠。隨著西藏水產業的發展,項目的產能不能滿足銷售市場需求,需要對未完成的擴建項目進行實施完成。所以,建設單位經董事會批準同意投資1700萬新上一條35KV專線,脫開141專線。為此,建設單位在2018年才完成了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未實施的部分。 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是在項目內一期工程年產10萬噸礦泉水項目基礎上進行擴建。原有一期工程年產10萬噸礦泉水項目已經于2005年5月1日開工建設,2005年8月30日建成投產。拉薩市環境保護局于2007年4月20日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了驗收,驗收結論為工程環保手續齊全,組織機構健全,在設計、施工和運行階段均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環境污染,基本符合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該工程通過環境保護驗收。 四、項目驗收過程 2018年11月10日,項目建設單位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委托西藏中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2018年11月12日,西藏中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項目現場進行勘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 682號令)、《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環辦環評函[2017]1529 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有關規定,按照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求,以及根據拉薩市環境保護局對項目的審批的要求和規定、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在現場踏勘的基礎上,制定了《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驗收監測方案》,并于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對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采樣和環保檢查。現根據《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驗收檢測報告》及驗收相關技術規范等內容及要求編制完成《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工程區的整改后,于2018年12月2日在拉薩市組織了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邀請驗收報告編制單位(西藏中科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設計單位、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建設項目環評單位等單位的代表及江蘇方正環保設計研究有限公司高工師偉、四川省國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高工鐘利、宇豪環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環評工程師朱江山、南京科泓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環評工程師張春、重慶集能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環評工程師彭強等特邀專業技術專家成立《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驗收工作組并召開驗收工作評審會,驗收結果為“本工程基本落實了環評和環評批復的有關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建議本工程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結束后,我單位針對驗收意見立即對水廠進行整改,西藏中科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在結合驗收意見和整改內容的基礎上,現已編制完成《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礦泉水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報批稿。 附件1:驗收監測報告 附件2:附件(包含驗收意見) 附件3:附圖(驗收現場檢查照片及驗收會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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