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及宿舍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告
2011年12月29日
株洲市環境保護研究院所已基本完成廠房及宿舍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進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
廠房及宿舍新建項目。
(二)項目簡介
廠房和宿舍建設項目位于中山市古鎮鎮曹二村。項目總投資12754萬元,總用地紅線面積85719.4平方米,一期(本評價項目)規劃用地紅線面積46504.61平方米,建筑面積127544平方米,廠房樓高7層,建筑高度為23.9米,宿舍樓高13層,建筑高度為41.15米,本項目綠地率20%,總建筑密度41%,建筑容積率2.74。項目內配建總停車位124個。二期規劃用地紅線面積為39214.79平方米,為預留用地。
(三)環境影響概述
該項目的環境影響主要分為兩個時段,施工期和運營期。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場地土方開挖回填等施工作業產生的施工污水、施工垃圾、粉塵、來往車輛及施工機械產生的尾氣、揚塵和噪聲,以及施工人員生活帶來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營運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來自工廠職工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業垃圾、來往車輛的尾氣、噪聲等。
(四)主要環保對策
1. 施工期
(1)盡量減少雨季施工,避免冒雨施工。
(2)施工作業區及宿營區設置臨時廁所,并配套三級化糞池。
(3)項目施工期產生的清洗廢水、建筑排水等工地排水應設沉砂池進行處理,以減少施工期地表徑流的含砂量,但不能直接排入自然水體。
(4)在項目施工場地四周設置不低于2m的圍欄,減小施工場地內產生的揚塵對近周邊空氣環境的影響。
(5)施工現場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6)及時清除灑落在場地進出口及附近路段的塵土并清洗路面,盡最大的可能減少揚塵對施工場地周圍區域環境空氣的污染。
(7)運輸、施工單位必須使用所排污染物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運輸車輛和工程機械,嚴禁使用超標排放污染物的車輛和機械。
(8)在裝飾、防水工程施工階段,需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盡可能應用新工藝、新材料,必須使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環保型涂料及稀釋劑。
(9)不得在中午(北京時間12時至14時30分)和夜間(北京時間22時至次日早晨6時)進行。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中午或夜間作業,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10)施工單位應采用先進的低噪聲施工機械,禁止露天開鋸。推土機、挖掘機等應采取安裝高效消聲器的措施。
(11)施工場地建筑垃圾、棄土及生活垃圾根據有關部門規定,選擇、確定建筑垃圾、棄土的處置場所。
2. 營運期
(1)生活污水采用化糞池進行預處理后,通過市政排污管道進入古鎮污水處理廠作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橫琴海。
(2)注重植樹種草,減少汽車尾氣和噪聲的影響。
(3)生活垃圾由專人統一收集,并與城區環衛站簽訂協議,由環衛站運至垃圾填埋場處置;工業垃圾中一般固廢交由環衛部門或回收站回收,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經現場初步調查及環境影響分析,本報告書認為:廠房及宿舍新建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將對繁榮附近工業和商業活動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建設單位若能按照本報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進行各項污染治理,切實保證治理資金落實,保證污染治理工程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且加強污染治理措施和設備的運行管理,則本項目的建成對周圍環境不產生明顯的影響,也可減輕外環境污染源對本項目的污染影響,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建設項目選址合理,建設是可行的。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后10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或登陸環評愛好者網站下載:www.our21.cn。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規劃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該規劃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對本項目建設內容的意見和建議;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的意見和建議;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八)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請您在公告發布后10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以下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①環評單位:株洲市環境保護研究院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2710號 聯系人:任建新
聯系電話:88836220 電子郵件:1638548091@qq.com
②建設單位:中山市古鎮鎮曹二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聯系人:彭群勝 聯系電話:22391552
中山市古鎮鎮曹二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株洲市環境保護研究院
201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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