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廣州銀湖公館酒店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 廣州攀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 廣州怡地環保實業總公司
項目概況:
為完善科學城中心區配套環境,攀達公司擬投資15600萬元在其現有地塊——廣州科學城尖塔山路以南,科智路以東地塊(地塊號:KXC-E3-4)——進行廣州銀湖公館酒店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建設,該地塊的用地性質已經廣州開發區規劃局同意由一類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金融用地。為配合本項目建設,攀達公司經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同意將攀達公司更名為廣州銀湖公館酒店有限公司,更名后的攀達公司即廣州銀湖公館酒店有限公司經營范圍以“從事酒店經營管理、代辦訂房服務”為主,公司更名也取得了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因尚未取得廣州銀湖公館酒店有限公司正式的營業執照,故本項目暫以攀達公司名義申報。
本項目占地面積16143平方米,建筑面積共37072平方米。項目地塊上現有原攀達公司二棟廠房,一棟研發中心,本項目擬將這三棟主建筑物重新進行室內設計、裝修后變更為廣州銀湖公館酒店。
本項目建成后將在1#樓首層西面及二樓整層設置中餐廳,餐位共350個;在2#樓首層西面設置員工餐廳,餐位120個;在3#樓首層東面及南面、二層的西面設置日式餐廳,餐位數130個。1#樓4~5層,2#樓2~6層,3#樓3層東半面、3~6層作為客房,共250張床位。新增工作人員約150人,年工作365天。
主要環境問題:
項目建成后產生的主要污染源為:酒店工作人員辦公生活污水、客房污水、餐廳廚房污水;廚房煙氣、備用發電機尾氣;備用發電機運行噪聲、廚房風機噪聲;辦公生活垃圾、廚余、廢油脂、廢機油。
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污水合計約88695噸/年,合243噸/天。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餐飲中心含油污水經過隔油隔渣處理后,預計兩股水水質可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級標準(第二時段)。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大沙地處理廠統一處理,尾水排入烏涌,經水體的稀釋、擴散后,不會對周圍水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項目共設置三個油煙排放口,分別排放各自樓房的廚房油煙,油煙經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可確保煙氣中氣味得到明顯的去除,確保其外排油煙濃度小于2mg/m3,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試行)的要求,油煙經過各自樓房的專用油煙煙道引至相應樓房樓頂排放,排放口高度均在22米以上,且油煙排放口距離周圍建筑物均較遠,經過大氣擴散、稀釋后,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項目備用發電機設在1#樓地下室機房內,尾氣則通過專用排放筒引至1#樓天面高空排放,排放口位于1#樓頂東面,排放高度約22.5m,,排放口與項目敏感點科城大廈的距離約為150米,與信息大廈的距離約為180m,經大氣稀釋、擴散后,則本項目備用發電機尾氣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備用發電機設于地下室的設備房內,設備房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風機采用低噪聲設備,預計項目邊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項目產生的廢機油屬危險固廢,餐飲廚余、廢油脂屬廣東省嚴控固廢,危險固廢與嚴控固廢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代為處理,辦公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并做好固廢臨時堆放點的管理,本項目固廢可全部按要求處理。
項目所在區域外環境較好,無大型工業污染源,外環境對本項目產生的影響不明顯。
主要環評結論要點:
綜上所述,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明顯,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考慮是可行的。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應落實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措施。項目建成后,環保設施必須經環保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正式投產。如果項目的建設內容及規模等發生變化,應重新向當地環保部門申報。
環評單位聯系人 陸工 82223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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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5 21:59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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