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60000噸硅烷新材料 項目(一期20000噸/年)報批前公示 我公司開展“年產60000噸硅烷新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將該項目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具體內容如下: 1、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湖北天貝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潛江市江漢鹽化工業園,擬投資3億元建設年產60000噸硅烷新材料項目,項目占地面積65212.89平方米建設1000噸/年氨基硅烷系列產品生產線一條,500噸/年A-172硅烷偶聯劑生產線一條,10000噸/年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γ1、γ2)生產線一條,500噸/年乙烯基環體V4、8000噸/年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生產線一條,并配套建設產品倉庫、原料倉庫、罐區及公用輔助環保工程。 2環境現狀與主要環境問題 2.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評價區域內各個監測點污染物指標占標率均<100%,區域SO2、NO2、PM10、TSP可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類區標準要求;氯化氫、氯氣、氨滿足《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準》(TJ36-79)中居民區最大一次允許濃度要求;TVOC滿足《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8小時平均濃度的要求。 2.2地表水質量現狀 興隆河園區段監測點水質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東干渠監測點水質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長白渠兩個監測點除BOD5外,其余水質指標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BOD5水質參數標準指數范圍為1.125~1.2,區域市政污水處理設施尚未建成,周邊居民區生活污水散排,是造成長白渠BOD超標的主要原因。 2.3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監測結果,檢測點位的地下水指標檢測結果標準指數均小于1,評價區地下水質可以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水質要求。 2.4聲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4a類區廠界外1m處1個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點、3類區廠界外1m處3個聲環境現狀監測點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4a類、3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3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根據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果可知,本項目建成后主要大氣污染源在采用推薦設計的排放方案下,大氣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排放標準要求且對區域環境空氣中該類污染物濃度的貢獻值較小,預測結果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相應要求。經計算,確定擬建項目不需要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氨基硅烷系列產品生產車間衛生防護距離為50m,罐區衛生防護距離為200m。衛生防護距離包絡線范圍內現有居民點黃灣村4組,應予以拆遷,后期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規劃建設居民點、學校、機關等敏感建筑。 3.2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本項目廢水排放量15256.3m3/a(50.9m3/d),廠區污水站出水中各類污染物排放濃度為COD50mg/L、SS60mg/L、氨氮10mg/L,氯化物6.6mg/L(以氯離子計),項目廢水在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COD、SS、氨氮均能滿足園區污水廠的接管要求。園區污水廠尾水可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標準尾水排入宣王渠,再通過倒虹管穿越田關河,最終進入東干渠,綜上所述本項目廢水排放不會對地表水造成直接影響。 3.4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表明,運營期采取必要的噪聲防治措施后,各廠界預測點的噪聲最大貢獻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4類標準要求。 3.5固體廢物影響分析與評價 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均得到綜合利用或合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廠內暫存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單)的要求;HW45、HW08共2類危險廢物的暫存和轉運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單)《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項目固體廢物對環境不會產生不良影響。 4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 4.1政策符合性 本項目屬于新建硅烷生產裝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修正)》中“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機硅單體,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膠、苯撐硅橡膠等高性能橡膠及雜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樹脂等高性能樹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聯劑”鼓勵類項目,因此,擬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2規劃符合性 根據《潛江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潛江城區共劃分為6個組團,分別是園林竹根灘、新城區、廣華、王場、楊市(總口)、后湖組團。其中園林竹根灘、新城區組團是城市建設的主體。廣華、王場、楊市、后湖組團分別承擔專業性的職能。王場向東、向南發展鹽化工業園區,面積5.39平方公里,突出鹽化工、石化產業特色,依托油田技術優勢,形成以鹽化工為主的精細化工園區。本項目是以鹽化總廠氯氣為主要原料,延伸的下游硅化工產業,符合潛江市城市總體規劃對王場組團的發展規劃要求。 4.3選址與總平面布置合理性 項目總體布局呈不規則的平行四邊形,南側和東側臨園區規劃道路,廠內功能布局明確,東部為輔助辦公區、中部為生產區、西部為倉儲區。廠區東部由南向北依次為車庫、辦公樓、食堂、研發樓、配電室、中央控制室、空分站、冷凍站、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污水站。廠區中部由南向北依次為輔料倉庫、車間4(乙烯基環體V4、甲基三甲)、車間3(γ1、γ2)、車間2(A-172)、車間1(氨基硅烷系列)。廠區西部由南向北依次為產品倉庫、原料倉庫、備件庫、堆場、維修車間、罐區、事故水池。 王場鹽化工業園主導風向為北風,次主導風向為東北風,項目的污水站和主要生產裝置位于廠區主導風向上風向,辦公區位于主導風向下風向,從主導風向的角度判斷,辦公區位置不合理,但本項目的廢氣是通過排氣筒高空排放,辦公區污染物落地濃度較低,影響較小。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共有1處居民點黃灣村4組,本項目建設期間,園區將負責對上述居民點予以拆遷,項目建成后廠界各無組織面源衛生防護距離包絡線內無環境敏感點,后期未規劃教育、辦公和居住等環境敏感點。綜上所述,本項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4.4環境風險評價 本項目最大可信事故確定為液氯鋼瓶破損產生氯泄漏污染事故。最大可信事故發生概率為10-4次/年。 本項目發生氯氣泄漏事故,半致死濃度范圍為185.8m,這個距離主要在工業區范圍內主要為廠區員工,會對其造成影響。根據風險值定義,計算本項目最大風險可接受水平為1.62×10-5/a,低于化工行業風險統計值8.33×10-5/a。本項目風險水平與同行業比較是可以接受的。 4.5環境保護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項目廢氣污染物排放包括降膜吸收塔尾氣、冷凝器尾氣、水洗塔尾氣、車間無組織廢氣、有機物儲罐呼吸氣和副產鹽酸儲罐HCl廢氣。 (1)項目擬在廠區內建設一套三級降膜吸收裝置統一處理生產中產生的氯化氫氣體,將氯化氫廢氣吸收成約30%的鹽酸副產品。含氯化氫廢氣經“三級降膜+二級堿液吸收”處理后通過30m高排氣筒排放。廢氣中氯化氫、氯氣、苯胺類處理后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級標準,TVOC處理后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可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其它行業相關標準。 (2)本項目采用深度冷凝(共4套設備,每個車間1套)對產品及原料進行回收,尾氣通過管道匯集到一起后送至30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處理后TVOC的排放濃度為66.6mg/m3,可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其它行業相關標準。 (3)擬建項目擬采用水洗塔處理氨基硅烷系列產品生產中產生的二乙胺廢氣。氨基硅烷系列產品生產車間廢氣冷凝回收后尾氣進入噴淋塔,處理后的廢氣與冷凝尾氣混合由30m②號煙囪排放。處理后TVOC的排放量為0.2t/a,排放濃度為1.4mg/m3,可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其它行業相關標準。 (4)車間無組織排放的TVOC排放量為0.8t/a,經預測,廠界濃度可滿足《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8小時平均濃度的要求。 (5)本項目罐區TVOC的排放量為0.22t/a、苯胺類的排放量為0.001t/a、副產鹽酸儲罐HCl排放量為0.2t/a,經預測苯胺類、HCl廠界落地濃度可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要求,TVOC廠界落地濃度可滿足《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8小時平均濃度的要求。 以上措施能夠有效防止廢氣的污染,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項目廢水包括乙烯基環體V4生產廢水、堿液吸收塔洗滌廢水、噴淋洗滌塔洗滌廢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預處理的生活污水與其它廢水一起排入廠區污水站處理。 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調節池-微電解-芬頓氧化-中和-絮凝沉降-厭氧生化-生物接觸氧化-二沉池-氯氧化-出水池”,污水處理后經工業園污水管網進入鹽化工業園污水廠處理后外排。全廠廢水排放量為15256.3m3/a,廢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0.8t/a、SS0.9t/a、氨氮0.2t/a、氯化物0.1t/a;總排口污染物排放濃度為COD50mg/L、SS60mg/L、氨氮0.10mg/L、氯化物6.6mg/L。 項目廢水排放濃度可滿足鹽化工業園工業污水處理廠污水接管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項目建成后主要噪聲源為泵機、壓濾機、空壓機、風機、離心機以及運輸車輛等工作時產生噪聲。采取基礎減震、設置隔聲間、廠房隔聲,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后,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本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92.2t/a、危險廢物產生量為60.9t/a,合計153.1t/a。各類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的利用或合理的處置,未向環境排放。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廠內暫存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單)的要求;HW45、HW08共2類危險廢物的暫存和轉運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單)《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 4.6總量控制 (1)本項目擬對廠區總排口設置廢水管理考核總量指標為(生活污水、食堂廢水):化學需氧量0.8t/a,氨氮0.2t/a。鹽化工業園工業污水處理廠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外排尾水僅考慮工業廢水污染物排放總量,項目無新增廢水污染物排放總量。 (2)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考核指標為:VOCs18.8t/a。 4.7公眾參與 公眾參與調查結果表明:大部分調查對象了解并支持該項目的建設。多數人認為項目的建設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 4.8評價總結論 擬建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城市總體規劃。項目在建設中和建成運行以后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廢氣、污水、噪聲及固體廢物的污染,在落實施清潔生產、嚴格采取本評價提出補充措施、實施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以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方案以后,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以控制在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的允許范圍以內,并將產生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因此,該項目的建設方案和規劃,在環境保護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擬定規模及計劃實施。 5、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①建設單位:湖北天貝新材料有限公司 ②聯系人:伍友高 ③聯系電話:13972924118 6、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聯系方式 ①承擔項目環評機構名稱:武漢智匯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②聯系地點:湖北省宜昌市西湖路32號(宜昌分公司) ③聯系人:胡工 ④聯系方式:0717-6445349
天貝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20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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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7 09:53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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