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恒健偉業科技有限公司多氧復合液(二氧化氯)系列消毒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公示 為了滿足市場需求,長春市恒健偉業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250萬元建設多氧復合液(二氧化氯)系列消毒液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長春市二道區英俊鎮葦子溝,長春市紅星制藥廠院內,租用其部分車間進行生產。此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目前已編制完成,即將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有關規定,向公眾公開環境保護信息,具體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建設性質 項目名稱:長春市恒健偉業科技有限公司多氧復合液(二氧化氯)系列消毒液項目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長春市二道區英俊鎮葦子溝長春市紅星制藥廠院內,租用其部分車間進行生產。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使用面積為400m2。本項目公用工程設施長春市紅星制藥廠現有設施提供,不足部分由企業自行解決。建設規模為年產六類消毒液產品共計2880噸,其中各產品均為480噸。 項目投資:本項目總投資額為250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廢氣、鍋爐煙氣、設備噪聲、固體廢物等。 三、正常運行情況擬采取的環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況 ⑴廢水 本項目生產工藝產生的電解陰極液、純化水制備裝置排水、沖洗設備廢水、循環冷卻排水均屬清凈下水,污染物濃度較低,且水量較小,因擬建項目所在區域目前未建設下水管網,故產生的廢水全部回收,并在車間內設置儲槽進行儲存,定期由罐車拉運至長春市第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最終達標排放。 生活污水使用室外衛生設施(旱廁),定期清運用做農肥,無生活污水排放。 本項目實際運行過程中經上述措施處理后無廢水排放,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⑵廢氣 ①鍋爐廢氣 本項目擬選用一臺0.08t/h燃煤熱水鍋爐,用于全廠冬季采暖用熱,燃煤量約為20t/a。鍋爐除塵器擬采用高效濕式脫硫除塵器,除塵效率大于95%,脫硫效率大于40%,鍋爐煙囪高度為15m,出口內徑0.3m。經除塵脫硫后,鍋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滿足GB13271-200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二類區Ⅱ時段標準。 ②工藝廢氣 本項目排放的廢氣為電解裝置陰極室產生的極少量H2。在陰極室中H+放電,生成H2,其中一部分溶解在電解陰極液中,隨陰極液排放。另一部分產生速率為0.085kg/h。隔膜法電解食鹽水產生的H2量較少,且產生濃度較低,回收成本較高,難度較大,因此,本項目將工藝中產生的H2通過管道引至車間外,通過15m高排氣筒稀釋排放。目前國內沒有其相關排放標準,年排放量為0.61t/a。 ⑶固體廢棄物 建設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為原料包裝材料、鍋爐爐渣和職工生活垃圾,產生量分別為0.04t/a、6.5t/a和3t/a。原料包裝材料回收后返回原料銷售廠家;鍋爐爐渣做為建筑材料外銷;生活垃圾統一收集,送至城市垃圾處理廠進行填埋。 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各項污染可達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⑷噪聲 本項目營運期的噪聲污染源主要為泵類,其噪聲值都在70~85dB(A)之間。 設計考慮在滿足工藝的前提下,盡可能選用功率小,噪聲低的設備,并將噪聲較大的水泵等設備盡可能置于室內以防止噪聲的擴散與傳播;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的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的要求。 四、廠址選擇合理性分析 1、產業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有關規定,本工程內容未列入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之中,屬允許類,因此,符合產業政策要求。 2、清潔生產先進性分析 本項目采用臺灣專利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進行生產,對原料資源的開發利用較為充分,各項環保措施也基本到位,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污染物產生量,再通過設置相應的環保處理設施等方式,控制末端污染物排放量,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的排放及對環境的影響將控制在允許的范圍與程度內,不會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本項目符合清潔生產的原則。 3、規劃、區劃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位于長春市二道區英俊鎮葦子溝(不在城區規劃范圍內),項目選址周圍現均為小型工業企業,且均已運營多年,本項目租用其中的紅星制藥廠現有的閑置廠房進行生產,根據長春市紅星制藥廠所有的土地證,該地塊屬于倉儲用地,因此,本項目的建設不違背城市總體規劃。 根據該區域內的環境功能區劃分,環境空氣:二類區;噪聲:1類區;地表水:根據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區》,評價區域內河段執行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Ⅳ類標準。 本項目在此建設其污染物經相應治理措施治理后排入環境中,不改變功能區相應環境質量,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區域環境區劃要求。 4、環境影響的可接受程度分析 本項目擬通過各項有效的環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廢廢氣和噪聲達標或嚴于標準排放。從環境影響分析結果可知,該項目對大氣環境、地表水環境、聲環境影響不大,不會改變原有環境功能和類別,其影響可在環境標準允許和公眾可接受范圍之內。 5、廠址選擇合理性分析結論 本項目選址于長春市二道區英俊鎮葦子溝,長春市紅星制藥廠院內(租用其部分車間進行生產),用地附近現均為小型工業企業,項目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符合清潔生產及循環經濟的要求;項目所采取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可以做到廢氣達標排放,廢水零排放;其綜合效益較為顯著;周圍公眾對項目建設也較為支持。本項目滿足總量控制要求,企業在運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落實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則其影響可在環境標準允許和公眾可接受范圍之內,并將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因此,本項目的建設選址從環保角度看是合理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到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查閱,信息公開后10天以內。 六、公眾索取補充環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索取,信息公開后10天以內。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建設所影響到的居民區等環境敏感目標。 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 ①本項目主要的環境問題? ②本項目建設對環境將會產生何種影響?這種影響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③對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有何建議? ④其它建議?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開后10天以內。 九、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長春市恒健偉業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13894829527 環評單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設計研究院 聯系人:王藝荻 聯系電話:13596161279 二○一一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