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2025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 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環境保護股份公司已基本完成《安溪2025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特此向公眾公示如下內容: 一、規劃概況 安溪2025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安溪縣龍門鎮政府負責實施。安溪2025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范圍2.73平方公里,本次規劃范圍北起美內村,南至龍翔南路,東至美卿村,西抵榜寨村,規劃范圍內主要是山地丘陵、耕地、村莊、道路和已有的工業用地。主導產業為高端智能數控技術研發生產,高端智能數控裝備制造基地,高端智能數控裝備展銷平臺,高端智能數控裝備技術培訓及企業總部。規劃居住人口規模1.6萬人,規劃產業人口規模1.25萬人,規劃城市建設用地面積245.09hm2。 二、環境影響概述 2.1水環境 安溪2025產業園污水將排入龍門鎮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成且園區內各企業污水在納入集中污水廠處理后,工業園區內企業污水排放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應執行行業排放標準,其余的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1和表4的三級標準,NH3-N參照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執行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B標準。經現狀監測,龍門溪和藍溪水環境現狀良好,從水環境影響預測可知,污水廠尾水排放不構成制約因素,達標排放的污染物增量疊加現狀后,各控制斷面均可以達到相應的標準限值,對藍溪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2.2大氣環境 產業園及其周邊村莊的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較好,規劃區及其周邊村莊的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較好,SO2、NO2、TSP、PM10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硫酸霧、氯化氫、鉛及其化合物符合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VOC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的標準值,非甲烷總烴符合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的《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的要求。根據規劃情景預測,評價建議加強對SO2、 NO2、TSP等污染因子的收集、處置措施,減少無組織、有組織排放,以保證評價范圍內大氣環境質量達到相應功能區要求。 2.3聲環境 由監測結果可知,評價區聲環境噪聲、敏感目標噪聲質量、現有工業企業廠界噪聲現狀較好,沒有出現超標現象。總體而言,產業園內的主要噪聲源為交通噪聲和工業噪聲,隨著產業園開發活動的深入,工業企業的持續入駐和區域車流量的增長,必然引起交通噪聲和工業噪聲污染的增加,聲環境質量有下降的趨勢,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控制。 規劃實施后主要聲環境影響源為路網交通噪聲,其中主干道保守預測在紅線兩側100~120m范圍內方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中2類標準,次干道和支路的影響則相對較輕,通過合理布局,避免在交通干線兩側規劃建設聲環境敏感點,同時加大防護綠帶建設等措施,基本可以消除交通噪聲影響;通過合理布局和高噪設備、車間的減震降噪處理,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基本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控制要求;社會生活噪聲預測結果顯示,規劃實施社會噪聲影響不大,可以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要求。 2.4固體廢物 本次規劃固體廢物處置內容基本合理,但是在局部方案上需要優化和完善;隨著規劃實施和區域發展,開發區固體廢物經分類回收和綜合利用之外,其產生量還是呈遞增之勢,遠期對于固廢收納對象的負荷沖擊較大,建議開發區實施過程中應進一步提高固廢綜合利用率,從源頭降低固體廢物的排放率。通過推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處置原則,做好固體廢物在貯存、運輸和處置全過程的合理控制,杜絕隨意排放,則固體廢物排放對區域環境的影響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5生態環境 規劃的實施對區內生態產生的影響是不可逆轉的,現有的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將有不同程度的改變,主要表現為規劃區的生態系統改變,生態類型趨于單一,區內生態由現有的自然或半人工生態向人工生態演替。 2.6土壤累積性環境影響 規劃實施對土壤環境的影響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而是經過長時間的累積形成的,是污染物長時間在土壤中沉積的結果。土壤污染具有隱蔽累積性、生物富集性、后果嚴重性和清除難度大的特點。這些累積在土壤中污染物可能對土壤生物、地表動植物和地下水環境產生有害影響,并且會逐步改變園區內及周邊區域土壤的理化性質,進而使土壤中的動物和微生物因土壤理化性狀變化和受到的污染影響而在種類、數量和生物量上有所變化,土壤生物群落結構趨向簡單化,特別是規劃范圍內土壤生物種類、數量和生物量還會比周邊農用地、林地土壤少得多,從而影響土壤生物多樣性。并且,沉積在土壤中的重金屬等污染物還可能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使區域人群健康受到損害。 因此,如果不采取嚴格的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規劃實施后,污染物經過長期的累積,必將會對園區及周邊區域的土壤環境造成明顯的不利影響。所以園區建成后,應定期對土壤環境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問題,已達到預防和治理的目的。 2.7社會環境影響評價 總體而言,開發區實施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妥善解決受影響的村民的勞動就業和生活出路問題,保證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或有所改善的情況下,則本開發區規劃實施的社會環境影響是利大于弊的、從社會環境影響角度論證,開發區規劃實施是合理可行的。 2.8區域環境風險分析 產業園建設帶來的區域環境風險主要包括產業類型帶來的風險、功能布局不合理帶來的風險、污染治理設施帶來的風險、交通運輸帶來的風險。風險類型包括有毒有害物質泄露,易燃易爆物品泄露、爆炸、火災,污水管網破損等。這些環境風險可能造成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的污染,生態環境的破壞以及人群健康和生命財產的損失。 三、環保對策與減緩措施 根據上述分析,本評價要求采取的環境污染減緩措施匯總如表1。 表1 本評價要求采取的環境減緩措施匯總表 | | | | | | | | (1)加快污水收集管網的建設; (2)節約用水,減少污水排放,提高水重復利用率,加強中水回用; (3)各企業污水自行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1和表4的三級標準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 | | (1)嚴格企業準入,提高入園企業環境門檻; (2)執行總體規劃制定的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 (3)優化能源結構,鼓勵使用清潔能源; (4)設置污染緩沖帶及合理的衛生防護距離; (5)采用先進的大氣污染控制技術。 | | | (1)執行噪聲功能區劃方案,合理布局; (2)嚴格控制防護綠化帶寬度,減少噪聲擾民; (3)控制區內主次干道經過敏感段的交通噪聲,沿路第一排建筑不能建噪聲敏感設施;加強車輛管理;改造現有路面; (4)從廠內平面布局、設備選擇、運營管理等方面控制工業噪聲。 | | | (1)生活垃圾:應逐步實現分類袋裝收集,由環衛部門負責清運,能回收的進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運至安溪縣垃圾焚燒廠進行統一處理; (2)工業固體廢物:提高綜合利用率;分類收集、單獨清運,不得與生活垃圾等混合; (3)危險廢物應專門收集,集中送往有資質的危廢處置機構處理,實行轉移聯單制度。 | | | (1)加強生態公益林、山地森林植被資源保護和管理; (2)落實補償征用農田耕地及園地資源損失、重視耕作土壤層取留保護利用和周側園地生態環境保護; (3)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和景觀資源; (4)生態綠化與生態建設; (5)強化水土流失防止措施。 | | | (1)防止污染入滲; (2)禁止開采地下水; (3)應制定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應急預案。 | | | (1)嚴格按照規劃的產業選擇入戶項目; (2)功能布局優化; (3)對燃料儲運、交通運輸事故、有毒有害物質排放事故的風險控制; (4)突發環境事故的應急組織。 | | | (1)做好征地安置與補償; (2)優先安排當地農村的剩余勞動力; (3)加強區域外來人口管理。 |
四、報告的初步結論 安溪2025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十三五”國民經濟規劃,符合安溪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與各相關規劃協調性較好。區域外部環境和發展機會較大,總體上區域資源和環境承載力可以支撐本開發區規劃的實施,建設節約型社會,大力開展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做好征地拆遷和失地農民的安置問題,同時加快污水配套設施的建設進度,盡早將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在對規劃進一步調整、修改、補充和完善,認真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加強環境管理和監督的情況下,可以實現規劃的環境目標,則安溪2025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具有環境可行性。 五、公眾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電子郵件向評價單位索取或致電評價單位索取。 (2)公眾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 公眾可以在相關信息公開后,以電子郵件、傳真、信函方式向環評單位及規劃實施單位咨詢和提供相關建議和意見。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3)公眾索取信息的期限:即日起10個工作日。 六、規劃實施單位和聯系方式: 安溪縣龍門鎮政府,聯系人:謝主任;電話:0595-23311186。 七、評價機構和聯系方式: 福建省環境保護股份公司,聯系人:王工,電話:0591-28081888轉2852,電子郵箱:563158596@qq.com,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球廣場28層。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詢對象:主要為項目地周邊區域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歡迎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發表意見和建議。 (2)主要事項:本次公眾參與的目的在于征求相關本項目建設的環境保護方面的事項,請公眾就環境有關問題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 九、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網上公眾意見調查。 規劃實施單位:安溪縣龍門鎮政府 規劃編制單位:福建省環境保護股份公司 公示時間: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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