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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縣中孚采砂廠采砂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眾: 我公司正在籌建武山縣中孚采砂廠采砂項目事宜,為進一步聽取公眾對本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武山縣中孚采砂廠采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公示,歡迎各位公眾積極參與,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武山縣中孚采砂廠采砂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甘肅省武山縣樺林鎮趙坪村,距離310國道2.5km,介于東經:104°44′41.6″-104°44′49.5″,北緯:34°49′1″-34°49′11″之間,占地面積為3.09h㎡,采砂區為樺林鎮、鴛鴦鎮渭河河段,自謝家坡高速公路跨河大橋下游500m起至水泥廠高架索道止,占地面積54.4h㎡。項目規模:預計三年共開采砂料40.8萬㎡,為新建項目。本工程廠區征占地面積為3.09h㎡,其中占用耕地0.4hm2,占用河灘地2.69h㎡。工程挖方總量44.31萬m3;填方總量5.43萬m3;利用38.88萬m3。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為3000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噪聲、廢水、固廢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2)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砂石料開采過程中產生的物料裝卸粉塵、運輸道路揚塵、運輸車輛尾氣以及砂石料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卸料粉塵、加工破碎粉塵、皮帶傳輸粉塵、水沖式料倉及篩分粉塵、成品堆場粉塵;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洗砂廢水、工作人員生活污水;噪聲主要為挖掘機、裝載機、洗砂機、破碎機、振動篩等設備噪聲及交通噪聲;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廢棄的傳輸皮帶、廢機油。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本項目在施工期間不可避免的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其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揚塵、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但施工期間產生的污染因素對環境和周圍居民的影響只是暫時的、有限的,將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 (1)廢水:施工期廢水來源于現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等。生活污水主要為洗漱廢水,水質簡單,可用于場地灑水降塵;施工廢水在經過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灑水降塵。項目施工期廢水在經過相應的處理后,對當地地表水影響較小。 (2)廢氣:施工期廢氣主要來源于各種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尾氣排放,土石方開挖、建材運輸及道路揚塵等,在采取對建筑工地灑水抑塵、對裝運含塵物料的運輸車輛加蓋蓬布、嚴格控制和規范車輛運輸量和方式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對環境影響較小。施工階段裝載機等施工機械運行將產生少量燃油廢氣,考慮量不大,影響范圍有限,在運輸過程中加強管理,其影響較小。 (3)噪聲:施工期間的噪聲污染主要來自于施工機械作業產生的噪聲和運輸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在采取從控制聲源、控制噪聲傳播以及加強管理等幾個不同角度對施工噪聲進行控制后,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生活垃圾收集在生活垃圾桶,定期清運至永安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點,再由環衛部門清運至武山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建筑垃圾由清運單位運輸至建筑垃圾消納場地,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水:本項目運行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洗砂廢水。生活污水主要為洗漱廢水,直接潑灑抑塵,極小部分進入旱廁,洗砂廢水全部進入沉淀池后回用,不外排。綜上所述,項目產生的廢水均合理利用處置,不外排,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2)廢氣: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來源于石料鏟裝粉塵、道路運輸揚塵、運輸車輛機械尾氣、自卸汽車卸料粉塵、皮帶傳輸粉塵、水沖式料倉及篩分粉塵、成品石料堆場粉塵。 ①砂石料鏟裝過程產生粉塵。砂石料本身有一定的含水率,再經灑水噴淋后,粉塵產生量可減少90%。采取措施后,廠界外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粉塵排放濃度≤1.0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項目采區產生的粉塵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②道路揚塵為間歇性揚塵,呈線源排放,且區域地勢空曠,易于污染物擴散,同時在采取灑水降塵、限速行駛等措施后,可將影響降至最低。 ③本項目河砂開采過程中燃油機械及燃油運輸車輛產生主要污染物SO2和煙塵,污染物小,該設備均位于室外,項目所在區大氣擴散能力強,有害氣體很快會稀釋、擴散,難以積聚,故燃油機械廢氣對外界環境空氣質量無明顯不利影響。 ④項目運營期,自卸汽車卸料粉塵、破碎粉塵、皮帶傳送粉塵、水沖式料倉及篩分粉塵、成品石料堆場粉塵均在加工區產生,且各產污節點均相鄰。項目通過濕法作業,每天定期灑水等措施后,無組織粉塵在廠界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的限值要求。敏感點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要求。 綜上所述,項目區大氣污染物采取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措施后,本項目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影響較輕。 (3)噪聲:本項目營運期間的噪聲主要為設備車輛噪聲,設備經基礎減振等措施后各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對周邊聲環境敏感點影響較小。 運營期間除設備噪聲外,主要噪聲為交通噪聲,根據前文類比結果,項目交通噪聲為60-70dB(A),項目交通噪聲主要為進出車輛產生的噪聲,本次環評提出項目運營期間進入廠區減速慢行,禁止鳴笛等措施后,項目交通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工作人員的生活垃圾、廢機油、沉淀池污泥、廢傳送帶。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點,再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轉運至泥沙堆場(位于成品堆場旁),干化后用于武山縣內建設填方,環評要求泥沙堆場周圍修建截排水溝,避免雨水沖刷產生泥漿漫流。廢機油交由有資質的危廢單位處理;廢傳送帶收集后外售。根據上述,項目固體廢物對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武山縣中孚采砂廠采砂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在施工期和運營期產生的污染物按本報告書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進行治理、控制,并加強內部管理,實現環保設施的穩定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的情況下,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因此,本次評價認為,在強化管理、切實落實本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各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考慮,本項目的建設可行。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眾可于2018年8月27日至9月7日通過電子郵件索取查閱《武山縣中孚采砂廠采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補充信息。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范圍:項目可能受影響的居民、企業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各級政府主管部門。 主要事項 1、您是否了解本項目的建設情況? 2、您認為本地區現存主要環境問題是什么? 3、您認為本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產生哪些環境影響? 4、您認為本項目營運過程中可能產生哪些環境影響? 5、您認為該項目的實施是否有利于當地經濟發展? 6、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您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 7、您是否愿意成為本項目的環保義務監督員?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自本次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反饋意見。 公示時間: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7日 八、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甘谷中孚水利水電有限責任公司武山縣分公司 聯系人:張兵 聯系電話:17339985707 九、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厚工 聯系電話:0938-8379879 地址: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岷玉路11號 甘谷中孚水利水電有限責任公司武山縣分公司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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