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在臨江市組織召開臨江市民政局臨江市殯儀館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會議。驗收小組由工程建設單位(臨江市民政局)、環評單位(吉林省林昌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驗收調查單位(吉林省境環景然科技有限公司)、檢測單位(吉林省清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專家(名單附后)組成。 驗收小組現場查看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配套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與運行情況。會議聽取了建設單位和驗收調查單位的介紹匯報。根據《國環規環評[2017]4號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以及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改擴建項目位于臨江市新市街道站前村6社(干溝子)西坡,項目四周均為山體。改擴建項目周圍200m范圍內無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年焚燒尸體700具。公司現有員工26人。本項目對原有殯儀館進行改擴建,拆除殯儀館原有建筑,重新進行建設,廠區總占地面積26118m2,總建筑面積5288m2,新購置設備34臺套,主要設備包括火化爐、三體太平柜、冷藏棺、骨灰寄存架、告別廳瞻仰臺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臨江市殯儀館改擴建項目于2015年1月開工建設,建設完成后進行調試、試運行。 臨江市環境保護局以臨環行審字[2014]9號對“臨江市殯儀館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批復。本項目從開工建設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總投資2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占總投資的3.8%。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包括本項目生產規模、生產工藝及相應環保處置措施執行效果等內容進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改擴建項目實際建設內容相比環評階段工程基本無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2、廢氣 3、噪聲 4、固廢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生活污水經管道進入防滲污水儲池,后排入防滲旱廁,定期清掏用于農肥,不外排。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鍋爐排氣筒出口處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相應標準要求;火化爐排氣筒監測結果滿足《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801-2015)和《燃油式火化機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09)相應標準要求。食堂飲食油煙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排入環境空氣。食堂飲食油煙凈化設備出口監測結果滿足《飲食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T18483-2001)標準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監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區排放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由清潔人員按時清掃,暫存于廠區內垃圾桶內,后經環衛部門上門收集送垃圾場處理;鍋爐爐渣用于鋪路。 (二)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氣治理設施 改擴建項目1.5t/h燃生物質鍋爐煙氣經濕法脫硫除塵處理后經25m排氣筒排放到環境空氣中。改擴建項目火化爐煙氣經石灰粉噴射、布袋除塵和除油裝置處理后共用一根15m排氣筒排放到環境空氣中。食堂飲食油煙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排入環境空氣。 2、廢水治理設施 生活污水經管道進入防滲污水儲池,后排入防滲旱廁,定期清掏用于農肥,不外排。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根據監測結果噪聲治理設施的降噪效果滿足環評及審批決定或設計指標。 4、固體廢物治理設施 固體廢物治理設施及存放場所設置情況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所排放處理后的廢氣滿足相應標準要求,故不會對環境空氣質量等造成影響,廠界噪聲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六、驗收結論 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復所規定的各項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達標排放要求達到竣工環保驗收要求。驗收組經認真討論,一致認為臨江市民政局臨江市殯儀館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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