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情況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 建設地點: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樂從大道良教段北實力廠西4號之一 建設單位: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 公示內容:驗收(監測)報告、驗收意見掃描件,見附件 公示時間:自公示期起20個工作日(2021.11.4-2021.12.2) 公眾意見投遞:公示期間若公眾在查閱本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報告時,對本項目有疑問或者意見,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車國興 聯系電話:13970297627 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11月1日,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樂從大道良教段北實力廠西4號之一,地理位置中心坐標:113.059678°E,22.959440°N,項目占地面積1600平方米。項目由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投資建設,項目主要從事三胺紙貼面板生產,項目建成之年產三胺紙貼面板20萬張/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佛山市思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委托,在2020年6月完成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并于2020年8月11日通過了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原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審批,文號為佛環0307環審[2020第0220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 (四)驗收范圍 項目廢氣治理設施、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按《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1、生活污水 項目生活污水主要為員工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洗手廢水、沖便廢水。其主要污染物為CODCr、BOD5、SS、NH3-N等。近期,生活污水經獨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 2002)二級標準后排入附近內河涌;遠期,生活污水經過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樂從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二)廢氣 項目熱壓產生的VOCs、甲醛經集氣罩收集后經15m高排氣筒G1排放,VOCs達到《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VOCSⅡ時段排放標準,甲醛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甲醛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天然氣燃燒產生的顆粒物、SO2、NOX經15m高排氣筒G2排放,顆粒物、SO2、NOX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三)噪聲 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間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一般固廢(三胺紙次品)交回收商回收利用;危險廢物(廢導熱油)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回收。項目固體廢物經上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后,可將固廢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氣 監測結果表明,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的VOCs、甲醛符合《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VOCSⅡ時段排放標準,甲醛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甲醛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燃燒廢氣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本項目排放大氣污染物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2.廠界噪聲 監測結果表明,佛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的廠界外1米的噪聲晝間及夜間等效聲級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位于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樂從大道良教段北實力廠西4號之一,其廠房為租賃已有廠房,生產設備購買后安裝調試后置于廠房內后可直接生產,故不涉及施工期建設。施工過程主要是內部裝修和設備安裝,沒有基建工程,因此施工期基本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施工期間產生的影響主要是由于設備運輸、安裝時產生的噪聲等。 六、驗收結論 驗收監測期間,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晶興板飾加工廠新建項目的VOCs、甲醛符合《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VOCSⅡ時段排放標準,甲醛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甲醛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燃燒廢氣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廠界外1米的噪聲晝間及夜間等效聲級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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