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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告之二
江蘇金海豐硬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爆轟法生產1300kg/a金剛石”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告
發布日期:[2011-4-8]
1.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江蘇金海豐硬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爆轟法生產1300kg/a金剛石”項目
(2)項目地址:江蘇盱眙縣桂五鎮水沖港村
(3)項目性質:新建
(4)項目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
(5)占地面積:13600平方米
(6)職工人數:100人
(7)年工作時間:年工作日220天
2.建設項目的主要污染來源
建設項目的廢水污染源主要是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工藝廢水、水環泵廢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建設項目的廢氣污染物主要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氯氣、二氧化硫;建設項目的噪聲污染源主要是各種泵及離心機等的噪聲;建設項目的固廢主要為生產廢渣、原輔料包裝、廢水處理污泥以及生活辦公垃圾等。
3.建設項目污染防治措施
建設項目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工藝廢水和水環泵廢水經酸堿調節池處理;生活污水進入化糞池處理。處理后的水混合后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1992)標準后,作為廠區綠化及周圍山地林灌用水,不外排。
建設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含氯氣、二氧化硫的廢氣采用堿液吸收處理后通過25m高排氣筒排放。建設項目的無組織廢氣產生量較小,排放濃度也較低,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明顯影響。為了確保車間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建設項目將在生產車間設置強通風裝置,盡量降低車間無組織排放廢氣的濃度。建設項目的廢氣污染物可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
建設項目設置危險固廢堆存庫,其暫時貯存場所將按照國家固體廢物貯存的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所產生的原輔料包裝桶及包裝袋,由供貨商回收處置。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由環衛部門定期收集,衛生填埋處理。辦公室及生活垃圾將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置。最終建設項目固體廢棄物處置率為100%。
4.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1)將建設項目擬生產的產品金剛石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國發[2005]40號)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本)》(國家發改委第40號令)相對照,均不在國家產業政策所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之列,屬于鼓勵類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2)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政策,選址合理可行,也符合該區域發展規劃。
(3)該項目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經濟可行,各類污染物均可做到穩定達標排放。
(4)環境影響預測與分析結果
①水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項目廢水量小,經廠區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1992)標準后,作為廠區綠化及周圍山地林灌用水,不外排。
②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項目對廢氣進行了有效治理,能確保建設項目的大氣污染物均做到達標排放,建設項目能滿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③聲環境影響
建設項目采取綜合降噪措施后,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對周邊和項目本身的聲環境不會產生影響。
④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建設項目的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置,外排量為零,對環境幾乎沒有影響。
(5)環評總結論
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政策,選址合理可行,各項污染治理措施能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總體上對環境的影響較小,公眾普遍對該項目持支持態度,因此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考慮,該建設項目是可行的。
5.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到本項目的建設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建設單位的聯系方式見本網站11年3月17日發布的環評項目信息公告)
6.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是否滿意
(2)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
(3)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程度及反應
(4)在了解建設項目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考慮,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5)對該項目在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7.公眾發表意見的主要途徑
在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將采取問卷調查方式,征求該項目所在地周圍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環評信息在網上公示。公眾可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發表口頭意見或提交書面意見,也可就該項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況進一步作咨詢。
8.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提交書面意見(聯系方式見本網站11年3月17日發布的環評項目信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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