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項目概況 瀘沽湖沿湖(云南境內)環境綜合治理工程總投資為23364.51萬元,項目共征用土地70.82畝,租用土地3131.62畝。瀘沽湖沿湖(云南境內)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包括:沿湖八個村落(山垮、普樂、蒗放、戴家村、呂家灣、三家村、獨家村、小洛水)截污治污體系建設、沿湖村落的垃圾轉運系統建設、沿湖村落環境綜合治理的建設、沿湖湖濱隔離帶建設,污水處理廠(總處理能力4000m3/d)建設和垃圾填埋場(有效庫容27萬 m3,日處理能力15t/d)建設。項目工期36個月。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概述
2.1 水環境影響評價
2.1.1施工期廢水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①生產廢水 施工廢水的主要污染物為無機懸浮物(SS)和極少量的油類,排放的廢水由于重力沉降、吸附等作用會很快進入沉積相中,幾乎不會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構成任何形式的危害。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SS、氨氮等,根據類比調查,其污水水質為:COD300mg/l,BOD5150mg/l,SS150mg/l。施工人員食宿在附近村莊,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莊的處理系統進行處理,不會對周圍水環境產生影響。 2.1.2運營期水環境影響評價 (1)、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影響 據污水處理廠一期的竣工驗收報告,長灣河水體的自凈能力較強,在污水處理廠排污口1km處,一期污水處理廠的尾水得到完全凈化,長灣河河流總長4km,在污水處理廠二期建成運行后,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排入長灣河,污水處理廠尾水可通過長灣河的自凈能力得到完全凈化,對長灣河水體產生影響很小。 (2)、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后排放影響 垃圾滲濾液排放量小,為40m3/d,排放濃度也不高,排入長灣河,通過長灣河河流自凈能力凈化,對長灣河產生影響很小。 (3)、項目實施對瀘沽湖的有利影響 據《瀘沽湖沿湖(云南境內)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后,各單元共可減少流入瀘沽湖污染物的量為:CODcr168.32t/a,TN38.24 t/a,TP6.98t/a。將很大程度改善瀘沽湖水體水質。 (4)、生活廢水 項目運行后,工作人員生活在污水處理廠的辦公樓,總共40人,工作人員的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部分用于周圍農田的施肥灌溉,部分進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2.2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2.2.1施工期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工程施工中挖出的泥土堆放,旱季風致揚塵和機械揚塵導致塵土飛揚,影響附近居民和周圍環境。為了減少工程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建議施工中遇到連續的晴好天氣又起風的情況下,對棄土表面灑上一些水,防止揚塵。工程承包者應按照棄土處理計劃,及時運走棄土,并在裝運過程中不要超載,防止沿程棄土滿地,影響環境整潔;對運輸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車輛應實行封閉運輸,同時施工者應對工地門前的道路環境實行保潔制度,一旦有棄土、建材撒落應及時清掃,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粉塵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不大。 2.2.2運營期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1)、垃圾填埋場廢氣 垃圾填埋場500m范圍內沒有居住點等環境敏感目標。對填埋氣作點火燃燒處理;通過灑水減少作業過程中粉塵的排放,對填埋場及時碾壓覆土防止惡臭擴散,對滲濾液進行生物處理,實現達標排放。因此,只要加強管理,正常營運狀況下的填埋場對環境影響是較小的。 (2)、污水處理廠廢氣 污水處理廠在設計、建設時盡可能地把污泥脫水車間、曝氣氧化池等易產生惡臭的環節安排在遠離居住、辦公地點的位置,污水處理廠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惡臭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污水處理廠(一期)的竣工驗收報告表明,一期污水處理廠運行中的惡臭排放可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一級標準,廠界處沒有明顯的惡臭氣味,對周圍環境影響小。 (3)、生活廢氣 項目運行后,工作人員生活在污水處理廠的辦公樓,燒水做飯使用電和液化氣,洗澡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廢氣主要是廚房油煙廢氣,排放時間主要集中在早、午、晚3個時段。污水處理廠周圍空曠,大氣擴散強,空氣自凈能力強,且油煙氣屬間歇性排放,排放時間段,排放量不大,油煙廢氣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小。 2.3聲環境影響評價 2.3.1施工期聲環境影響評價 施工期噪聲雖然具有暫時性、不連續性,但對施工人員和附近居民生活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不同的施工階段所投入的設備對環境噪聲的影響特征不同。施工初期主要是開挖土方階段,以各種開挖施工器械和運輸車輛為主,施工設備的運行具有分散性,噪聲屬于流動性和不穩定性,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相對較小;在施工中后期固定噪聲源增多,如卸貨、切割、電焊、回填等,它們運行使用時間相對較長、頻繁,此階段對周圍環境影響相對較大。施工噪聲很大程度取決于施工點與敏感點的距離和施工時段,距離越近或在夜間施工影響最大。但是施工期相對營運期而言其噪聲影響是短暫的,一旦施工活動結束,施工噪聲也將隨之結束。施工噪聲很大程度取決于施工點與以上敏感點的距離和施工時段,距離越近或在夜間施工影響最大。 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晝間離噪聲源30m左右能達到施工噪聲評價標準75dB(A)以下,夜間需300m左右能達到施工噪聲評價標準55dB(A)以下;振搗機等晝間離噪聲源100m左右能達到施工噪聲評價標準70dB(A)以下,夜間需400m左右能達到施工噪聲評價標準55dB(A)以下;移動式吊車晝間離噪聲源50m左右能達到施工噪聲評價標準65 dB(A)以下,夜間需150m左右能達到施工噪聲評價標準55dB(A)以下。 在上述范圍內將主要對施工人員健康產生影響,施工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措施,如耳塞等加以保護。 晝間距離施工點約200m才能滿足《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中所規定的晝間標準最低值65 dB(A)以下;夜間在400米以外才能滿足《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中所規定的夜間標準最低值55 dB(A)以下。 對施工人員的影響:置身于施工場地的施工人員,基本都在影響范圍之內,對其必產生一定影響,出于對施工人員健康考慮,必須規定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措施,如佩戴耳塞等。 2.3.2運營期聲環境影響評價 垃圾填埋場噪聲對環境的影響范圍在場界250m以內。其中50m處(場界)的聲級值為64 dB(A),超過晝間55 dB(A)的標準限值,至200m處的聲級值為52 dB(A),晝間能達標,但夜間超過45 dB(A)的標準限值,至400m處聲級值為46 dB(A),夜間仍然出現輕微超標。對于敏感點來說,距離超過500m。可說明垃圾填埋場噪聲對附近村莊和養馬場的影響輕微。 設置中轉站區域背景噪聲相對較高,轉運站主要集中在白天運行,每日轉運車次不多。噪聲經墻屋隔聲和距離衰減,轉運站對周圍噪聲影響不大,并為間歇性短時影響。 污水處理廠廠界東、西、北三面晝、夜噪聲都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一級標準,南面晝間噪聲達標,夜間噪聲略超標。項目周圍敏感點可達到聲環境質量要求,為了更進一步減少本項目對該區域的噪聲影響,建議本項目設計時采用消音、隔音等措施,在廠界多種植有降噪作用的綠化等一系列相關措施,確保其聲環境達到標準要求。 2.4 固體廢物影響評價 2.4.1施工期固體廢物影響評價 由于本項目施工期間會有不少土石方產生,也有渣土、施工剩余物料等,如不妥善處理這些廢棄物,則會阻礙交通、污染環境、影響當地居民的正常出行。在運輸過程中,車輛如不注意清潔運輸,沿途撒漏泥土,會污染街道,影響環境與交通。根據當地的建設規劃,本項目工程所產生的棄土作為環湖公路道路區的回填土。根據環湖公路的建設實際情況,需要大量的回填土,本項目所產生的棄土可解決環湖公路的部分用土需求,使本項目的棄土得以有效的利用,在確保棄土不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的同時也實現資源的綜合利用。 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必須定點堆放,等環衛部門工作人員定時收集,防止污染周圍環境。 2.4.2運營施工期固體廢物影響評價 污水處理廠的生活垃圾定點堆放后由環衛工人送垃圾填埋進行填埋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經濃縮脫水后作為綠化用肥或風干達到入場要求進行填埋處理。 沿湖湖濱帶收割的植物殘體用于編制工藝品、堆制有機肥、飼養家畜,不能綜合利用的植物殘體運送至垃圾填埋場處理。 2.5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本項目在本評價所提出的環保措施與建議落實的情況下,工程對區域植被、植物、水生生物(包括魚類)、陸棲脊椎動物及其相關生境景觀的影響降低到環境可接受程度。從生態環境現狀與影響評價的角度來說,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長期來看,項目實施對當地的水生生態環境保護的影響是積極正面的。 2.6垃圾填埋場封場期環境影響評價 填埋末期,整個填埋場地表面將進行覆土植被,區域內生態環境的不良影響可得到彌補,植物經一定生長期后,區域生態環境可得到恢復甚至優于目前水平。服務期滿后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以正面影響為主。 2.7風險評價 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非正常排放風險、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污染地下水風險、填埋場爆炸風險都可通過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而使風險在可控范圍。 通過采取污水處理廠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可減少甚至避免污水處理廠污水事故排放環境影響。 2.8水土保持評價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實施后,通過各種防治措施的有效實施,使工程占地區域內擾動的土地整治率計算值達到99.9%,水土流失總治理度計算值達到99.9%,土壤流失控制比達1.04,攔渣率達到99.3%,林草植被恢復率計算值達到99.9%,林草覆蓋率達67.0%。項目區6項指標均達到規范標準,基本可以達到防治目標。
3、環評結論
綜上所述, 本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建設的必要性及急迫性,得到了公眾的大力支持和擁護。根據預測結論,該項目的建成,將顯著改善瀘沽湖域內的生態景觀,為當地旅游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隨著對瀘沽湖流域旅游休閑度假社區的建設、開發,瀘沽湖將成為一個集旅游觀光和娛樂重要的風景旅游區,這將有利于流域經濟發展,保障當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評價結果表明,本項目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顯著。盡管施工建設和營運將會對區域內生態環境和少數居民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只要認真落實項目擬采取和本報告提出的環保減緩措施及建議,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能為服務區域居民所接受,并使生態環境處于改善狀況。 綜合而言,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考慮,只要按有關規定及本報告的要求,認真落實項目環境保護的各項措施,瀘沽湖沿湖(云南境內)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是可行的。 為使工程建設在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保護好生態環境和環境質量,有效減少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希望您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您對本項目有好的意見或建議請在2010年10月8日~10月20日期間通過以下方式予以反映。
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麗江瀘沽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建軍 聯系電話:13988828216 評價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云南大學聯系人:劉本玉 郵編:650091 電話:0871—6914137傳真: 0871-5033731
E-mail:liubenyu@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