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伊格爾機械密封(無錫)有限公司年產金屬密封件330.1303萬個、橡膠密封件647.733萬個、汽車用控制閥35.1萬個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材料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要求,本公司現對本項目進行公眾參與進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伊格爾機械密封(無錫)有限公司年產金屬密封件330.1303萬個、橡膠密封件647.733萬個、汽車用控制閥35.1萬個擴建項目。 項目性質:擴建。 項目單位:伊格爾機械密封(無錫)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無錫市漓江路9號。 項目投資:總投資為69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0萬元,占總投資的10%。 產品方案及工程內容:年產金屬密封件330.1303萬個、橡膠密封件647.733萬個、汽車用控制閥35.1萬個。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概述 擴建項目各種工藝尾氣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生產廢水經預處理達接管要求后與生活污水接管排入無錫市新城污水處理廠;各類固廢經妥善處置后排放量為零。擴建項目在落實各項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擴建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各項廢氣分別經二級活性炭吸附+堿液吸收裝置、濾筒除塵器、旋風除塵器、活性炭纖維吸附等裝置處理后經15米高的排氣筒達標排放。 擴建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預處理達接管要求后與生活污水接管排入無錫市新城污水處理廠; 擴建項目主要高噪聲設備均安置在室內,并且部分采取了減振、隔聲等措施; 擴建項目產生的固廢均進行分類收集、有效處置。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擴建項目不屬于國務院《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國發[2005]40號)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工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6)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亦不屬于國土資發〔2006〕296號(《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項目;不屬于《無錫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試行)》(錫政辦發〔2008〕6 號)淘汰類和禁止類項目,不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淘汰和限制項目,擴建項目不排放含氮、含磷的生產廢水,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亦不屬于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淘汰和限制的產業,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 擴建項目工藝成熟,設備先進,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較低,屬國內先進的生產工藝水平;擴建項目的建設符合循環經濟的理念,擴建項目生產屬清潔生產技術;擴建項目工藝廢氣產生量和排放量較小;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要切實落實環評中提出的有關環境保護對策和清潔生產措施,同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達標排放;經對水體、空氣、噪聲等周圍環境現狀評價及影響分析表明,項目周圍水體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環境質量要求,同時本項目污水接管集中處理,空氣、噪聲均能符合功能區劃環境質量要求。對本項目來說,只要企業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該企業所在區域環境質量基本上能維持現狀。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告的過程中,公眾如想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內可以到伊格爾機械密封(無錫)有限公司索取;如公眾認為必要,可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本項目環評補充信息,從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項目審批前同樣到以上地點索取。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確定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以擴建項目廠址為中心,沿主導風向5×5km2范圍),本次評價根據擴建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社會關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見事項為:①對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擬建設的項目;③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④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擬在發布此信息公告、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簡本后,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征求公眾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提交負責該建設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伊格爾機械密封(無錫)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