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中的相關規定,建設項目必須開展公眾參與,征詢當地群眾對建設項目的意見,發布的公眾參與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擬建公路起點位于汪清鎮北側的大仙村,接省道老松嶺至南坪公路(S206)原省道松老公路K72+800處,同時與汪清至延吉高速公路輔道改線大仙段終點相接。終點與新規劃的省道東寧至東清公路(S203)相接。 路線起點:根據本項目路線基本走向,結合現有及規劃路網的實際情況,征求當地交通建設主管部門的意見,通過現場踏勘,確定起點位于汪清鎮北側的大仙村,連接省道老松嶺至南坪公路(S206)。 路線終點:終點設在小汪清,順接新規劃的省道東寧至東清公路。 推薦方案路線走向:本項目主要控制點有:大仙村、圖牡鐵路、汪清鎮城市規劃邊緣、小汪清,路線盡量繞避規劃區,全長16.841km。共設大橋849m/3座;中橋65m/1座;小橋54m/2座,橋梁總長968m,占路線總長度的5.7%;涵洞共24道,平均每公里1.4道;分離立交1處(規劃),平面交叉10處。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1、勘察設計期 ①選線,交叉工程及“三場”選址引起的耕地等土地的永久占用帶來的影響。 ②項目建設引起居民拆遷對居民正常生活的影響。 ③選線方案對設計及交通環境、國土資源利用的影響。 ④公路建設對城鎮規劃與周圍景觀的協調性影響。 2、施工期 ①噪聲 公路建設施工階段的主要噪聲來自于施工過程中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輻射的噪聲,具有高噪聲、無規律的特點。建議建設單位做好施工機械及營運車輛的維護與管理,設置移動聲屏障等措施減少對環境敏感點影響。 ②施工揚塵 在公路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揚塵、粉塵。施工揚塵污染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路基開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過程,如遇大風天氣,會造成粉塵、揚塵等大氣污染;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如運輸、裝卸、倉庫儲存方式不當,可能造成泄漏,產生揚塵污染;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會產生揚塵和粉塵;物料運輸車輛在施工便道及施工場地運行過程中將產生大量塵土。為控制揚塵的污染,工程中將采取灑水措施,禁止大風天氣施工,并合理確定施工場所。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塵影響和污染程度會明顯減輕。為減輕瀝青拌合過程中的環境污染,本項目選擇對環境無污染的以電為加熱源的瀝青拌合設備,以循環的熱底油加熱瀝青,進行物料混拌,瀝青加熱為封閉設備。 ③水環境 在橋梁上部結構現場澆注工藝過程中,要使用大量水泥和施工機械,如果施工過程中水泥散落和機械油料泄漏,會使水體混濁,增加油污染。在橋墩基礎施工時,會造成局部的河底擾動、使局部水體中泥砂等懸浮物增加。因對施工場地嚴格控制,防止污染,沒處施工場設置旱廁,施工結束后徹底清理。 ④非污染生態 公路占地對沿線植被的影響,公路路線、取土場永久占地以及施工場臨時占地,要占用一定數量的耕地、林地及荒地,公路永久性占地對土地利用的影響,工程全線永久占地減少了當地的土地絕對量。 ⑤社會經濟環境影響 本公路的建設將使20戶居民的房屋拆遷和沿線農田的征用,如果國家有關征地拆遷政策和規定不能得以認真落實,相關公眾的基本利益得不到保證,將會使動遷和耕地被征用居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帶來不利的影響。 3、營運期 ①交通噪聲 公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噪聲為非穩態源,上述噪聲會對沿線敏感點產生影響,可采取設置綠化帶,為受影響村民安裝通氣隔聲窗或加高院墻等措施。 ②環境空氣 環保部門應加強車輛噪聲和尾氣檢查,凡噪聲超標和尾氣不符合排氣標準的車輛不許上路行駛;各服務設施冬季使用燃煤鍋爐采暖,且達標排放。 ③水污染源 營運期排水系統會因路基邊坡或道路上砂受雨水沖刷等原因產生沉積、堵塞,因此應定期清理排水系統及全線的邊溝,從而保證排水系統疏通,嚴禁各種泄漏、散裝超載的車輛上路運行,以防止公路散失貨物造成沿線水體污染;其生活污水采用具有防滲措施的污水處理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作為附近林地和旱地的肥料。 ④生態恢復措施 植被恢復不好,將造成水土流失。加強綠地管理,提高率胡說植物的成活率,確保綠化工程的實際作用,降低公路對沿線生態環境的割裂影響。 ⑤固體廢物 施工期各施工營地設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并運至各縣城垃圾填埋場;房屋拆遷產生的建筑垃圾就近運到取土后的取土場堆存或鄉村土路填平,并對取土場進行植被恢復,防止建筑垃圾因處置不當產生二次污染。 三、結論 省道東寧至東清公路位于延邊州境內,本項目是其中的一段。是延邊州各市(縣)通往黑龍江省東部地區最為重要的干線公路。本項目有效地連接了省道老松嶺至南坪公路與東寧至東清公路,項目建設符合沿線城鄉發展規劃。因此,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項目建設可行,選線合理。 四、擬建項目公眾參與調查意見及建議采納情況信息反饋 擬建項目報告書編制過程中開展公眾參與意見征詢,包括發放調查表和座談會、當地發布公告、網上公示的方式廣泛收集公眾意見及建議,本次報告書的編寫將采納參與公眾的合理意見和建議。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項目所在地區各界公眾的意見,主要事項如下: (1)您對擬建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的防治措施是否滿意? (2)您對擬建項目在采取一系列環境保護措施后,污染物達標排放是否滿意? (3)您認為在本次環境影響評價中還有什么環境影響因素沒有考慮全面,或哪些方面還需改進? (4)您對本項目的建設是否贊同?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 信息公開后10天。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公眾意見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書信等書面方式與汪清縣交通局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 建設單位:吉林省汪清縣交通運輸局 環評單位: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吉林省興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電話:0431-859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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