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國道吉安中心城區改道暨319省道新建工程 環評簡本公示(第二次公示) 1. 工程概況 105國道吉安中心城區改道暨319省道新建工程主要線路起于青原大道與梅林大堤交叉口,地理坐標為北緯北緯27º08′23″,東經115º02′52″;終于吉安市規劃的南環線與原105國道的交點處,地理坐標為北緯北緯26º59′547″,東經東經114º55′16″。 工程內容及規模:(1)105國道改道工程,起于青原大道與梅林大堤交叉口,沿東邊上跨京九鐵路,途徑青原區江里上、塘下、留家店、虎眼塘等村莊,上跨華能鐵路,從胡家新村和吉安縣永和鎮張巷村跨越贛江,沿赤崗嶺,穿越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利用部分吉安至錦源公路,在住仁山再次上跨京九鐵路,沿吉安市規劃的南環線與老105國道相接,路基寬24.5m,路面寬度21m,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標準,瀝青混凝土面層,全長25.012km;(2)319省道張家渡至敦厚新建工程,共24.142km。其中S319樁號K176+500至K179+371路段2.871km已納入青原山至東固公路工程新建;樁號K179+371至K194+042路段與擬建105國道共并線14.671km;K194+042至K200+642路段共6.6km為利用現有G105及君山大道;(3)永和大橋,具有公路兼城市道路的功能特性。主橋橋面寬32m,引橋橋面寬28m。項目總占地143.158hm2,其中永久占地112.988hm2,臨時占地30.17hm2,項目土石方總量為100萬m3,其中借方99.66萬m3,棄方2.04萬m3。全線共設取土場9處,其中2處備用。1#、4#、6#、8#取土場同時作棄土場用。工程總投資78916.02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1923.27萬元,占總投資的2.44%。本項目擬定2011年12月開工建設,至2014年2月建成通車,歷時27個月。 2. 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2.1 生態環境 2.1.1
生態環境現狀及生態保護目標 生態保護目標主要是沿線的農業生態、土地資源、陸生及水生動植物。 擬建項目所在地區屬低丘、崗地地貌,成土母質主要為花崗巖、第四紀紅土。土壤類型主要為紅壤、水稻土。項目所在地帶性植被為亞帶熱常綠闊葉林。現狀植被類型主要為針葉林、針闊混交林、灌叢等,以人工林居多,天然植被較少。主要樹草種為樟樹、馬尾松、濕地松、杉木、油茶、楊樹、柏樹、木荷、楓香、毛竹、杜英、杜鵑、繼木、鐵芒萁、百喜草、狗牙根、寬葉雀草、馬尼松等,項目區林草覆蓋率約44.3%。評價區植物除國家級Ⅱ保護的野生樟樹外,無其他國家級或省級保護野生植物。野生動物以丘陵山地常見廣布種為主,多已適應當地人為的活動的影響。工程沿線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特殊需要保護區域。 主要生態環境問題:沿線以馬尾松、濕地松林為主的林分保水保土能力差,林下地被物較少,皆有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公路建設將開挖山體,會破壞沿線部份的山體植被,短期內水土流失會有所加劇;評價區植被受人為干擾嚴重,多為人工植被,對外來有害生物抵御能力弱,公路配套綠化工程應全部用當地鄉土的喬灌草,避免綠化苗木夾帶外來入侵物種,破壞當地的生態平衡。 2.1.2
主要生態影響 (1)工程占地對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工程總占地為143.158hm2,其中永久占地112.988hm2,臨時占地30.17hm2。永久占地類型中耕地占43.9469hm2,未占用基本農田。對農業生產有一定的影響。取土場占地均為林地,未占有耕地。在本項目施工期及竣工后,將及時采用一系列綠化措施進行植被恢復,可以將公路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因此工程占地對區域農作物損失基本沒有影響。 (2)工程對動植物多樣性影響分析 本項目沿線主要以林地、農田生態系統為主。通過多方查證,項目影響區內無原次生林,不存在瀕危植物種群,項目所占地范圍內無國家保護植物種類,無需進行移植。項目施工及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對沿線兩側的植物會有一定不利的影響,但對植物種類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本項目沿線存在部分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評價范圍內無重點保護動物的集中生活區及棲息地。施工人員的生活及工作會在一定程度上驚擾野生動物,迫使其向距道路更遠的地方遷徙,但在較遠的區域重新分布,項目施工對野生動物的種類及總量影響很小。 橋梁施工對江中魚類資源有一定的影響,應加強施工管理。本項目橋梁施工未涉及魚類“三場”,且不處于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 2.1.3
生態保護措施 (1)施工期 主要是對施工過程中取土場等臨時用地采取邊溝排水、臨時擋護等措施以避免水土流失的發生;路塹路堤的護坡工程;臨時用地表土剝離用以復墾或綠化等;橋梁建材堆放遠離橋位或設置擋墻、修筑沉淀池等以減少施工對周邊水體的影響。施工過程中應加強施工管理,嚴禁施工人員捕殺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2)運營期 國土部門應嚴格加強對改造公路沿線各種非農建設用地的管理和審批;取棄土結束后,根據水保章節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對取棄土場進行恢復或復墾;公路綠化及臨時用地植被恢復時,使用當地鄉土植物,防止外來物種入侵;對防護工程和綠化工程進行養護。 2.2 聲環境 2.2.1
聲環境現狀及主要保護目標 項目沿線敏感點有26處,分別為草坪、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學、留家店、陂頭、巷口、蔣家、虎眼塘、謝家、勝利村、橋頭、案頭新村、胡家、寺前、張巷、桐家、東風希望小學、彭家坊、里塘山、住仁山、山塘邊、夏家坊、娑山村及黃枟村,共24個村莊及2個學校。 各監測點位均可達《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表明本項目周圍各個敏感點聲環境狀況良好。 2.2.2
噪聲影響分析 (1)施工期 在只考慮施工噪聲源排放噪聲隨距離衰減影響,而不考慮其它衰減影響(例如樹木、房屋及其它構筑物隔聲等)情況下,由于施工噪聲源源強較高,在距聲源200米處,大部分聲源(平地機、壓路機、推土機、挖掘機、沖擊鉆井機、攤鋪機(德國)、自卸卡車)的聲級值可滿足噪聲標準要求。發電機組及沖擊式打樁機產生的噪聲達標距離較遠,但發電機組及沖擊式打樁機只屬于偶發性噪聲源。需對項目施工噪聲采取一系列措施進行防治,以保證項目沿線敏感目標的環境質量良好。 (2)營運期 擬建項目評價范圍內有24個居民點,2所學校。經預測: 2013年(近期):4a類區晝間超標點有山里上、陂頭、巷口、蔣家、案頭新村、胡家村,噪聲超標量1.9~2.5dB(A),4a類夜間超標點有山里上、陂頭、巷口、蔣家、案頭新村、胡家村、桐家、里塘山及住仁山,噪聲超標量在3.6~10.3 dB(A);2類區超標點有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學、留家店、陂頭、巷口、蔣家、勝利村、案頭新村、胡家村、寺前、彭家坊,晝間超標量0.4~3.7 dB(A),夜間噪聲超標量在2.3~6.3 dB(A)。 2019年(中期):4a類區晝間超標點有山里上、陂頭、巷口、蔣家、案頭新村、胡家村,噪聲超標量2.0~2.6dB(A),4a類夜間超標點有山里上、陂頭、巷口、蔣家、案頭新村、胡家村、桐家、里塘山及住仁山,噪聲超標量在3.8~10.5 dB(A);2類區超標點有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學、留家店、陂頭、巷口、蔣家、勝利村、案頭新村、胡家村、寺前、彭家坊,晝間超標量0.5~3.8 dB(A),夜間噪聲超標量在2.5~6.5 dB(A)。 2027年(遠期):4a類區晝間超標點有山里上、陂頭、巷口、蔣家、案頭新村、胡家村,噪聲超標量2.3~2.9dB(A),4a類夜間超標點有山里上、陂頭、巷口、蔣家、案頭新村、胡家村、桐家、里塘山及住仁山,噪聲超標量在3.9~10.7 dB(A);2類區超標點有山里上、江里上、塘下、平湖小學、留家店、陂頭、巷口、蔣家、勝利村、案頭新村、胡家村、寺前、彭家坊、里塘山、住仁山,晝間超標量0.7~3.9 dB(A),夜間噪聲超標量在1.2~6.8dB(A)。 本項目運營期交通噪聲對沿線敏感點造成一定影響,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降噪措施,以保障沿線居住和教學的聲環境。 2.2.3
聲環境保護措施 (1)施工期 通過加強管理對聲環境進行保護,夜間施工對沿線附近居民點有一定的影響,盡量避免工程夜間施工。晝間施工對項目沿線村莊及學校均有一定的影響,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免影響居民的生活及學生的學習時間,特別是學校,盡量將施工時間安排在周末或假期,必要時增設臨時隔聲設施。高噪機械設備盡量遠離敏感目標,且加設圍欄以減輕噪聲影響。材料運輸車輛路線選擇應遠離村鎮。 (2)營運期
公路沿線應合理規劃擬建新城鎮區,在未采取任何噪聲措施及道路兩側為硬路面時,不宜在路中心線兩側635m以內新建學校、醫院和集中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建筑;并加強建筑布局和隔聲設計,保證敏感建筑室內環境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根據沿線聲環境敏感點的中期噪聲超標情況,結合敏感目標的規模與路線相對位置等因素,提出擬建公路沿線敏感點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方案,項目聲環境降噪措施需投資232.24萬元,在采取通風隔聲窗措施后,可有效的緩解項目營運對環境敏感點聲環境的不利影響。 2.3 地表水環境 2.3.1
地表水環境現狀及水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地表水環境保護目標為贛江。涉水工程未涉及魚類“三場”,未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 根據地表水監測結果,可知,永和大橋橋位下游100m處水體的pH、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石油類、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共7項水質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要求,說明項目周圍水體水質良好。 2.3.2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和施工生產廢水。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不會對線路沿線水環境質量產生明顯的影響;在橋梁施工中橋墩的建設可能會產生油污滴、漏、冒等現象,對贛江有一定的影響,且施工產生的泥漿若處置不當,會不利于農田灌溉。應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控制路基施工階段路面徑流對沿線水體水質造成影響。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后,施工期間不會對沿線的水體造成明顯影響。 (2)營運期 運營期排放的水污染物主要是來自降雨初期路面徑流所夾帶的污染物,成分主要為懸浮物及少量石油類。這些雨水經分區外排后,SS和石油類是較少,對沿線水體影響較小。 2.3.3
地表水保護措施 (1)施工期 橋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隨意棄入溪流、溝渠或隨意堆置;橋梁施工營地應遠離水體,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分類收集,廢棄物應在施工中回收利用;施工機械不定期嚴格檢查,防止油料泄漏;在路基開挖時,設置臨時截水沉淀池;拌和站、物料堆場等施工場地產生的施工廢水如砂石材料的沖洗廢水和機械設備的淋洗廢水等,需經沉砂池初步處理,全部回用。 (2)營運期 設置路側排水溝以及線外涵洞等連通排水溝;路側排水溝、邊溝等均采用漿砌片石進行全鋪砌防護;路面徑流雨水通過道路的排水系統排放到路基兩側的排水溝、截水溝內,或由土路肩下鋪的砂礫透水層以滲流方式排泄至路堤邊坡坡面。 永和大橋兩端各設置一個事故池及集水池(70m3),同時設置橋面徑流收集系統。 2.4環境空氣 2.4.1
環境空氣現狀及主要保護目標 環境空氣主要保護目標同聲環境環境保護目標。 根據空氣監測結果得知,青原區的塘下村及井開區的娑山村的NO2、SO2、TSP和CO的日平均濃度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總的來說,項目沿線空氣環境質量較好。 2.4.2
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平整土地、材料運輸及裝卸、灰土拌和等施工環節均有揚塵發生。路面攤鋪過程中產生的瀝青煙氣對環境空氣有一定的影響。材料運輸車輛的尾氣排放也會帶來一定的空氣環境影響。 (2)營運期
項目建成后,其沿線的空氣污染主要來自于汽車尾氣,污染物為CO、NOx和THC,直接危害人體健康并影響周圍大氣環境。 2.4.3
環境空氣保護措施 (1)施工期 路面定時灑水;物料堆放場遠離環境敏感目標,必要時采取遮蓋措施;拌和場遠離村莊及學校;材料運輸車輛進入村莊附近時降低車速,并適當加遮蓋布。 (2)營運期
加強道路管理及路面養護,保持道路良好營運狀態;加強機動車輛的運輸管理,執行汽車尾氣排放車檢制度,減少車輛尾氣污染。 2.5 社會影響評價 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完善沿線村莊及企業的交通狀況,有利于推動農民及城市的經濟發展,同時帶動了青原山景區的旅游發展。項目的建設有利于提升沿線土地的價值,進而改善村民的生活條件。 本項目施工期的社會影響主要表現在占地補償、房屋拆遷安置及補償及施工對村民交通的干擾。項目建設涉及的占地拆遷問題對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響,需按國家和地方上有關政策做好占地補償及房屋補償或安置等工作;項目永久占地中耕地占43.9469hm2,項目永久占地使農作物總產量的減少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量不大,不會從總體上改變沿線村民的生活,但對被征地農民來講,項目占地對其收入和生活方式的影響還是較為明顯,必須對征地農民按國家及當地有關要求進行補償;在施工過程中,采取設置警示牌,加強施工管理等措施,可有效避免施工期出現安全問題,為保證沿線村民的交通便利需設置臨時通道;項目涉及的基礎設施拆遷對村民生活也有影響,在拆遷或遷移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時,應提前通知村民,保證沿線居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正常。 2.6 其他影響評價 (1)水土流失 本項目共占用土地143.158hm2(含臨時用地),全線挖方150.40萬m3,填方248.02萬m3,借方99.66萬m3,棄方2.04萬m3。本工程建設共擾動地表面積143.158hm2,損壞水土保持設施面積61.59hm2;本項目背景土壤流失量3966t;預測期土壤流失總量為40520t,新增土壤流失總量36554t。本工程水土流失主要產生于主體工程區、取土場區、棄渣場區及施工臨時用地。 本方案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實施后,至設計水平年(即2015年),擾動土地整治率達到98.2%,水土流失總治理度達到96.3%,攔渣率達到99.0%,土壤流失控制比為1.0,林草植被恢復率達到98.0%,林草覆蓋率達到35.5%。各項指標均達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標值。 (2)固體廢物影響 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產生量較小,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少量廢棄鋼筋、電纜及木料等。只要加強管理,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本工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橋梁施工產生的淤泥排至臨時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后,澄清水回用,沉淀淤泥固化后運至臨近取土場,妥善處理后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3. 環評結論要點 105國道吉安中心城區改道暨省道319張家渡至敦厚新建工程屬于現行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國家發改委第9號令)中的“鼓勵類”中第二十四項第2款“國省干線改造升級” 及第二十四條第9款“特大跨徑橋梁修筑……”,符合國家的現行產業政策要求。本項目的建設同時也符合《吉安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及《江西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2009-2020年)》。 本項目的建設對所在地區的生態、水、氣、聲等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在設計已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基礎上,環評報告中提出了針對性的環保措施和建議,只要落實環保措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要求,工程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就可以控制在最小限度。 從社會、經濟、環境三效益相統一的原則考慮,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4. 公眾參與及意見反饋 以上為105國道吉安中心城區改道暨省道319張家渡至敦厚新建工程工程概況、環境影響評價、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及環評結論等簡述與要點。與其環境權益相關的單位、專家及公眾可在通知公告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以下方式將與本工程有關的環境保護意見與建議反饋至項目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 建設單位:吉安市公路管理局 聯系人:溫工
聯系方式: 0796-8356128 環評單位:北京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工
聯系方式:0791-88522686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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