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鑫聯電子有限公司整合提升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環發〔2014〕28號)有關規定,現將本項目需要公開的環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溫州市鑫聯電子有限公司整合提升建設項目 工程概要:本項目屬于整合提升項目,選址位于甌海經濟開發區三溪工業園區瞿任路1-1號。本項目主要從事生產彩印凹版(版輥)、線路板單面板和雙面板。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水環境:生活污水、生產廢水。 大氣:電鍍酸霧、有機廢氣、粉塵、NH3。 噪聲:生產設備運轉產生的噪聲。 固廢:蝕刻廢液、槽渣、廢活性炭、化學品容器、生活垃圾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廢水: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甌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甌江。 廢氣:酸霧、有機廢氣、NH3經收集凈化后引至樓頂高空排放,粉塵經袋除塵器處理后有組織排放。 噪聲:選用先進的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等。 固廢:蝕刻廢液、槽渣、廢活性炭、化學品容器、生活垃圾等。槽渣、廢活性炭等危廢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專業單位處理,化學品容器可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衛生清運。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廢水: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甌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甌江。在此基礎上,不會對周圍地表水環境產生明顯的不利影響。 廢氣:經預測,項目廢氣能夠達標排放;廠區的無組織排放廢氣對環境影響不大。 噪聲:根據預測,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值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對周邊影響較小。 固廢:企業只要對固廢加強管理,及時回收或清運,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基本上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該項目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公示,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征詢主要事項:了解公眾對該項目環保工作方面的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項目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七、環評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名稱:溫州市鑫聯電子有限公司,聯系人:任總,電話:1386865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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