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uangzhoulk 于 2011-1-5 09:06 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文件的要求,。現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事項向公眾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
建設規模:項目用地面積27380.1m2,建筑面積38126.58m2(含地下車庫10419.06m2,地下住宅7601.11m2)。主體工程為低層住宅樓(3F)。配套工程有地下車庫(237個停車位),另設地上停車位2個。公用工程有給排水、供電(1間10kV配電房)等。環保工程包括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固廢處理設施(垃圾房)以及景觀綠化等。
本項目不設醫療服務站、商鋪、娛樂和餐飲設施,不配置柴油發電機。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內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過對周圍環境調查分析,并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咨詢工程技術人員等,基本掌握與項目規劃建設、環境相關的因素,通過數學模型計算等方法,預測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范圍,同時針對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在此基礎上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規劃報告書,以便為項目決策和環境管理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主要評價內容為:在現場踏勘、污染源調查的基礎上,把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防治對策、事故風險評價、項目建設可行性作為評價重點,分析項目建成后污染物種類及產生量,提出合理、經濟、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評價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小。
(三)征詢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提出項目環保可行性意見及要求。
2、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提出完善項目環保措施、防止項目污染的意見和要求。
3、在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初稿后,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將再次進行公告。
4、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編制完成后,查閱報告書簡本,了解情況,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將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科學、公正、合法地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五)征詢公眾意見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寶貴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