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1日,麻城市華祥經貿有限公司根據《麻城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參加驗收的單位麻城市華祥經貿有限公司(建設單位、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會議邀請3位專家參加驗收工作。驗收組通過現場踏勘,聽取了建設單位環境保護執行情況的介紹和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關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主要內容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該項目屬于新建,選址位于麻城市鼓樓小河頭工業集中區,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是依托原有的廠房,建設汽車拆解預處理車間、汽車拆解車間、車輛暫存區,項目占地總面積10000m2,本項目建成后生產規模為年拆解報廢汽車2000臺套。此項目于2019年3月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2019年5月28日取得了黃岡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審批文號為黃環審[2019]57號。 二、工程變動情況 環評中本項目污水經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實際建設中本項目生活廢水及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均回用不外排;環評中本項目抽取油液過程中揮發的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實際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增加VOCs一體化處理裝置(原理為活性炭吸附)處理有機廢氣,處理后的有機廢氣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本項目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文件中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要求,環保措施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已得到落實。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湖北譜實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項目驗收檢測報告資料表明: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廢氣污染物中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有組織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無組織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廠區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2)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能回收利用的定期外售回收購機構處理,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環衛部門集中處理。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交由武漢佳麗興環?萍加邢薰咎幚。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固體廢物采取以上措施后,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項目固廢均可實現無害化、零排放處理,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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