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環(35號路)阜港路立交工程環境影響評價 公眾參與第二次網上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1998]253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北外環(35號路)阜港路立交工程已委托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目前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工作已基本完成,F向公眾公開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信息,并征求公眾意見。 一、擬建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北外環(35號路)阜港路立交工程 項目地點:中山市35號路位于中山市區北部,呈東西走向,是規劃北外環快速路的一段;阜港路是35號路東北部的一條放射線,阜港路與35號路為T型交叉口,阜港路立交為“單喇叭型”定向互通交通 道路等級:北外環(35號路)為城市快速路,阜港路為城市主干道 項目性質:新建 設計車速:60km/h,30km/h(匝道) 建設項目總投資:投資估算總金額為8752萬元 二、項目建設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2.1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2.1.1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1)總懸浮顆粒物污染分析 項目建設中需對現有舊路路面也需進行破碎,同時路基修筑中存在一定的土方工程,施工中產生大量的易于起塵的顆粒物;在日照強烈、空氣濕度較低的氣象狀況下,易導致較為嚴重的揚塵污染;而周邊區域為人類活動密集區,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揚塵排放,將對人群健康產生相當不利影響。 此外,建筑垃圾、建筑材料運輸中如有易起塵物質灑落、或在運輸中起塵也將對運輸道路側空氣環境及市容市貌造成污染。施工中應采用外購商品混凝土,嚴禁在施工現場進行場拌。 道路建設工程產生總懸浮顆粒物污染主要來源于土石方填挖及材料裝卸等環節。距離施工現場200m內區域學校、居民及施工人員將受到總懸浮顆粒物的不良影響;
(2)作業機械廢氣污染分析 道路施工機械主要有載重車、壓路機、打樁機、柴油動力機械等燃油機械,施工機動車污染源主要為NOx的排放。類比調查統計,機動車正常行使時的NOx排污系數為:小型車2.2克g/輛·km;大、中型車3.2g/輛·km。施工機動車以大、中型車輛為主。按日進出作業場區車輛200輛計,每輛車在作業場區行駛距離按1000m(含怠速期),NOx排放量為0.64 kg/d,折合NOx排放量為0.08 kg/h(高峰期)。根據估算的排放量,200輛機動車廢氣的二氧化氮在靜風條件下1小時平均濃度最高可達0.00054 mg/m3,占評價標準的0.2%。因此,施工車輛排放的廢氣不會造成外環境的明顯污染。且隨著工程的結束,該影響將消失。 2.1.2營運期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預測結果顯示,項目建成后,車流量增加使路側空氣環境中CO、NO2濃度有所增加,隨著車流量的增加道路沿線CO、NO2濃度呈上升趨勢,不同預測距離處,距離道路越近,CO、NO2預測濃度值越高。營運期各預測距離處CO、NO2預測結果均低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的要求,說明汽車尾氣對道路兩旁的大氣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2.2聲環境影響分析 2.2.1施工期聲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預測結果,單機施工機械噪聲晝間最大在距聲源30m以外可符合標準限值;夜間最大在300m以外方可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標準限值;晝間多種施工機械同時作業噪聲在距聲源40m以外可符合標準限值;夜間在300m以外可符合標準限值。 2.2.2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建成后,項目周邊敏感點較少,對項目周邊聲環境影響不大。道路兩側新開發的建筑物,由開發者自行負責其防噪降噪的防護,對于新規劃居住區,建議開發時適當調整沿街一帶建筑的功能及相關的噪聲防護措施,以避免道路對居住區的影響。 2.3水環境影響分析 2.3.1施工期水環境影響分析 (1)施工期生產廢水 施工期的廢水經在施工場地建立臨時隔油池和沉砂池,盡可能回用沉淀后的廢水。一般經處理后施工廢水SS濃度小于50mg/L,多余的廢水經沉淀處理后排入雨水管網,施工廢水經過處理后對周邊水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2)雨季地表徑流水 在施工場地的雨水匯水處應開挖二級沉淀池,雨水經沉淀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網,可將徑流雨水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 2.3.2營運期水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營運期的排水體制為雨、污分流制。根據有關類比監測資料,路面徑流中的主要污染物為CODcr、石油類和SS,且路面沖刷物的濃度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15min內污染物隨降水時間增加濃度增大,隨后逐漸減小,路面徑流污水基本可接近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不會對雨水受納水體造成污染。道路兩側區域的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并最終進入香洲水質凈化廠統一處理。 通過進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網的建設,項目建成運營后可杜絕該區域內污水隨意排入附近地表水體的現象,有利于保護沿線地表水體的水質,改善周邊居住環境。而經過雨水管道,進入水體的地表徑流中所含污染物—般也在河流可自然降解的范圍內,不會對受納水體造成污染。 2.4固體廢物的環境影響分析 2.4.1施工期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項目為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將開挖棄土用于當地建設,需制定好利用計劃,及時將棄土清運,建筑垃圾應符合相關的規定。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少量廢棄鋼筋、電纜及木料等。對于廢棄鋼筋由有關單位及個人進行分揀,把有用的鋼筋、木料、電纜等東西進行回收再利用,其余廢棄物應集中堆放。 固體廢棄物均應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垃圾應運輸至經批準的消納場處置;在妥善處置的前提下,施工建筑垃圾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2.4.2營運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道路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是運輸車輛撒落的運載物、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裝載的貨物、乘客丟棄的物品等。由于道路建成后由中山中山市交通部門、環衛部門和綠化部門對道路全線進行維護、清潔,故營運期固體廢棄物對環境影響不大。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結論要點 項目建設符合中山中山市城市發展規劃,其建設對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項目建設未涉及無法避讓的重大環境問題。 擬建工程為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工程,屬于非盈利性公益事業。本項目的建設改善和加強了城市環境,城市景觀,美化了市容,促進了中山市經濟快速發展,具有較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本工程對環境產生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想詳細了解本項目的有關情況,可在本公示期內在聯系環評單位索取相關信息。若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或項目營運后的環境保護工作有補充意見、建議,可通過信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反映,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1號中山市建設局
聯系人及電話:劉工
0760-88880032 環評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聯系人:李工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東區竹苑路天竹街18號102 郵編:528403
電話:0760-88223545
電子信箱:gxhkygdb@163.com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 2010.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