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公開信息
項目概況:
金湖花園四期項目位于廣州市白云區沙太北路938號,由廣州金湖住宅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已于2009年3月以穗環管影[2009]64號文通過廣州市環保局審批同意建設。經建設單位計算和檢驗,350kW的柴油發電機無法滿足停電狀態下小區居民的生活需要,現需要進行設備調整,調整的主要內容為:項目備用柴油發電機的功率由原來的350kW調整為500kW;項目備用柴油發電機的位置由原來的4棟地下一層調整為5棟地下一層;發電機燃油尾氣從自編4棟住宅樓頂(第五層)天面排放調整到在自編5棟住宅樓頂(第七層)天面排放,調整后發電機煙氣的排放高度由原來的20米調整為26米。
主要環境問題:
1、發電機調整后,項目的生活污水不發生變化,年排放量約為9.89萬m3/a。尾氣噴淋用水可循環再用,并不外排。
2、項目在投入使用過程中對外界的大氣污染產生變化的主要為備用發電機尾氣。
3、噪聲主要污染源為發電機、水泵、風機等設備,調整前后基本不發生改變。
4、由于本項目為設備調整項目,不產生新的固體廢棄物。由于金湖花園規模不變,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量不變。
污染防治措施:
1、由于備用發電機作為停電時備用,尾氣噴淋用水可循環再用,并不外排,不會對周圍水環境的造成明顯不良影響。
2、本項目備用發電機尾氣經水噴淋處理達標后由專用煙道引至自編5棟住宅樓天面(7層,月26米高)高空排放,對周圍環境不致造成明顯的影響。
3、噪聲污染源基本不發生改變,主要為發電機、水泵、風機等設備噪聲,主要采取專房安置,減振、降噪等措施。
4、由于本項目為設備調整項目,不產生新的固體廢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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