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感光材料(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現對村上感光材料(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況
項目名稱:村上感光材料(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項目概況:村上感光材料(中山)有限公司系由株式會社日本村上投資建設的日資企業,擬建于中山市民眾鎮沙仔綜合化工集聚區內(平一路),本項目用地面積10,000m2。主要生產電子、微電子用感光膠,建設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產白乳劑EM-BT、白乳劑EM-BG及感光膠共540t/a。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概述
(1)施工期
村上感光材料(中山)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民眾鎮沙仔化工集聚區內,擬在先知空地上新建廠房,建設前期的打樁、土建、結構施工、廠房裝修等階段存在水環境影響、大氣環境影響、噪聲影響及固體廢棄物的影響。
①廢水:包括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
②噪聲:主要來自機械設備安裝產生的噪聲和材料運輸的交通噪聲;
③固體廢棄物:主要來自建筑工地產生的余泥、渣土、施工剩余廢物料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等。
(2)營運期
項目工程建成營運后,運營期間主要環境污染源為生產廢水、員工的生活污水、工藝廢氣的排放、固體廢棄物等。項目運營期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廢水:生產廢水事故排放對周圍水體的影響;生活污水排放對三寶瀝水道的影響;
②廢氣:工藝廢氣排放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
③噪聲:生產設備運作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④固體廢棄物:項目產生濾渣、廢包裝袋/桶等含危險廢物運輸過程對沿線環境的影響,以及員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⑤社會環境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施工期
①施工期間,產生的泥漿水及沖孔鉆孔樁產生的泥漿等施工廢水經臨時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生產中去;施工工地的糞便污水經三級厭氧化糞池處理;工地食堂污水經隔油隔渣處理后排放。對地表水體影響不大。
②施工期間,合理地安排施工時間,在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限制所有類型的施工作業,產生的噪聲對周邊人員影響不大。
③施工期間,設備安裝產生的余泥、渣土、施工剩余廢物料每天統一運至指定地點;施工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將集中收集,每天由環衛部門運走,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
(2)運營期
①廢水處理措施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由廠區內廢水暫存池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公司定期外運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匯入市政污水管網,送至民眾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而雨水直接匯入市政雨水管網。
②廢氣處理措施
本項目涉及到的廢氣主要是在投料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聚乙烯醇)和醋酸乙烯酯,均屬無組織排放,通過采取以下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a.保持存儲區裝有聚乙烯醇、醋酸乙烯酯的塑料桶氣密性良好;
b.加強投料階段操作工的工作熟練程度,投料動作盡量緩慢而有序,減少聚乙烯醇粉末的散發和醋酸乙烯酯的揮發;
c.加強管理,所有操作嚴格按照既定的規程進行;
d.加強勞動保護措施,以防各種化工原料對操作工人產生毒害。
e.加強對作業工人的培訓與日常監督管理,提高工人的環保意識與清潔生產意識;加強對生產作業各環節時段安排的管理,如夏季高溫天氣避免儲罐區進出料作業等。
通過以上措施,顆粒物(聚乙烯醇)和醋酸乙烯酯無組織排放能夠滿足相應的排放標準要求。
③噪聲控制措施
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所產生噪聲約75~80dB(A),由于該廠位于工業區內,評價范圍內無噪聲敏感點,經削聲、減震和廠房阻隔后,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④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項目產生的濾渣按相關管理制度交由資質單位處理和處置;廢包裝袋/桶交由回收商回收再利用;職工生活活動過程產生的生活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并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 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①水環境質量
根據監測資料,項目納污河道水體質量現狀基本達到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Ⅳ類水質標準的要求。
②環境空氣質量
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較好,各監測點位中SO2、NO2、 PM10監測值總體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及其“修改單”二級標準,醋酸乙烯酯符合《前蘇聯居民區大氣中有害物質最大允許濃度》一次最高容許值《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要求。
③聲環境狀況
項目所在區域屬于環境噪聲三類標準適用區,環境噪聲現狀監測及統計評價結果表明,項目所在區域環境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要求。
(2)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①施工期環境影響結論
項目施工期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的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建設單位必須盡可能通過加強管理、文明施工及必要的控制措施,把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減到較低的限度。
②營運期環境影響結論
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都分別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對納污水體質量不會造成嚴重影響;工藝廢氣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周邊空氣環境影響不大;設備運作產生的噪聲污染不大;危險廢物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運走,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3)綜合結論及建議
①.項目與其擬選址周邊地區發展規劃基本協調,基本符合有關部門對該地塊的用地規劃要求,環境質量較好,只要項目產生的各種污染污染物依本報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達標排放,本建設項目選址是合理的。
②.該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體現了國家清潔生產及節能減排的原則;
③.從環保角度上來考慮,廢水、廢氣和噪聲污染源通過如本報告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后,不會對其周圍環境造成明顯不良影響,從環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
(1)建設單位
單位:村上感光材料(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寶安67區留芳路6號庭威工業區 郵編:518100
聯系人:周小姐 電話:0755-27447327
(2)環評單位
單位: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58號富頓中心A座2201室 郵編:100000
聯系人:楊小姐 電話:0760-88286339 傳真:0760-88286088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通過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要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直接到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辦公地點查閱報告書簡本。
②公眾查閱報告書簡本的時間為2012年3月9日~2012年3月18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①范圍:項目建設場地周邊可能受影響的新平一村(二圍頭路)、新平一村((二圍路)以及相關單位。
②主要事項:
Ø 對項目區域環境現狀的看法和態度?
Ø 該項目建設對區域人文、景觀、旅游事業的發展是否有利?
Ø 該項目建設是否有利于當地經濟發展?
Ø 該項目建設對區域生態環境的影響?
Ø 該項目建設對區域環境空氣、聲環境、水環境的影響?
Ø 您對本工程建設的總體態度?
Ø 其他意見和建議?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向環保主管部門、環評單位、建設單位提交意見、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
公示時間:2012年3月9日~2012年3月18日,共十個工作日。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向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注]: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2012年3月9日~2012年3月18日。
建設單位:村上感光材料(中山)有限公司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