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壹捌伍零文化創意產業園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 廣州壹捌伍零創意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 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
項目概況:
廣州壹捌伍零創意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位于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東200號,該單位租用荔灣區芳村大道東路200號的廣州市金珠江化學有限公司相關地段范圍建設1850文化創意產業園。
為了推進市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相關要求和建設單位的實際情況,廣州市城市規劃局《關于送審建筑設計方案的復函》(穗規函[2009]4442號)同意該單位73棟多層建筑(自編6-59棟、61-75棟、79-82棟及86棟)進行廠區“退二進三”改造后臨時作為商業、設計、展覽等創意產業園區。
項目選址于廣州市芳村大道東200號,總投資5000萬元。項目已經廣州市規劃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號(91)穗城規地0922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號(91)穗城規地0185號)”和“穗城規南片地字[1993]第451號”文件批準建設,并已取得廣州市城市規劃局的《關于送審建設設計方案的復函》(穗規函[2009]4442號)和廣州市荔灣區發展和改革局的《廣東省企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項目編號:080103942520291)。
主要環境問題:
本項目不設置備用發電機和中央空調,項目運營期主要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分機空調運行、商鋪營業和機動車進出時產生的噪聲等。
污染防治措施:
廢水:本項目所排污水主要為工作人員的生活污水。本項目位于西朗污水處理廠集水范圍,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外排廢水濃度可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動植物油≤100 mg/L),然后納入西朗污水處理廠進行綜合處理達標后達標排放,不會對附近水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廢氣:本項目不設置備用發電機、中央空調。項目設有機動車泊位數149個,不設地下停車庫。項目內機動車一般為家用小排量轎車,車流量不大,約300輛/天,項目產生少量汽車尾氣,只要做好本項目內環境綠化,加強管理,汽車尾氣經無組織擴散后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排放標準,因為項目汽車尾氣對周圍環境及敏感點影響不大。
噪聲:本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分機空調,商鋪營業和機動汽車產生的噪聲。項目分機空調安裝在項目四周,項目主要在白天進行工作,且分機空調一般情況下只在夏天使用,只要選用低噪聲質量好的空調,噪聲可達到標準。本項目商鋪營業時會產生商鋪營業噪聲,商鋪噪聲通過墻壁吸聲和距離衰減后,噪聲可達到《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執行2、4類標準。本項目內行駛車輛大部分為家用小排量轎車,產生的噪聲較小。只要強化行車管理制度,進入本項目后嚴禁鳴號,低速行駛,最大限度減少流動噪聲源。
在落實如上防治措施后,項目邊界噪聲值可達到《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2、4類標準[2類晝間≤60dB(A)、夜間≤50dB(A);4類晝間≤70dB(A)、夜間≤55dB(A)],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及敏感點不會產生明顯的不良影響。
固體廢物:本項目的固廢主要是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并進行垃圾分類處理,生活垃圾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進行無害處理,垃圾堆放點定期消毒、滅蠅、滅鼠,以免散發惡臭、孽生蚊蠅。通過以上措施,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圍環境及敏感點造成明顯影響。
經上述措施處理后,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主要環評結論要點:
一、項目周圍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1、水環境
根據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09年對花地水道的常規監測數據,花地水道水質中除pH和LAS外,其余指標均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說明花地水道水質受到一定的污染。
2、大氣環境
根據監測結果可見,該區域環境空氣除PM10超標外,SO2、NO2的監測指標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及其2000年修改單的要求。
3、聲環境
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晝間各邊界的噪聲值介于56.6~66.3 dB(A),夜間各邊界的噪聲值為45.9~52.9dB(A)。各邊界的晝夜等效聲級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4a類標準(西邊界執行4a類)[即2類區晝間≤60dB(A)、夜間≤50dB(A);4a類區晝間≤70dB(A)、夜間≤55dB(A)] ,故項目所在地的聲環境質量較好。
二、項目建設期間的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利用原有建筑物裝修而成,裝修期間噪聲和建筑固廢等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施工單位應通過限制高噪聲設備的工作時間、妥善處理建筑固廢等手段,將項目裝修期間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減到最低。
三、項目建成后的環境影響評價
(1)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不設置備用發電機、中央空調。項目內機動車一般為家用小排量轎車,車流量不大,項目產生少量汽車尾氣,只要做好本項目內環境綠化,加強管理,汽車尾氣經無組織擴散后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無組織排放標準,因為項目汽車尾氣對周圍環境及敏感點影響不大。
(2)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產生廢水主要為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糞便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與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外排廢水濃度可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然后納入西朗污水處理廠進行綜合處理達標后排放,對納污水體環境質量的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噪聲源為分機空調、商鋪營業及機動車噪聲等。建設單位應按照報告中所提出要求,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邊界的噪聲值達到《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2、4類標準,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及敏感點不會產生明顯的不良影響。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并進行垃圾分類處理,生活垃圾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進行無害處理,垃圾堆放點定期消毒、滅蠅、滅鼠,以免散發惡臭、孽生蚊蠅。通過以上措施,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四、措施及建議
為減輕項目營運期間對周邊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在做好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再強調以下幾點:
1.環保設施在投入使用后,建設單位應加強對設備的維修保養,確保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
2.建設單位應切實做好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盡量使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實現項目建設與環境相互協調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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