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縣長春鎮祖厝村圍海養殖項目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第二次) 為了聽取項目周邊單位和個人對霞浦縣長春鎮祖厝村圍海養殖項目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填海工程概況、主要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等進行公告,以征求公眾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有關單位或個人可在公告期間(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3日)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等單位致電或致函聯系,特此公告。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項目名稱:霞浦縣長春鎮祖厝村圍海養殖項目 建設項目概況:寧德市霞浦縣祖厝前方灘涂,地理坐標范圍為:東經120°03′10.014″~120°03′41.428″,北緯26°45′38.806″~26°46′01.741″。本項目圍海養殖用海29.5119hm2,建設海堤長2345.15m,閘門2座。海堤頂高程為6.2m,堤頂設1m防浪墻,底高程平均-0.4m(85國家高程基準);設計水閘2孔,每孔凈寬2m,頂高程15.5m,底高程-1.5m。工程圍海形成養殖水域面積24.4128hm2,以養殖縊蟶為主,配合養殖少量對蝦等經濟物種。項目總投資為758.7萬元,資金由圍海養殖項目合作投資商籌集,施工期約8個月。 本工程施工方案為:人工打沙樁→拋沙、拋石壓載→筑堤→水閘施工→堵口。 項目區為高潮灘涂區,項目圍海區退潮露灘,通過人工趕潮作業,進行海堤基礎打沙樁施工。采取人工利用壓力泵,把梅花樁打入灘涂內,海土抽出,把粗沙灌入,形成一條條沙柱,沙樁深度8.0m。 沙樁打設完成后,乘潮進行拋沙及拋石作業。拋沙寬度20.0m,厚度1.0m,使沙與海土混合凝固,形成板塊,增強海堤承受力;拋石寬度2.0m,厚度0.8m。 海堤采用固化土充灌膜袋作為堤身結構,堤心則采用海土抄砂進行填充,堤頂高程6.2m,防浪墻頂高程7.2m,堤頂寬4m,面層厚10cm,采用泥結碎石路面結構,防浪墻采用M7.5漿砌條石結構。雇傭海土抓機船,其上安設120-150kW發動機、50-80型砼泵各一臺,組成一套充灌泥袋的機械設備。高潮時,海土機?康虄,距離堤壩20m外,當潮水降至挖掘機能夠取土時,啟動發電機,連接泵車導管,將導管頭從泥袋灌口插入泥袋,挖掘機挖掘船兩側淤泥,先卸至砼泵料艙內,經檢查無塊石和雜物后,摻加水泥、外加劑、纖維網并拌和均勻后充灌泥袋。充灌袋施工期間,同時進行堤心及內坡海土抄砂的填筑,逐層筑高。 水閘施工包括圍堰填筑、閘基開挖、閘身施工等。水閘閘基的土方開挖由1m3挖掘機挖裝,3t自卸農用車運輸至回填處。閘身砼澆筑采用就地澆注法施工,混凝土由拌和機拌制,人工推雙膠輪車運輸,搭倉面腳手架入倉澆筑。 堵口工序在水閘工程全面完工后。堵口時間選擇在潮位最低的一天,如農歷初十、二十四日。當口門壓縮過程中,必須完成堵口基礎防護,包括沙樁打設、拋沙,并在外壓載拋投大塊石將口門底檻抬高。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海洋水動力和沖淤環境影響評價 根據水文動力影響預測結果,在工程實施后,總體上工程建設對工程區周邊平均流速的影響面集中在工程區周邊500m范圍內,對范圍以外的漲落潮平均流速不會產生明顯影響。工程建設后,總體上工程建設對周邊水域沖淤環境的影響范圍集中在圍堤沿線,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經過一段時間的重新調整適應后,泥沙淤積強度將逐漸趨于減弱,并達到一個新的平衡。 2、海洋水質環境影響評價 數值模擬研究發現在停止施工后較短時間內,懸砂濃度會有較大幅度的降低,因此懸浮泥沙入海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也只是局部的和暫時的。隨著作業的結束,工程海區較快會恢復到原有海域的生態環境水平。 施工船舶必須先經海事部門對其排污設備實施鉛封管理,因此施工船舶不會直接向海域水體排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 船舶含油廢水及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收集后貯存于船上污水艙內,集中到岸上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嚴禁向海域排放。 施工單位對車輛沖洗廢水和機械修配廢水進行收集,在施工運輸車輛和機械設備沖洗點附近建設臨時的隔油沉淀池,對其進行隔油、沉淀處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車輛沖洗和噴灑地面降塵,沉渣定期運往垃圾填埋場。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由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家肥使用,對海域水環境基本無影響。 運營期生活污水利用居民區現有的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家肥使用,對海域水環境基本無影響。運營期養殖排水經過濾后經水閘直接排放,對環境影響不大。 3、沉積物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經合理處理資源化利用,對海域水質的影響不大,對沉積物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運營期生活污水和生產垃圾應經過統一收集處置,這樣,運營期固廢的排放對項目區周邊海域的沉積物環境影響較小。 4、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施工期將造成底棲生物損失量5.88t、魚卵損失量為3.64×104粒、仔稚魚損失量為1.83×104尾、游泳生物損失量為13.9kg。 項目營運期海洋生態環境影響主要表現在養殖廢水排放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經預測可知,排放時排污口附近海域水質均能滿足第二類海水水質標準,對海域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5、其他環境影響評價 ①周邊村莊距離工程區距離超過200米,施工揚塵對周邊村莊的空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施工機械尾氣對環境的影響是暫時的,將隨施工期結束而基本消失。項目建成投產后,廢氣主要來自養殖收成外運期間運輸車輛等排放的尾氣,本地區常風向為東風,項目區位于下風向,因此本項目投入運營對當地環境空氣質量及大氣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較小。 ②本工程所用施工機械設備噪聲在80~105dB(A)左右。本工程施工場地距祖厝村和尾爐坑村居民區最近距離約280m和230m,施工期間居民區基本不會受到施工噪聲的影響。運營期本項目為圍墾養殖池塘建設,沒有使用大型機械及通航船舶,噪聲污染源強較小,對項目區周邊聲環境影響不大。 ③固體廢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池產生的固廢。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依托長春鎮現有的垃圾車等市政公用設施,定點堆放、及時收集外運處置,減小對周圍環境衛生的影響。池塘清理產生的固廢回收利用于花卉種植業用土。 6、對周邊主要保護目標和開發活動的影響 (1)對項目周邊養殖生產的影響本工程擬申請的用海范圍不占用周邊的圍墾養殖,同時為保障內側養殖池塘的正常取排水,工程岸側圍堤與內側養殖池塘之間預留了20m以上的過水通道。工程排水口靠外設置,養殖廢水排放對周邊海水水質環境的影響不大。工程建成后對周邊圍墾養殖活動的影響很小。 工程施工期間,將導致工程區周邊海水中懸浮泥沙濃度增大,根據預測,懸浮顆粒物增量超過10mg/L的影響范圍約43.01hm2。工程周邊的養殖池塘已被建設單位租用,施工期間不會對周邊養殖產生影響。 (2)對村民趕海的影響本工程在現狀潮灘上進行圍墾,工程施工期間機械船舶入場,對于趕;顒右矔斐梢欢ㄓ绊;工程建設后將占用并改變部分海域潮水漲退的自然狀態,使得周邊村民進行趕;顒拥姆秶兴鶞p少,進而影響趕海村民的收益或生計;此外,工程用海范圍內有當地村民布置的一些趕海使用的網具,需在工程實施前進行清理,或會造成村民的經濟財產損失。 建議項目目在建成投產后首先考慮聘用這些村民,或做好趕海村民的轉產轉業工作,以保障部分以趕海為生的村民的正常生計。工程施工前村委應提前通知公告,給予周邊村民足夠的時間進行工程范圍內網具等漁業生產用具的收取,從而減小村民的財產損失。工程施工期間,應做好施工管理、控制施工范圍,進一步減小對周邊趕海村民漁業生產活動的影響。 (3)對周邊村莊排水的影響根據場地現狀,沿岸村莊的日常排水及汛期排澇由排水通道引至岸邊排海。本工程不占用現狀擋潮排澇設施,并在設計階段充分考慮了內側村莊的排水排澇需求,圍堤與周邊圍墾墾堤之間預留了20m以上的過水通道,保障村莊的日常排水及汛期排澇。工程實施期間,應嚴格按照工程紅線進行建設,并做好施工期的管理,在做好上述工作后工程建設對沿岸村莊的排水排澇不會產生影響。 (4)對漁船進出靠泊的影響本項目距離工程區最近規模較大的漁船靠泊點位于工程區東北側1300m處,當地漁船噸位均很小,一般為5噸左右的小漁船,無大噸位的船舶航行。根據數模預測,項目建設對鄰近海域的水動力、沖淤環境影響較小,不會對漁船靠泊點及習慣性航行通道的水文情勢及沖淤環境產生影響。 工程施工期間涉及施工船舶,施工船舶增加了工程區周邊海域的船舶密度,與從事漁業生產活動的船舶可能產生相互干擾,進而對海上交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工程施工前,要對作業船只的活動時間及活動范圍進行控制和規范,并上報交通部門審批,發出航行通告;施工時,要加強船舶的管理,注意觀察避讓,避免船舶相互碰撞,盡量減少施工對海上交通的影響。 三、建設項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情況 1、施工期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1)工程環保對策措施 ①海堤施工過程中應加強施工隊伍的組織和管理,禁止亂填亂毀灘涂濕地,盡量避免發生施工區外圍灘涂濕地破壞,并盡量縮小灘涂生物棲息地破壞面積,以降低海產資源的破壞程度。 ②海堤和水閘軟基處理、拋填塊石、筑堤等施工盡可能安排在退潮露灘時段,減少懸浮泥沙入海。 ③在海堤施工期,為減少暴雨期圍堤沖刷導致懸浮泥沙入海,暴雨前應將海堤填方碾壓密實。 ④筑堤和水閘施工期間應定期進行水質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報海洋行政管理部門,以便于監督管理。 ⑤在施工招投標過程中,業主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應明確施工工藝,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必須采取擬定的施工工藝,并明確施工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責任方。 (2)施工船舶污水的管理處置措施 ①施工應按照海事局的要求,實施船舶污水的鉛封管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船舶產生的油類、油性混合物及其他污水,船舶垃圾、廢棄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收集后上岸處理,嚴禁排放入海。加強艙底檢查,防止艙底漏水。 ②施工船舶應加強管理,要經常檢查機械設備性能完好情況,對跑、冒、滴、漏嚴重的船只嚴禁參加作業,以防止發生機油溢漏事故。甲板上機械出現設備漏冒油時,立即停機處理,使用吸油棉及時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防止油水流入海中。 ③嚴禁施工船舶向施工海域排放廢油、殘油等污染物;不得在施工區域清洗油艙和有污染物質的容器; ④海上施工船上的糞便污水應收集在船上的衛生設施中,統一運往陸上的化糞池中處理。 (3)施工期生產廢水處理措施 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的施工期生產廢水主要為運輸車輛和機械設備沖洗廢水,廢水應由集水溝統一收集,集水溝末端設隔油沉淀池。生產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用于道路灑水抑塵或附近山林地綠化,不得直接排海。定期對隔油池進行清理,清理出的含油固體廢物必須交由具有接收、貯存、運輸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接收處理,或送往專業工業固廢處理中心處置。 (4)施工期生活污水的管理處置措施 生活污水主要含有COD、BOD5、SS、氨氮(NH3-N)和動植物油以及糞大腸菌群等污染物。船舶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收集桶收集,靠泊后交靠泊點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陸域施工人員租用中爐坑村居民房做施工營地,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由化糞池處理后,用于農灌,對海域水環境基本無影響。 (5)施工期間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①運送石料、水泥等的車輛不得超載,石料裝料高度不得高于船舷邊緣高度,并采用加蓋篷布和灑水的方法,以防止石料泄漏,增加土石粉塵逸散。 ②施工場地要定時清掃和噴灑水,以減少揚塵。 ③設置臨時施工建筑材料倉庫,用于水泥等起塵材料的存放,并盡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以減小水泥粉塵污染。 ④保證施工船只的各項條件符合有關控制空氣污染的法規要求。加強對船舶柴油機運行管理,使各項性能參數和運行工況均處于最佳狀態,從而減少柴油機的排放污染,盡量使用低硫分的燃油,以減少SO2的排放。 ⑤各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在進場施工前應按有關規定配置尾氣凈化裝置,確保其尾氣排放可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應使用高標號的燃油,禁止使用含鉛汽油。大力推廣使用清潔汽油、柴油,推行各類尾氣凈化裝置。 (6)施工期間減輕噪聲污染的對策措施 ①應該選用效率高、噪聲低的施工機械設備進入工地施工,而不選用噪聲大、效率低的施工機械進入工地參與施工,同時采用先進快速施工工藝,縮短工期,減少施工噪聲影響的時間。 ②加強對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正確操作,保證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減少運行噪聲。 ③高噪聲作業內容(打樁、混凝土攪拌等)應盡量不安排夜間、午休時間進行。 ④合理疏導進入施工區的車輛,減少車輛運輸時的鳴笛噪聲。 (7)施工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對策與措施 ①建筑垃圾應統一收集后加以利用。 ②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應及時收集,在施工營地內需設置若干臨時垃圾桶和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時納入市政環衛統一送垃圾填埋場處理。 ③施工船舶垃圾和機械保養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入海域,也應集中收集處理。施工船舶垃圾可由專門的海上垃圾處理船接收運至岸上處理。含油抹布和廢油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 2、營運期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1)項目區生活污水和養殖廢水處理措施 ①本項目緊挨著中爐坑村,因此人員主要聘請中爐坑村村民,養殖生產人員生活設施依托中爐坑村,本工程區不設置生活區及倉庫等,生活污水利用居民區現有的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家肥使用。 ②養殖排水安排在落潮的前期,從而使排放的養殖廢水有充足的時間進行稀釋和自然凈化。圍墾區排水應降低排放速率,避免一次大量水的排放。 ③建議在排水閘門前設置凈化池,根據其排水量及排水周期可設置總面積約1hm2的凈化池,養殖廢水排放前通過凈化池沉淀凈化,達到一級排放標準后排放,以減輕養殖廢水對附近海域水質及圍海區外海水養殖的影響。 (2)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①本項目生活垃圾依托霞浦縣長春鎮現有的垃圾車等市政公用設施,定點堆放、及時收集外運處置。 ②生產產生的固體廢物,應分類收集,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池塘底泥定期收集用于花卉種植業用土。 (3)其他環保對策措施 ①發展生態養殖與健康養殖?刹捎枚嗥肺读Ⅲw混養法(如對蝦與縊蟶混養),利用天然水域和其中的天然餌料,實現基本不投餌、不用藥的養殖方法。 ②在對灘涂進行消毒處理時,不得使用CuSO4等重金屬試劑、不得使用氯霉素等抗菌素,只用石灰、漂白粉等,漂白粉需經1~2天失效后,方能排海。在病害防治方面,應盡量采用物理方法或采用物理方法或采用低毒半衰期短的藥物。 ③養殖收成后進行清池,禁止用海水沖刷殘餌、有機質和污泥排入海域,以防造成海域污染,應把養殖池放干,經曬干之淤泥干裂后,把表層的淤泥耙起,可運至農田做肥料,不得隨地堆放,或倒入海域,造成二次污染。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霞浦縣長春鎮祖厝村圍海養殖項目選址合理,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鼓勵標準。工程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良好,工程建設具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工程建設對海洋環境和生態具有一定的影響,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所提出的環保措施,落實資源保護與補償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設所造成的環境影響和環境資源損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從海洋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致電或致函聯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供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期限為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3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項目所在區域的居民和單位。 主要事項包括:(1)當地環境質量現狀;(2)對本工程是否了解;(3)工程建設是否有利于地區社會和經濟的發展;(4)工程建設對生活的影響;(5)工程建設會有什么環境影響;(6)工程建設對海洋環境是否有影響;(7)對工程建設的態度;(8)對建設單位的環境信譽是否滿意;(9)其他意見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1)在項目所在地周邊村莊村委會公告欄張貼; (3)分發調查表(與公告欄張貼同步進行)。如需補充信息,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咨詢。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3日。 九、聯系方法 (1)建設單位:霞浦縣長春鎮祖厝村委會 地址:祖厝村委辦公室 聯系人:陳主任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浙江大學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余杭塘路866號 聯系人:張工 電話:15880583701 公告發布單位:霞浦縣長春鎮祖厝村委會 公告發布時間: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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