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機動車回收拆解項目(遷建)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一項基本制度,而公眾參與是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眾參與的目的是在讓公眾了解項目的類型、規模、建設地點、工程內容、污染物排放情況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并落實到具體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確保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是可行的。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廢舊機動車回收拆解項目(遷建) (2)建設單位:湖南贏家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 (3)項目性質:遷建 (4)項目投資:1000萬元 (5)項目概況:廢舊機動車回收拆解項目(遷建)位于湖南省新邵縣雀塘產業園,在產業園區租賃第3棟和第5棟廠房作為該項目的使用。項目選址占地面積為12199.68m2,建設年回收1萬輛廢舊機動車回收拆解生產線,拆解對象包括報廢轎車、報廢摩托車、報廢貨車和客車。主要包括拆解車間、廢鐵停放區、消防池、發電機倉庫、電瓶倉庫、廢汽油庫等。 二、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湖南贏家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邵陽市雙清區龍須塘金屬回收公司倉庫
聯 系 人:劉總
聯系電話:13508426252 三、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湖南景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區淥江路137號環保局大樓B座 聯系人: 朱工
聯系電話:18508488951 E-mail:417957836 @qq.com四、建設項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達標排放分析 (1)環境空氣影響 項目運營期有組織廢氣主要是車殼破碎產生的粉塵,經脈沖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可以做到達標排放。估算模式預測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小于10%。因此,本項目生產過程達標排放的廢氣不會對周邊大氣環境造成明顯污染影響。 非正常工況下,估算模式預測的粉塵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52.02%,非正常工況下(未處理直排)排放的廢氣對周邊大氣環境造成明顯污染影響。因此,項目應嚴禁污染物未處理直排。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中規定,計算無組織排放源(面源)的大氣環境防護距離。由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計算結果,無組織排放的粉塵及非甲烷總烴均未出現超標點。因此,本項目不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按照GB/T13201-91 中規定,本工程的衛生防護距離應為從拆解車間邊緣分別向外50m;根據工程平面布置,防護距離北、東、南邊界均為標準化廠房,西邊為道路,無環境敏感點。因此,本工程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保護目標,滿足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2)地表水環境影響 擬建工程生產廢水包括車輛清潔廢水、零部件清洗廢水和車間地面衛生廢水,雨水管網排水口設置切換閥門,初期雨水經收集后匯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再與車間生產廢水一并經廠區污水處理站經隔油+氣浮+生化系統處理后達到相關標準后回用;食堂廢水經隔油預處理與其他生活污水進入化糞池處理,再由污水管網匯入廠區生化系統處理后達到相關標準后回用。因此,本項目運營過程產生的生產和生活污水對區域地表水環境污染影響較小。 (3)聲環境 該項目噪聲源主要來空壓機、剪斷機、安全氣囊引爆裝置產生的噪聲,其聲級范圍為60~95dB(A)。項目通過合理安排生產時間,項目夜間不生產;加強生產管理等有效控制和緩解本項目生產噪聲。根據預測結果可知,正常生產時各廠界噪聲預測值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 類晝夜間噪聲標準要求,不會對周邊聲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主要為廢蓄電池、廢液化氣罐、廢安全氣囊、廢蓄電池、含多氯聯苯的廢電容器、廢尾氣凈化催化劑、廢油液、廢制冷劑、廢電子器件及廢電路板、生產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拆解和防銹過程沾上油污的手套、抹布、廢棉絲等)、一般工業固廢(燃料油抽空后的廢油箱、有色金屬、玻璃、廢鋼鐵、橡膠、塑料、纖維等、其他可用零部件、其他不可利用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 本項目危險廢物暫存庫位于3#、5#車間西南側,定期送有資質單位處置。建設單位現已與湖南省圣恒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危廢協議。建設單位須在試生產前簽訂相關危廢委托處置、運輸協議,并報當地環保部門備案。危險廢物暫存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的要求進行,其運輸和轉運應符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方法》執行,防止危險廢物在貯存及轉移過程中產生二次污染。 一般工業固廢在3#車間和5#倉庫內集中堆放,定期外售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綜合利用或送城市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設垃圾收集站暫存,定期由環衛部門收集送城市垃圾填埋場集中填埋。餐廚垃圾經收集送有資質單位回收。 經上述措施處理后,本項目固體廢物可得到綜合利用或無害化填埋,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5)環境風險分析 本運營期存在的環境風險事故主要是由汽油、柴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及發生火災甚至爆炸等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在采取設計與本評價要求的風險防范措施后,可大大降低風險事故發生的機率,通過制定項目應急預案和采取事故應急措施,減緩風險事故對環境的影響。 五、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本項目建設與產業政策和行業政策相符合,選址符合產業園區土地利用規劃,綜合環境能與之配套,項目選址合理;項目所排污染物經本評價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處理后達標排放,對環境的影響輕微;在建設單位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三同時”制度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本項目建設可行。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以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和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項目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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