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目地址:東莞市洪梅鎮新莊洪梅大橋西側,項目北面為橋西路,隔路為滿譽汽修廠,西北面為洪屋渦派出所,東面為利昌五金制品廠,利昌五金制品廠往東是洪屋渦水道,西面為農村信用合作社,往西隔20米路為名翔制線有限公司,南面為空地。 4、項目內容:東莞洪梅中合纖維制線廠成立于1991年8月,主要生產尼龍線、工業用布,廠址位于東莞市洪梅鎮新莊洪梅大橋西側。本項目建廠總投資500萬港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以尼龍、纖維為原料生產尼龍線、特多龍,年產尼龍線300噸,特多龍50噸;主要生產設備有染缸20臺,脫水機2臺,倒筒機5臺,寶塔機54臺,捻機29臺,2噸鍋爐1臺,已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并通過了東莞市環保局的審批認可。
因業務的不斷發展,項目于2008年投資3000萬港元,擴建了工業用布的紡織和染色生產工序,增加染缸23臺,圓編針織機15臺,脫水機2臺,剖布機2臺,卷布機4臺,定型機2臺,備用鍋爐3臺,備用發電機2臺等設備,縫紉線產量增加約1800噸/年,工業用布產量為2300噸/年。根據國家有關環保規定,該廠委托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承擔《東莞洪梅中合纖維制線廠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 5、基礎建設:擴建前項目占地面積13200m2,建筑總面積6500m2。擴建新增占地面積18800m2,建筑總面積17800m2。 擴建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染色車間產生的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和場地清洗水。項目染色廢水產生量增加500m3/d,全部排入洪梅污水處理中心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排放到太陽洲西海。生活污水經廠內三級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網,待望洪鎮污水處理廠建成運行后排入該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場地沖洗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網。
擴建項目廢氣污染物主要是備用鍋爐廢氣,備用發電機產生的尾氣和職工食堂廚房油煙、火煙。建議對發電機尾氣采用水噴淋(添加堿)等高效處理設施處理,由15米高的煙囪排放,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第二時段二級標準,不會對周圍空氣質量產生明顯的影響。本項目職工食堂采用柴油為燃料,對火煙經水噴淋(添加堿)等高效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后,由煙管引至天面不低于15米排放。職工食堂廚房在烹飪過程中產生油煙,油煙廢氣的主要成分是動植物油遇熱揮發、裂解的產物、氣味、水蒸汽等。項目采用高效靜電油煙凈化器對油煙進行處理,處理后由專用排煙管引至樓頂排放。 3、噪音源及治理措施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有生產裝置的機械設備(織機、風機、泵及備用發電機等),其源強聲級在70-85dB(A)之間,項目已采取一定噪音防治措施,選用隔音、吸音、防震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對風機的進、出風口加裝消聲器;單機(如泵等)可設置隔音罩和消聲器;對生產車間的門、窗可加設隔聲材料(或做吸聲處理)等,還擬采取以下措施:對發電機房進行完全密封處理(240mm厚磚墻);對于噪音聲源強度高的設備比如說織機、脫水機等設備,進行吸音隔聲處理,加裝消聲設備。經過以上治理措施處理后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即廠界晝間噪聲≤65dB(A),夜間噪聲≤55dB(A)。
4、固體廢物及治理及治理措施
生產中如果產生邊角料,建設單位將能夠回收利用的盡量回收利用,沒有利用價值的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棄的染料、助劑包裝廢料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HW12、HW06、HW13類危險廢物,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外運后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建設單位擬按指定地點堆放,并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對垃圾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受本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主要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查閱及反饋意見的期限為即日起到10月14日,公眾意見反饋時間截止到10月30日。
3、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簡本,公眾可前往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東莞辦事處索取閱讀。公眾如需索取相關補充信息、反饋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時,可通過電郵、信函或傳真方式,與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東莞辦事處聯系。
具體聯系方式為:
環評單位: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地址:東莞市旗峰路159號東遠大廈902室
聯系人:王勇
聯系電話:0769-22321946;
傳真:0769-22321945;
Email:szhj_dg@163.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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