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梁縣巴川河河道整治項目環境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隨著銅梁縣巴川鎮(現巴川街道辦事處)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作為流經該鎮域的主要河流巴川河已經受到了嚴重的污染,已經不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V類水域水質標準,為了使巴川河的水質得到根本性改善,全面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V類水域標準,實現流域內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為流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協調、健康、穩步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銅梁縣市政園林管理局擬對該河道進行綜合整治,工程內容包括(1)上游新建生態河堤;(2)老城區截污干管改建;(3)河道全線清淤及部分硬化;(4)分段建翻板壩調控河水流量。本項目總投資18869.38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1756.36萬元、其他工程費5373.55萬元、預備費用1370.39萬元。
二、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監測資料統計結果,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SO2、NO2和PM10的最大占標率均小于1,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的要求;各監測斷面中的COD、BOD5和糞大腸菌群Si值均出現大于1的情況,巴川河和高灘河的地表水環境質量不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水域標準,這主要是因為巴川街道辦事處的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未完全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收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巴川河和高灘河所致;各聲環境監測點晝間的噪聲值均未超標,夜間1#、4#和5#噪聲超標,這是因為夜間上述區域交通噪聲所致。
三、環境保護措施 (1)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土壤耕作層保護措施 工程在進行基礎開挖、取棄土場、臨時施工場所等進場前,應對上述場地的表層有肥力的耕作層土壤進行保護,以便于施工后期的場地綠化和植被恢復。在施工中對剝離的表土應選擇合適的場地進行堆積,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流失。在綠化和臨時場地恢復植被時,應充分利用剝離的有肥力的表層土壤,避免重新取土。 2)臨時占地生態防治措施 本項目的臨時占地如施工便道、施工營地等應盡量設置在項目占地區域。為減少占用農田,應盡量利用原有鄉村道路,施工區域的施工便道可在路線征地范圍內形成,嚴禁隨意擴大。施工營地應盡量租用當地民宅。項目結束后,對項目區域內的臨時占地應及時恢復植被。 3)棄土場防治措施 本項目共設置了棄土場1處,共占用土地2.92hm2,施工結束后,進行恢復植被,造林樹種選擇適宜當地的優勢植物種進行綠化。 4)原始植物保護措施 在項目施工區域內的植被主要為沿河零星分布的一些竹子和一些低矮灌木,這些植被已經適應了當地的環境。在項目施工開始的階段,應對這些植被進行移栽保護。在本項目的綠化工程中應優先利用這些植物,這樣不僅節約成本而且植被成活率高、綠化效果好。 5)綠化措施 本項目的綠化工程除了河道兩側的綠化帶外,還包括河道護堤的綠化、河岸邊坡的綠化等。 河道護坡的土質坡面采用框格植草護坡,配置麥冬、紫鴨草、金心蘭;泥巖坡面采用噴泥漿草籽護坡。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針對混凝土拌和系統間斷排水,水量很小的特點,對壅水堰堰址處施工區混凝土拌和系統產生的加工廢水,采用簡易濾池進行處理后回用;對各個施工區施工機械停放場產生的廢油和極其少量的含油廢水,采用收集后集中處理,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員主要租用巴川街道辦事處民房居住,在居民區內產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租用農民民房的可排入化糞池,施工人員產生的糞便可進行收集用做農家肥;清淤余水經過沉淀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地和施工便道上的抑塵用水或排入巴川河。 (3)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在敏感點附近的施工工地,施工點周圍必須采用不低于1.8m高的圍檔,采用分段封閉施工方式,盡可能縮短工期,必須對工地內道路及材料堆放場地進行硬化處理,采用樁基礎的施工場地要實行全封閉和硬地坪施工;施工期間粉狀材料應該采用密閉運輸的方式,嚴禁所有運輸易撒漏物質車輛冒裝和沿路撒漏,確保密閉運輸效果;A類控制區所有道路和B類控制區的主次干道上禁止帶泥車輛行駛,在施工便道和市政道路的交接口處應鋪設稻草席,建筑工地出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設施以及專門人員進行沖洗和監管,禁止運輸車輛帶泥上路;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轉運易撒漏的建筑材料;本項目盡量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避免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和平整場地。 (4)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選擇低噪聲設備,控制使用高噪音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施工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調整運輸車輛的運輸時間,將其安排在白天,以減少載重汽車噪聲對周圍敏感點的影響;對于敏感點附近的施工現場,高噪聲設備應盡量放置遠離敏感點。對于施工運輸車輛通過敏感點周圍路段時設置禁鳴標志,嚴禁各類運輸車輛在通過敏感點時鳴笛;施工單位在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施工應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將可能產生強噪聲的施工作業安排在白天(06∶00~22∶00),盡量避免噪聲擾民。因施工工藝必須24小時連續施工的,施工單位會同建設單位須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出具有關證明,經批準核發《重慶市排放污染物臨時許可證》方可施工。取得夜間施工許可,施工單位必須將夜間施工許可情況進行公示。并請環境監理部門和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監督執行。 (5)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對于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需要統一收集,集中處置;土方基本屬于挖掘的未受污染的新鮮土壤,可用作堤壩兩側的回填土;河道清淤出來的底泥含有較多的營養成分,是很好的生物肥料,這些污泥經過簡單的脫水處理,可用作兩岸綠化用土。本項目清淤工程產生污泥12萬m3, 經處理后用于城市綠地綠化使用和送銅梁縣太平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本工程有棄方1790m3,已經選擇一處棄渣場進行處置,棄渣場面積2.92hm2。 四、綜合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巴川河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是一項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改善項目,是銅梁縣巴川街道辦事處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項工程的實施將改變巴川街道辦事處污水直接排放的現狀,有效改善項目沿岸的生態環境和景觀效果,對消除水污染狀況,改善巴川街道辦事處的環境現狀,改善人民生活環境及健康水平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作用。并產生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項目建設對沿線生態環境、水環境、聲環境、環境空氣、景觀、社會環境等方面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通過對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在積極采取一定的環境保護措施,有效地保護沿線環境、保護沿岸供水及排水設施安全的前提下,項目建設滿足項目區域行洪要求,對沿線的環境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
1、求公眾意見的內容
本次公眾意見主要調查當地居民,結合巴川河已有的環境問題和擬建項目對居民的影響,結合本次評價初稿,對項目建設提出意見,具體內容見問卷調查表。
2、征求公眾意見的方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http://www.our21.cn網上公示,然后發放公眾意見調查表進行問卷調查。公眾也可以向環評單位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十一、公眾意見反饋主要方式
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發表個人意見。
公示時間:2011.10.8~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