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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海鑫爐料有限公司3×800t/d活性石灰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受汪清海鑫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興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了《汪清海鑫爐料有限公司3×800t/d活性石灰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工作,希望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為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面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一、項目概況 1、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汪清海鑫爐料有限公司3×800t/d活性石灰工程 建設性質:異地擴建 建設地點:汪清海鑫爐料有限公司3×800t/d活性石灰工程廠址位于汪清縣大興溝鎮廟嶺村。 本項目總投資21996萬元。 2、建設規模 建設三條年產26.4萬噸活性石灰回轉窯生產線,年產活性石灰79.2萬噸。 二、擬采取的環保治理措施 1、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干燥、篩分、包裝產生的工藝粉塵及回轉窯尾氣 回轉窯煙氣主要污染物為煙塵、SO2、NOx等。經采用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處理后煙氣中污染物均滿足GB9078—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二級標準要求,經50m高煙囪排入大氣。 生產過程中的干燥、篩分工序會有產生,建議將干燥、篩分工段產生的粉塵用脈沖袋式除塵器(除塵效率可達99%)除塵;在包裝工序采用負壓包裝,防止粉塵(即產品)外逸。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塵經車間排氣筒(高約15m)排入大氣中,可滿足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二級標準要求。 2、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破碎機、鼓、引風機等設備產噪,其聲壓值在80-100dB(A)之間,建議首先選購低噪音設備,設隔離操作間,墻壁安裝吸聲材料,設備底部加減振墊,風機口安裝消聲器,并在廠內及廠界處綠化,廠界噪聲能夠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晝間65dB(A),夜間55dB(A))。 3、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建成后,廢水為生活污水。廢水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SS等。生活污水排入防滲旱廁,定期清掏不外排。 4、固體廢物處置方式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物主要為消化工序分離雜質、廢棄包裝物、回收粉塵、生活垃圾等,本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均不屬于危險廢物,雜質、回收粉塵可用于制磚,廢氣包裝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固體廢物經過采取上述處理措施后,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三、征求公眾建議和意見的主要事項和方式 1、征求公眾意見內容:對本項目建設意見及建議 2、公示地點、方式:本次公式主要采用廣告張貼的形式。 3、公眾參與時間:本次公眾參與自2012年2月15日至2月25日結束。 四、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為貫徹《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2月14日,環發2006【28號】)的相關精神。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將實行現場公眾告示制度。公眾調查內容詳見“公眾參與調查表”。如您能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設性意見,正在進行中的擬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編制過程中將對您的意見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納。 1、征求公眾意見內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的選址的認可程度;著重關心該項目建設及使用過程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了解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 2、公眾調查主要方式 (1)對象為區域內的居民、企業等相關受影響的人群。 (2)在建設地塊周圍進行村民隨機抽查。 3、公眾意見反饋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同時,建設單位還將采取發放調查問卷、公眾告示等方式進一步征求公眾意見。在此期間,公眾仍可以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方式發表自已的意見。 五、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汪清海鑫爐料有限公司 聯系 人:趙智文 六、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吉林省興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七、環評審批部門 環評審批部門:吉林省環境保護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