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港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10000噸/a活性氧化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第二次公告 《湖南港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10000噸/a活性氧化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已由湖南潤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編制完成。現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公告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擬建項目以次氧化鋅為原料,采用氨法活性氧化鋅工藝,是目前國內氧化鋅生產工藝的發展方向,其產品容易實現多品種、多規格,可廣泛用于橡膠、涂料、陶瓷、磁性材料等領域。湖南港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集生產、工貿于一體的綜合實業公司,目前,該公司已在攸縣攸州工業園內征地約27.76畝,為擴大企業規模,做強做大企業,同時整合區域資源,企業決定在已征用土地范圍內投入6000萬元資金建設1條年產10000噸的活性氧化鋅生產線。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本工程主要氣型污染源浸出凈化熱解蒸氨廢氣。廢氣先進入列管式氨冷凝器進行冷卻(水間接冷卻、大部分氨在此冷凝下來),形成氨水進入氨水儲罐,少量廢氣再由風機送入吸氨塔進行處理。 (2)水環境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生產工藝廢水部分回用,部分經處理達標后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及隔油池處理后、初期雨水經廠區收集沉淀處理后通過園區管網進入攸州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3)噪聲影響分析 施工期噪聲來源于各種施工機械作業及車輛運輸,通過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工藝、加裝減振基座等措施進行隔聲降噪。運營期間噪聲主要來源于導航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加強導航設備的日常運行過程中的保養和維護工作,使其在良好的狀態下運行,可以降低噪聲。且周圍植物吸聲和距離衰減后,對當地居民的影響較小。 (4)固廢影響分析 本工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凈化渣、除雜渣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廢:在廠內暫存后定期外售。危險固廢:擬建項目產生的浸出渣、除雜渣、污水處理污泥等經過企業臨時堆存后集中外賣綜合利用。該部分廢渣在銷售、運輸中應防止二次污染,采用雙重致密纖維袋包裝,確保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按要求進行規范堆存、定點堆存。 (5)地下水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在正常工況下,工藝廢水及初期雨水分別處理后經園區管網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外排洣水,各類危險廢物經過規范貯存下,不會對周邊地下水產生影響。 三、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a)采取科學管理措施,控制施工場地內廢氣污染源的排放,減少施工期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 b)做好廢水的收集和處理工作,不向地表水體排放施工期間的超標廢水。 c)對固體廢物采取定點臨時堆放,分類收集,分別處理的防治措施。不向外排放固體廢物。 d)有效控制施工機械、交通噪聲源的噪聲,禁止夜間進行高噪聲施工作業,減少施工噪聲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2)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 a)廢氣 油氣兩用6t/t鍋爐:燃重油時,鍋爐煙氣主要污染物SO2、NOX、煙塵,單位采用濕式除塵脫硫(鈣法/鎂法/其他脫硫劑),在該末端處理技術下,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燃油鍋爐標準(SO2≤200mg/m3、氮氧化物≤250mg/m3、煙塵≤30mg/m3)。鍋爐廢氣擬通過25m高的排氣筒排放。 浸出、凈化、熱解蒸氨工序產生的含氨廢氣:項目浸出、凈化工序及蒸氨熱解工序將產生大量含氨廢氣,該部分含氨廢氣廢氣先進入列管式氨冷凝器進行冷卻(水間接冷卻、大部分氨在此冷凝下來),形成氨水進入氨水儲罐,少量廢氣再由風機送入吸氨塔進行處理。吸氨塔采用噴淋、四級逆流方式回收項目工序過程產生氨氣。熱解蒸氨工序產生氨經氨回收塔裝置吸收效率約96%左右,吸氨塔尾氣進入下一級稀硫酸吸收塔處理裝置后外排,該部分廢氣不外排。 稀硫酸氨吸收塔排放廢氣:稀硫酸氨吸收塔(吸收的尾氣包括氨吸收塔尾氣+干燥煅燒尾氣)其處理效率按照97%計算,吸收后的尾氣由25m高排氣筒排空,氨氣排放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要求。稀硫酸與尾氣中氨反應生產硫酸氨,稀酸循環吸收尾氣飽和后硫酸銨液體外賣, 稀硫酸處理含氨廢氣為較成熟處理工藝,其處理效率一般可達到98%以上。 干燥煅燒尾氣:干燥煅燒工藝廢氣經布袋除塵器收塵后尾氣通過稀硫酸氨吸收塔處理后經25m煙囪外排,布袋除塵器除塵效率約99%,稀硫酸塔氨吸收效率按97%計算,根據分析,其粉塵排放符合《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3標準,氨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要求。 b)廢水 本項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排放系統實行分類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生產廢水進入廠內污水站,采用“絮凝沉淀+反滲透處理工藝”工藝處理后達標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廢水排放符合相應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 c)噪聲 對機泵噪聲源采取的噪聲控制措施有:采用低噪聲的設備,高噪設備集中安裝早廠房內,設減振隔聲設施;合理平面布局,高噪設備盡可能遠離廠界。 采取以上措施后,設備噪聲衰減到廠界后噪聲值不大,可滿足廠界噪聲排放標準的要求。 d)固廢 a)一般固廢:工程擬設置一般固廢貯存渣庫,占地面積約150m2,渣庫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的要求建設。硫酸銨外賣當地化肥廠,生活垃圾廠內集中收集后清運至垃圾場處理。固廢不得亂堆亂放,隨意外棄。 b)危險固廢:項目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浸出渣、除雜渣、污水處理及初期雨水池污泥、反滲透膜屬于危險廢物。工程擬設置危險固廢貯存渣庫,占地面積約150m2,危廢由企業暫存,浸出渣、除雜渣、污水處理及初期雨水池污泥賣給有色金屬公司,反滲透膜外賣給有資質的公司進行回收,實現資源化利用。 環評要求單位必須落實好危險固廢的處置單位與處置去向,切實做好臨時貯存設施基礎防滲、防泄漏、防淋、防散失等工作。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廠址選擇合理,采用的主要生產工藝屬于先進、成熟的生產工藝,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項目投產后,正常生產工況下,項目的投產對周圍環境雖造成一定影響,但正常排放情況下對評價區域環境質量造成的影響不大,在環境可承受范圍內。同時,項目作為區域氧化鋅產能整合項目,真正做到了增產減污,項目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較明顯。由此可見,只要建設單位能認真落實本環評提出的環保措施,并加強日常環境管理,從環境保護角度看,該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范圍:本項目用地區域附近的單位和居民。 主要事項: ①公眾對本項目的主要態度; ②認為現有的主要環境問題; ③本項目營運期主要的環境影響; ④希望以何方式減緩該項目產生的環境影響; ⑤其它建議和要求等。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郵件、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反饋給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單位或者建設單位。 1、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湖南港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地址:株洲市攸縣攸州工業園內 電話:13874174333 2、環評單位 環評單位:湖南潤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火星街道緯一路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電話:0731-82835276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征求意見時間從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湖南港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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