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 新建(第二)造紙污泥處置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二次公告 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紙污泥處置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目前已完成初稿編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文件的要求,現將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紙污泥處置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有關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紙污泥處置場項目位于棗莊市薛城區鄒塢鎮小甘霖村東北側400m廢棄白黏土取土坑處,項目占地面積約為6000m2。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污泥(含水率44%)的日產生量為32.3噸。公司堅持綜合利用原則,部分用于造紙固廢物焚燒綜合利用項目,消耗量約11t/d;部分用于擬建鍋爐提效增容節能減排項目,消耗量約為1.2t/d。其余無法消耗的造紙污泥擬采取填埋方式處理。擬建填埋場年填埋污泥約1564t,服務年限33年,總處理規模51612t。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必須建立較為規范的污泥處置場來處置公司污水處理站脫水后的污泥。選擇污泥填埋是最經濟的一種污泥處置方法,它投資少、容量大、見效快。 經查詢,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鼓勵類“四十三、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之“15、“三廢”綜合利用與治理技術、裝備和工程”,項目的建設屬于國家重點鼓勵產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建設項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污染包括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等幾個方面。 (1) 環境空氣影響評價 擬建項目廢氣主要為顆粒物及填埋廢氣。填埋過程中一日一覆蓋以減少顆粒物外排。本填埋場處置對象是脫水后的造紙污泥,相對一般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氣產生量較少,含有少量的硫化氫、氨等氣體,無組織排放。為了確保填埋場能安全、穩定的運行,擬建填埋場建設填埋氣體導排系統,設置3個垂直導氣石籠井,調節池臭氣通過導排管道引入填埋氣體導排系統。項目建成后,以污泥填埋期間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及填埋氣體污染物為本次預測的污染源源強。 項目建成后,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最大落地濃度為0.08389mg/m3,占標率為9.32%;H2S最大落地濃度為0.00072mg/m3,占標率為7.21%;NH3最大落地濃度為0.01167mg/m3,占標率為5.83%,下風向最大濃度出現距離均為102m。項目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均遠遠小于標準濃度限值;污染物濃度占標準10%距源最遠距離D10%在評價范圍內均未出現。評價等級為二級。 由估算模式可知,經相應措施處理后項目廢氣均能達標排放,同時最終環境影響也符合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可行。 (2) 地表水影響評價 新建第二造紙污泥處置場項目建成運營后,項目無新增員工產生,故無新增生活污水產生。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是污泥滲濾液。填埋庫區設滲瀝液收集系統,收集后進入滲濾液調節池暫存,由罐車運至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故項目運行后,不會對區域地表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 ①本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為III類,項目場地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不敏感,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三級。項目地下水環境調查評價范圍依據導則中的調查評價范圍參照表,確定為項目周圍約6km2的面積范圍。 ②項目運行過程中可能對地下水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滲濾液的泄漏和滲濾液調節池的外溢。從水文地質角度上分析本填埋場周邊附近地段無大型集中供水水源地,填埋場的建設,在不出現滲漏污染的情況下,對周圍村莊的用水影響較小,但由于周圍村莊生活用水多取地下水,受滲漏污染的威脅較大,危害附近居民的身體健康,因此建設單位應做好防滲工作。 ③項目建設不會對周圍水源地產生不良影響。 ④擬建污泥填埋場采取完善的防滲、儲存、監控措施后,不會對周圍地下水造成污染。 (4) 噪聲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對廠界噪聲的貢獻值在54.3~57.7dB(A)之間,其中對南廠界的噪聲貢獻值最大為57.7dB,對北廠界的噪聲貢獻值最小為54.3dB。項目建成后,東、南、西、北廠界晝間、夜間噪聲預測值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最近敏感點打席社區的晝間、夜間噪聲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 (5)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造紙污泥)處置項目,填埋場不設生活區,不新增員工,無固體廢物產生。 故項目建設后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6) 土壤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建成后,涉及的污染物主要為滲濾液,主要包括六價鉻、甲基汞、乙基汞、鉛、鎘、砷、鎳、汞總鉻等。污染途徑主要有下滲等。項目運行過程中,填埋區和滲濾液調節池均進行嚴格的防滲處理,滲濾液不會直接與土壤接觸或隨雨水外流污染土壤環境。 建立土壤環境監控體系;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在采取了以上各項措施后,項目對當地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7) 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占地面積為6000m2。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中對評價工作分級的規定,本次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定為三級評價。項目運營期內廢氣的排放,將對周圍的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項目的運營對周邊地區的生物和水、土、氣環境產生的總體影響相對較小,不致使區域生態系統失衡和物種減少。填埋場結束運營封場以后,不再產生廢氣等環境污染物,且將恢復并種植更多的植被,一定程度上可改善生態環境。 綜上,項目的建設不會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8) 環境風險分析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T 169-2018)中的劃分依據和原則,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確定為簡單分析。在制定了一系列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之后,工程所涉及火災、爆炸和泄漏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小,可將事故風險概率和影響程度降至最低。綜上所述,工程的建設與運行帶來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紙污泥處置場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具有較好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對周圍環境的污染程度較輕,在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可滿足相應的國家排放標準;項目實施后基本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與環境功能的要求,從環保角度來講,其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為10個工作日,2019年12月13日~12月26日,方式為網絡平臺、報紙、張貼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提出項目環保可行性意見及要求。 2、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提出完善項目環保措施、防止項目污染的意見和要求。 3、整理公眾意見后,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將在報告書中說明對意見的采納情況。 4、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后,查閱報告書,了解情況。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將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科學、公平、公正、合法地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七、聯系方式 1、項目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 地址:棗莊市薛城區鄒塢鎮西鄒塢村; 郵編: 277012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棗莊市海象紙業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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