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大福養殖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廣州市大福養殖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廣州市大福養殖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廣州市大福養殖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在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鎮東升村建設廣州市大福養殖有限公司項目。本項目總用地14554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7662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豬舍區、生產輔助區、污水處理區及員工生活區。項目建成后,各類豬只存欄量約為6000頭,年出欄各類豬只1萬2千頭。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1、施工期: 根據本項目特點及項目周邊的環境因素,其施工期主要的環境污染源包括: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施工揚塵及粉塵污染,施工機械、運輸車輛產生廢氣污染物;施工機械及進出車輛噪聲;施工帶來的余泥渣土等。 2、營運期: (1)廢氣:項目排放的廢氣主要有畜禽糞尿產生的惡臭,飼料加工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食堂油煙廢氣及沼氣燃燒廢氣。 (2)廢水: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員工生活污水及豬舍清洗廢水、豬尿等。 (3)噪聲:項目主要的噪聲為豬叫聲、設備噪聲、運輸車輛噪聲等。 (4)固體廢物:項目的固體廢物主要有豬糞、病死豬、生活垃圾、醫療廢物等。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1、施工期: (1)廢水 項目施工期廢水污染源主要為生活污水及施工廢水。生活污水及施工廢水經處理后回用。 (2)廢氣 項目施工期廢氣污染源主要為揚塵,污染物成分主要為TSP等。擬采取的環保措施是文明施工、灑水降塵、設置遮擋圍欄等措施,從源頭上控制廢氣污染物的產生量。 (3)噪聲 項目施工期噪聲污染源主要為機械設備噪聲、運輸車輛交通噪聲。通過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施工機械的維護保養等措施對施工噪聲進行衰減,可有效降低施工噪聲對周圍居民點的影響。 (4)固廢 項目施工期固廢污染源主要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擬采取的環保措施為:建筑垃圾應首先考慮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專用垃圾場所統一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施工期各污染物經采取以上措施,妥善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2、營運期: (1)廢氣:加強養殖區通風,保持養殖區干燥,及時清理禽畜糞便沖洗污物,優化飼料;飼料加工產生的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進行收塵,廠房密閉,同時定時噴灑除臭劑,減少粉塵、惡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2)廢水:項目生活污水及養殖廢水流入魚塘后蒸發或澆灌菜地,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 (3)噪聲: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進行基礎減振、廠房隔聲和綠化降噪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豬糞每天干清收集;病、死豬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規定要求,必須集中到無害化處理坑作無害化處理;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保部門統一收集處置。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在對項目污染物排放采取針對性措施后,項目對周圍的環境影響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評價區域環境質量良好。項目建設適應區域經濟發展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滿足清潔生產和區域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從環保角度出發,項目建設可行。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和相關資料查閱的方式
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相關資料可通過電子郵件、網上留言、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主要事項和具體形式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項目附近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和其他組織以及環保專家和其他相關部門專家。參與調查的公眾可以通過填寫調查表、當面或通過電話向調查人員敘述以及發送電子郵件給調查人員等形式表達自己對此項目建設的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公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和社會現狀的看法;公眾對建設項目可能帶來的社會經濟與環境影響接受程度;公眾對減緩項目不良環境影響的措施意見和建議等。
建設單位:廣州市大福養殖有限公司 聯系人:徐先生 聯系電話:13535202155 環評單位:廣州匯鴻環?萍加邢薰 聯系人:陳小姐 聯系電話:18802032661
建設單位:廣州市大福養殖有限公司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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