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環發(2006)28號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現對由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編制完成的《重慶市昌順碳素制品廠“碳素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第二次公示,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碳素制品生產項目
(2)、項目性質:新建
(3)、建設單位:重慶市昌順碳素制品廠
(4)、建設地點:重慶市永川區陳食鎮陳青橋村佛巖寺村民小組
(5)、建設內容:建設煅燒、混捏成型、焙燒、浸漬、石墨化及機加工工序,生產Ф550-850mm的超高功率石墨電極20000t/a。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建設期污染影響因素分析
本工程已基本建成,因此已不存在建設期的環境影響。
2、運營期污染影響因素分析
(1)大氣環境:①煅燒工藝廢氣;②中碎、篩分工序產生的粉塵;③混捏成型和瀝青制備工序產生的瀝青煙等廢氣;④焙燒廢氣;⑤裝卸石墨電極周圍的填充料粉塵;⑥機加工粉塵。
(2)水環境:①生產廢水;②生活污水。
(3)聲環境:工程主要噪聲源為水泵、引風機、蝸輪蝸桿傳動、破碎機及天車等設備產生的噪聲。
(4)固體廢物: ①煤氣站造氣渣;②焙燒爐煙氣凈化系統產生的瀝青焦油③生產系統收集的粉塵;④生活垃圾;⑤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產過程中的原料、輔料破碎、篩分、運輸過程中產生含粉塵污染物及無組織揚塵排放,在可能產生粉塵的點均配套設計了密閉集塵系統,并由風機送至脈沖高效袋式除塵器除塵后經15m排氣筒排放,外排煙氣符合(GBl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要求;焙燒爐裝卸填充料硅砂以及篩分、轉運等過程中易產生揚塵,在各排放點設置密閉集氣系統,采用螺旋抽吸裝置,后接袋式除塵器,達標排放; 焙燒爐煙氣是本工程的首要污染源,本工程采用高壓靜電除塵器凈化,主要污染物瀝青煙、煙塵排放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表4中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擴建的工業爐窯的二級標準,苯并芘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l6297—1996)表2二級標準。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產中產生的水封溢流水、冷卻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經“活性污泥法+過濾”處理達標后除用于水封補充水外,其余用于廠內綠化、噴灑地面和煤堆抑塵,不外排。
3、噪聲防治措施:
首先在設計上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根據噪聲設備所處的位置及類型,設置相應的專用設備間及采取隔聲、吸聲等措施;對設備設置柔性基礎,并在設備與基礎之間設置隔振、減震墊;對風機進出氣口設置消聲器。噪聲通過墻體隔阻以及距離衰減后,可現實廠界噪聲值達標。另外,在總圖布置時考慮地形、聲源方向性和車間噪聲強弱、綠化因素,進行合理布局;并在廠區四周設置常綠喬灌木隔離綠化帶,以進一步降低噪聲源對環境的影響,同時亦可美化廠區環境。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為燃煤灰渣和焙燒填充料廢棄物,燃煤灰渣出售給附近村、鎮做建筑材料,焙燒爐填充料廢棄物的成份為硅砂,可出售給鑄造企業做砂模用砂,不外排。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重慶市昌順碳素制品廠“碳素制品生產項目”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鼓勵類項目,項目選址符合重慶市永川區陳食鎮規劃;生產工藝先進,其選用的處理工藝成熟、可靠,有明顯的環境正效益和社會效益;擬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從經濟技術上可行,擬采用的生產管理及生產工藝滿足清潔生產要求;報告書提出的的風險管理措施合理可行,可將風險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項目所產生的二次污染物達標排放,則從環保角度擬建項目在重慶市永川區陳食鎮陳青橋村佛巖寺村民小組內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固定電話或者其他聯系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以查閱報告書簡本。
建設單位名稱:重慶市昌順碳素制品廠
聯系人:汪總
聯系電話:13708319166
評價單位名稱: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
聯系人:李工
電話:028-87591517
郵箱:5463138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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