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賚縣污水再生利用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公示
1、建設項目概況
鎮賚縣污水再生利用建設工程包括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及再生水供水管線工程。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為新建再生水廠,為將鎮賚縣污水處理廠的部分污水回用于造紙廠工藝用水及城市雜用水,設計規模為1萬m3/d;再生水供水管線工程包括2條管線,一條通往造紙廠,全長2980m,管徑為DN400;另一條通往縣內公園水塘,全長8195m,管徑為DN200。
項目總投資4229.18萬元,全部由建設單位自籌。工程總占地面積為3.44hm2,其中永久占地為再生水廠占地,面積為0.9hm2,占用的為污水處理廠的預留用地。臨時占地為管線施工及施工營地臨時占地,面積為2.54hm2。占地全部為鹽堿地及市政道路用地。
2、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1)地表水
由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可知,區域地表水體1#、2#斷面除石油類外,其它各項指標均不能滿足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體要求,主要受鎮賚縣城區大量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匯入影響。
(2)環境空氣
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各污染物濃度均滿足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二級標準要求。
(3)聲環境
本項目區域聲環境質量較好,滿足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中2、3類區標準。
3、環境影響分析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項目廢水通過下水管網排入鎮賚縣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后排入楊戲法泡,對區域地表水體影響不大;再生水廠使用的是1t/h的型煤鍋爐,經類比,其排放濃度滿足GB13271—200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二類區Ⅱ時段標準要求;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惡臭經活性炭吸附后經15m高的煙筒外排,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再生水廠各種泵類及風機產噪,經減震、設隔離間等隔聲治理措施治理后,可達標排放。故本項目產生的各種污染物經相應的治理措施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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