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相關要求,現對《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信息公示如下: 1、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歷史概況 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以下簡稱“本地塊”)位于珠海市香洲區健民路東側,香山湖公園一期北側,中國海油加氣站南側,中心坐標:東經113.521587°,北緯22.289010°。占地面積13951.1m2,原為農林用地,現規劃為文化設施用地。地塊現狀為公共停車場和空閑地,有零星臨時棚屋。 根據對香洲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紅荔社區相關知情人員走訪調查和收集資料顯示,調查地塊最早為鳳凰山山地,權屬為香洲區水土保持監測站;上世紀80年代被香洲區園藝場征用,用于種柑桔;大約1990年香洲區園藝場建設了電子廠,主要為焊接,無電鍍工藝;大約1994年建燒鴨加工廠;大約1996年用作臨時堆沙場、堆土場;大約2000年后作為洗衣廠;2013年作為駕校訓練場使用;2018年駕校訓練場被拆除,香山湖公園配套停車場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至今。 2、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規劃用途 根據珠海市自然資源局提供信息,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規劃為文化中心用地。 3、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生產情況 調查地塊歷史上主要為鳳凰山山地(上世紀80年代以前),歷史涉及生產活動的主要為:1990年香洲區園藝場建設的電子廠,主要為焊接,無電鍍工藝;大約1994年建燒鴨加工廠;大約1996年用作臨時堆沙場、堆土場;大約2000年后作為洗衣廠。 4、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及污染識別 通過對知情人員的訪談,場地內可能存在污染的區域為歷史上涉及生產的區域。可能存在污染物為重金屬、苯胺類化合物等。 5、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過程簡介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湖南宏晟環保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20年8月對該地塊進行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并于2020年8月編制完成《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6、《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主要結論 (1)調查地塊土壤pH值在6.49~8.12之間。 (2)調查地塊土壤6種重金屬均有不同程度檢出,六價鉻未檢出。場地內重金屬(銅、鎳、鉛、鎘、砷、汞、六價鉻)含量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無超標點。 (3)揮發性、半揮發性有機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熒蒽、苯并[k]熒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中只有甲苯檢出,其余均未檢出。甲苯檢出濃度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篩選值要求。即調查地塊土壤有機物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4)石油烴的含量范圍在8~158 mg/kg之間,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篩選值要求。 (5)調查地塊地下水監測結果顯示,場地內監測點位監測因子中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鐵、錳、銅、鋅、鎳、鉛、鎘、六價鉻、汞、苯胺類化合物等均未檢出;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CODMn)、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硫酸鹽、氯化物、氟化物、砷有不同程度檢出,除高錳酸鹽指數(CODMn)檢測值高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外,其他指標均小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3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標準限值。 地塊場地所在區域已經全面覆蓋自來水供水管,不開采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根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不存在飲用地下水、皮膚接觸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氣中氣態污染物、吸入室內空氣中氣態污染物等暴露途徑,因此,場地地下水不會對人群產生明顯不良影響,不需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綜上所述,本地塊場地內各土壤監測點的檢測結果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篩選值;地下水除高錳酸鹽指數(CODMn)外所有檢測因子的檢測結果均能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3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標準限值。 綜上所述,珠海市香洲區文化中心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根據導則要求,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可以結束本地塊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工作。 7、公眾意見反饋聯系方式 用地單位:珠海市香洲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聯系人:馮工 電話:15913218254 場地調查單位:湖南宏晟環保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路工 電話:0731-88713438 電子郵件:1225913040@qq.com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洞井中路411號園康星都薈小區5棟12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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