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研發中心3000噸/年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中試生產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 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關要求,對“山東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研發中心3000噸/年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中試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使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3000噸/年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中試生產項目; 建設單位:山東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研發中心;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濟寧新材料產業園區山東金利特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院內; 項目投資:總投資76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3%; 建設內容:租賃山東金利特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院內閑置廠房,租賃建筑面積1800m2。建設內容主要為廠房分隔、設備安裝及其他配套設施。 項目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分別為:年產3000噸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其中石墨烯高分子防靜電管材1000噸、石墨烯高分子防靜電母料1000噸、石墨烯高分子功能性母料1000噸。 項目勞動定員19人,年工作時間300天,實行四班三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8h。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及防治措施 1、廢氣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包括投料、出料、進料廢氣和擠出廢氣。 投料、出料、進料廢氣經集氣罩收集,經袋式除塵器凈化后經15m排氣筒P1排放;擠出廢氣經集氣罩,廢氣依次經噴淋塔、活性炭環保箱凈化后,經15m排氣筒P1排放。有組織粉塵排放濃度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區”“顆粒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10mg/m3),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15m排氣筒條件下,顆粒物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為3.5kg/h);擠出廢氣中VOCs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業”標準(60mg/m3、3.0kg/h)、氯化氫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限值9(100mg/m3、0.26kg/h)。 無組織粉塵廠界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要求(1.0mg/m3);VOCs廠界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3濃度限值(2.0 mg/m3),氯化氫廠界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0.20mg/m3)。 2、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經山東金利特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生產廢水經市政管網排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出水水質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標準和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標準要求。 項目廢水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后排入開發區外的人工濕地進一步凈化水質,最終排入新萬福河,出水水質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3、噪聲 項目主要產噪設備有混料機、造粒機、擠出機、風機等生產設備,其噪聲級(單機)一般在70~90dB(A)之間,生產設備主要布置于室內,經采取減振、隔音、消聲等降噪措施后,預測各廠界噪聲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和職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業固廢包括廢包裝材料、下腳料、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危險廢物為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下腳料、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集中收集后外售處理;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袋裝后定點放置,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要求。項目為企業帶來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的同時,還可以促進地方相關行業的發展,振興地方經濟。本項目選址比較合理,項目建設滿足環境容量要求。生產廢水全部實現了資源化利用。本項目對污染物采用嚴格的治理措施,措施成熟可靠,可保證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項目貫徹了清潔生產的思路,產生的工業固廢全部妥善處置,符合循環經濟發展理念。 綜上所述,本項目實施后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而且項目的建設得到了大多數公眾的支持。因此,本次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建設從環保角度講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⑴您對項目評價區域內的環境質量現狀的看法,包括環境空氣、聲環境、地 表水等? ⑵您認為項目的主要環境問題是什么? ⑶您認為項目建成后對您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產生什么影響? ⑷您對該工程建成后的環境改變是否接受? (5)對當地經濟發展是否有促進作用?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⑴咨詢或口頭向工作人員提出建議; ⑵將書面意見以信函形式向建設單位提出意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及主要方式 自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同時,我公司將在評價期間在項目建設影響范圍內及周邊地區發放公眾參與調查表,望公眾積極參與。 七、建設單位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山東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研發中心 聯 系 人:姚中成 聯系電話:15106781532 八、承擔評價工作的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賽飛特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孟工 聯系電話:0532-80993099 建設單位將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意見、建議向工程的設計單位、環評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本項目公示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山東魯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石墨烯高分子復合材料研發中心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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