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上冶鋼構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鋼構構件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山東上冶鋼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甘肅宜潔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年產2萬噸鋼構構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中的有關規定,為了推進和規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的公眾參與,現將本項目相關情況進行社會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年產2萬噸鋼構構件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址:安丘市興安街道雙豐大道南側2號 項目投資:總投資3000萬元 建設內容:在安丘市興安街道雙豐大道南側2號建設年產2萬噸鋼構構件項目,主要設置1座9跨的工生產車間,其中第一、二跨車間為噴漆車間,建筑面積為10368平方米;第三、四跨車間為組裝一車間,建筑面積為10368平方米;第五跨為下料車間,建筑面積為5184平方米;第六跨車間為鋼品車間,建筑面積為5184平方米;第七、八、九跨車間為組裝二車間,建筑面積為15552平方米。新購置壓板機、折彎機、壓力機、電焊機、火焰切割機等生產設備(設施)223臺套,項目建成后達到年產2萬噸鋼構構件的生產能力。 二、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本項目排放的有組織廢氣主要為噴涂廢氣、拋丸粉塵和切割煙塵,其中噴涂過程中產生漆霧、苯、甲苯、二甲苯、VOCs,拋丸過程產生粉塵,切割過程產生煙塵。噴涂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通過旋流塔+光氧催化設備+活性炭吸附處理,未被凈化處理的廢氣通過2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拋丸粉塵、切割煙塵主要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最終未被凈化的廢氣分別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本項目有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能夠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7/2376-2013)表2中 “重點控制區”的排放濃度限值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標準要求;苯、甲苯、二甲苯、VOCs最大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夠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表面涂裝行業》(DB37/2801.5-2018)表2中C33金屬制品業的排放限值要求。本項目產生的各廢氣經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該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噴漆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噴漆廢水經絮凝沉淀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最終匯入市政管網的廢水量為1250m3/a,廢水污染因子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級標準,排至市政管網,經山東凱地水務有限公司深度處理后進入汶河的水質:COD ≤ 50mg/L,氨氮≤ 5mg/L,污染物排放量:COD為0.1t/a,氨氮0.01t/a,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3、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廢邊角料、焊渣、廢焊頭、除塵器回收粉塵均外售處理;漆渣、油漆及油漆(稀料)桶、廢濾芯、廢機油、廢紫外線燈管、廢催化劑、廢活性炭、廢過濾棉等均為危險廢物,均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廢舊抹布全部由當地環衛部門負責統一清運,進行無害化處置。 4、噪聲 項目投產后噪聲主要來源于銑床、鉆床、數控車床、剪板機、電焊機等。噪聲級在75~85dB之間。在滿足工藝設計的前提下,盡量選用低噪聲型號的產品。在設備安裝時做減震處理,車間安裝隔聲窗,風機配套隔聲罩。落實以上措施后,廠界噪聲排放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三、征求公眾參與意見或建議的主要事項 1、對本項目的建設有何意見和要求; 2、對本項目選址的意見或建議; 3、對本項目運營期的環境保護有何建議或要求; 4、對本項目運營期所關注和擔心的環境問題; 5、對評價單位和建設單位有何要求。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我公司已將制作好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網頁下方進行下載)),以便公眾查詢;公眾也可通過聯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借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 四、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主要為項目地周邊區域(十里河子村)居民及其他利益相關者。 五、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公眾可通過網頁下方進行下載獲取公眾意見表。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單位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交意見或咨詢有關情況。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山東上冶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安丘市興安街道雙豐大道南側2號 聯系人:楊振宇 聯系電話:13573661338 郵箱:1934069818@qq.com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公示單位:山東上冶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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