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貴陽合力防火門異地搬遷改擴建項目位于貴陽市觀山湖區金華鎮下鋪村,租用貴陽天駒保溫材料廠部分廠房(3620m2)建設防火門生產線,生產規模為年產20000m2防火門,其中鋼木質防火門5000m2、木質防火門15000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8月,貴州宏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貴陽合力防火門異地搬遷改擴建項目“三合一”環境影響報告表》; 2020年9月30日,貴陽市生態環境局以筑環表[2020]291號文,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 2021年10月,項目開工建設,2022年2月底完成項目建設工作,于2022年3月進行調試生產。 項目建設以來沒有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項目建設過程中做到了主體工程與配套環保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 企業已于2020年5月19日完成了排污登記申報工作,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2022年10月13日,企業根據生產地址變遷進行了排污許可變更登記,登記編號為:91520115622245993W001Y。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100萬元,環保投資15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1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貴陽合力防火門異地搬遷改擴建項目涉及的所有環保設施,包括廠界噪聲監測、廠界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控點監測、固體廢物處置措施現場檢查等。 二、 工程變動情況 對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該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等與環評保持一致,未發生變化。 主要的變化為:生產中未使用原環評擬用防火膠(單組份聚氨酯發泡膠),實際使用的是水性木工膠,由于采用的水性木工膠產生的有機廢氣少,與烘干廢氣一起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凈化處理,未采用UV光解;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 (試行)》,上述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生活污水依托貴陽天駒保溫材料廠污水處理設施(地埋式污水土地處理系統)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表4)用于綠化灌溉,不外排。 (二)廢氣 木材加工(即開料、開榫、鋸邊、沖孔等)過程中產生的木屑粉塵,經設備自帶移動式雙桶吸塵器收集外售處理;焊接采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焊接煙塵通過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收集處置;噴塑過程在封閉噴塑房進行,噴塑粉塵經自帶脈沖反吹式濾芯回收設備,產生的粉塵被噴塑房側壁的旋風回收器收集后進入回收裝置回收處置。 本項目現狀使用水性木工膠,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較少,涂膠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與烘干廢氣一起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凈化處理后引出車間外排放,排放高度4m。 (三)噪聲 本項目除通過對主要噪聲源進行合理平面布置、選用技術先進的低噪聲設備外,還采取利用廠房圍護結構隔聲、設備安裝減振墊、柔性接口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噪聲影響。 (四)固體廢棄物 木材邊角料、木材加工收集粉塵、防火板、面飾板、防火芯板、密封條等邊角料、金屬配件、廢鍍鋅板邊角料等為一般固廢,集中收集保存,定期送廢品收購站; 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棄膠桶和廢機油。危險廢物暫存于已建的危廢暫存間內,定期交由資質單位轉運處置,企業已與西秀區星海能源有限公司簽訂了廢機油處置協議,膠桶由水性木工膠供應商回收用于木工膠的盛裝。 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經環衛部門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運行工況穩定,滿足驗收條件,根據2022年4月9日貴州普陽檢測有限公司提供的《貴陽合力防火門異地搬遷改擴建項目檢驗檢測報告》(報告編號:GZPY-2022-0331-05002),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氣無組織排放監控點 無組織廢氣監控點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監測結果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T 16297-1996)的標準限值要求。 2、場界噪聲 場界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項目環評和批復中均未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做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均通過合理的方式處理達標后排放,根據監測結果,本項目產生的污染物未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六、驗收結論 根據貴陽威亞斯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貴陽合力防火門異地搬遷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和現場檢查,驗收工作組認為項目環保手續完備,技術資料基本齊全,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管理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批復所規定的各項環境污染物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達標排放,達到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涂膠及烘干廢氣應確保收集進入活性炭凈化裝置處理; 2、規范危廢間管理,明確責任人及聯系電話,廢機油收集桶下設置防滲漏托盤; 3、活性炭吸附更換后,應盡快與資質單位簽訂相關處置協議,應與木工膠供應商簽訂回收協議,并有危廢轉移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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