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科纖維有限公司年產PET高凈度瓶片及再生滌綸差別化短纖18萬噸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示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江蘇海科纖維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編制的《年產PET高凈度瓶片及再生滌綸差別化短纖18萬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初步完成,擬于近期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公告如下: (一) 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江蘇海科纖維有限公司擬在江蘇金湖經濟開發區G344國道南側投資50000萬元建設年產PET高凈度瓶片及再生滌綸差別化短纖18萬噸項目,項目占地總計198畝,新建生產及輔助用房總建筑面積共計161524平方米,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產18萬噸差別化滌綸短纖的生產能力,項目分兩期建設,一、二期建設規模均為9萬噸差別化滌綸短纖。年工作日330天,三班制,每班8h。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PET高凈度瓶片生產車間熱洗工段的堿霧廢氣;前紡車間、結晶干燥廢氣、紡絲熱解廢氣、真空煅燒廢氣;后紡車間各加熱、烘干工段產生的油劑廢氣;造粒車間的造粒廢氣;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氣體。 根據預測結果可知,正常工況下,最大占標率為有組織排放的NOx,最大占標率為9.38%,占標率Pmax<10% ,根據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表,本項目大氣評價等級為二級,評價范圍為以建設項目為中心,邊長5km公里的矩形區域。非正常工況下,下風向各廢氣污染物未超過環境質量標準,但污染物造成落地濃度變高。因此,本評價要求:裝置開車時先運行廢氣處理系統,停車時后停廢氣處理裝置,這樣可避免開停車時出現工藝廢氣事故排放。 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本項目一、二期建成后各污染物的衛生防護距離計算結果均為50m。根據衛生防護距離計算依據,本項目需分別以瓶片生產車間、前紡車間1、前紡車間2、后紡車間1、后紡車間2為界設置50米衛生防護距離,分別以泡料車間、一期污水處理站、二期污水處理站為界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 目前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學校等環境敏感保護目標,且本環評要求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建設居民區、學校等環境敏感目標。 (2)本項目運營期廢水包括瓶片清洗廢水;前紡車間組件清洗廢水;后紡車間生產廢水;設備及地面沖洗廢水;廢氣噴淋廢水,包括水環真空泵排水、各廢氣噴淋塔更換廢水;初期雨水;生活廢水;冷卻系統排水。本項目清洗廢水產生量較大,約為791508.52m3/a,為了減少用水量和排污量,廢水經廠區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約461168.2m3/a回用于瓶片破碎和清洗工段,約330340.32m3/a達標排入金湖縣第二污水處理廠。 (3)擬建項目對項目高噪聲設備聲源采取綜合治理,有效地消減廠界聲級值,預計本項目建成投產后,不會改變廠界的聲環境質量現狀,因此擬建項目的建設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擬建項目投產后產生的固廢都能妥善處置,因此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附近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生產污水量約為791508.52m3/a,為了減少用水量和排污量,廢水經廠區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約461168.2m3/a回用于瓶片破碎和清洗工段,約330340.32m3/a達標排入金湖縣第二污水處理廠。 本項目一期廠區污水處理站采用“兩級混凝反應+氣浮”預處理工藝對熱洗廢水進行預處理,處理后廢水與瓶片清洗廢水、后紡生產廢水、組件清洗廢水、廢氣噴淋廢水、初期雨水進入廠區綜合廢水處理系統,經“兩級混凝反應+氣浮+水解酸化+A/O+混凝沉淀”工藝處理后,部分回用于瓶片生產線,部分與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生活污水達標接管金湖縣第二水處理廠。 二期污水處理工藝與一期一致,且兩期污水處理站相互獨立,共用一個排污口,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廢水可達到金湖縣污水處理站接管標準。 (2)本項目一期瓶片生產車間堿霧廢氣采用“一級酸噴淋”處理后有組織排放;前紡車間結晶干燥廢氣采用“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光催化+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熔融廢氣采用“活性炭吸附濃縮+光催化+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真空煅燒廢氣采用“水噴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后紡車間牽伸廢氣采用“過濾器+高壓靜電除油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烘干廢氣采用“過濾器+水噴淋+高壓靜電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泡料車間造粒廢氣采用“水噴淋+高壓靜電除油+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污水處理站惡臭采用“一級堿噴淋+光催化”處理后有組織排放。 本項目二期廢氣處理措施與一期一致,且相互獨立運行不共用。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均符合相應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擬建項目采取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能保證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3)建設方對噪聲源強較大的設備擬采用隔聲、消聲等綜合治理措施,同時對廠區進行合理布局,以起到隔聲降噪的效果。 (4)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外售處理;產生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理,不外排,固體廢物對環境不會產生二次污染和有害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符合當前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環保要求;本項目符合園區規劃、產業定位要求;本項目廢水、廢氣污染物經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后可穩定達標排放,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本項目有完善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公眾參與調查表明:對本項目的建設無人持反對意見。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等敏感目標。綜上所述,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治理措施和切實做好“三同時”及日常環保管理工作的前提下,本項目各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且對外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原有的環境功能區劃類別,從環保角度論證,本項目在擬建地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江蘇金湖經濟開發區周邊居民。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建設的態度和建議,并簡要說明原因。 即日起,公眾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詢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聯系電話:89127182 聯系地址:南通市世紀大道369號B座1003室 聯 系 人:楊工 南通國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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