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x_ArWG2PO3 于 2021-6-17 15:50 編輯
第七采油廠環江油田油維及隱患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文件規定,長慶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廠在編制《第七采油廠環江油田油維及隱患治理項目(征求意見稿)》后,特向社會進行公示,歡迎公眾積極參與并提出寶貴意見。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環江油田油維及隱患治理工程,主要的建設內容包括:第七采油廠2012年環二轉卸油臺工程、第七采油廠2014年環十八增卸油臺實施工程、第七采油廠2015年江1井場及羅38-17井場增壓撬建設工程、第七采油廠2016年環一聯合站應急緩沖池建設工程、環八轉500方事故油罐建設工程、環三轉增加200m3事故罐工程、環七轉增加500m3事故罐工程、環25增站內新增加熱爐工程。本項目新增工程總占地6.79畝,項目建設總投資約總投資859萬元,擬建項目新增環保投資約31萬元,占建設總投資的3.61%。 二、環境影響評價概況 1、建設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擬建項目廢氣主要為:擬建項目廢氣主要有加熱爐廢氣和站場無組織廢氣等;固體廢物主要為:落地油等危險廢物;噪聲源主要表現為:泵、真空機等生產設備。 2、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大氣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 站場加熱爐采用伴生氣作為燃料,通過預測、各站場加熱爐煙氣中污染物NO2、SO2和顆粒物在下風向0~2500m均未超標,污染物最大落地濃度占標率均小于10%,對環境影響較小;對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進行預測,各站場下風向0~2500m范圍內落地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非甲烷總烴環境質量參考值2.0mg/m3;各主要站場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對環境空氣影響小。項目區地形開闊,污染物擴散條件較好,項目投產運行后加熱爐煙氣及無組織烴類氣體排放不會使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發生顯著改變,項目建設對區域大氣環境的影響程度可以接受。 (2)廢水治理措施 對地表水體產生影響的主要污染源為運行期產生的各類廢水以及固體廢棄物,生活污水、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小。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正常狀況下,建設項目在建設及運行各個階段,不會對地下水水質環境造成污染。在非正常狀況下,在前文預測情境下,地下水水質可能會在局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在積極、及時采取防治措施后,可將污染限制在較小范圍,并最終得以消除,基本不會影響到區內的地下水環境。同時結合環境水文地質條件、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方面綜合分析,從地下水環境保護的角度來說,建設項目可行。 (4)噪聲污染治理措施 運行期的噪聲源主要為站場的各種泵類,根據計算,噪聲影響范圍在20m內;對噪聲源強最多的橇裝站噪聲源對廠界貢獻值進行預測,晝、夜間廠界噪聲貢獻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評價認為,在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后,噪聲源對周圍聲環境及其他敏感目標影響小。 (5)固體廢物污染治理措施 項目運行期產生的危險廢物全部收集在依托危險廢物暫存點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收集處置,不外排。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運往環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置,不外排。因此,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過合理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6)生態防治措施 本工程本項目新增工程總占地6.79畝,占地類型主要為草地、喬木林地等,不占用基本農田。工程不同階段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略有不同,施工期主要體現在土地利用、土壤、動物及植被、景觀、水土流失等方面,其中對土壤、水土流失及植被的影響相對較大;運行期主要體現在土壤、動物及植被、景觀、水土流失等方面,但影響相對較小。通過采取相應的生態保護與恢復措施后,本井區的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可以得到有效減緩,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小,在生態系統可接受范圍內。 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三廢”達標排放,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3、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第七采油廠環江油田油維及隱患治理項目《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鼓勵類項目符合相關規劃要求。在按照“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工程設計、環評報告提出的改進措施并強化環境管理后,主要污染物可做到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全部得到合理處置;生態環境影響得到有效控制、恢復、補償,并減至最小程度;環境風險可降低到當地環境能夠容許的程度;從滿足環境保護要求的角度,項目建設可行。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注意事項 1、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途徑及期限 方式: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見本網站底部鏈接。公眾可通過聯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聯系方式見公眾參與聯系方式。 期限:查閱或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期限為此次公眾參與環境信息公開后 10 個工作日內。 2、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受項目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范圍內的公眾。 (2)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①本地區目前主要存在的環境問題?②本項目的建設將帶來哪些方面的環境影響?③對項目的建設所持的態度?④是否同意本項目的廠址選擇?⑤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有何建議? 3、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 10 個工作日內,以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出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 公眾意見表見本網站底部鏈接。 4、公眾參與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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