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chuangken 于 2012-7-4 15:36 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原國家環保總局《推進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價辦法》有關文件精神,將吉林四環制藥有限公司年產1.7億支小容量注射劑生產線及年產1億支注射用凍干粉針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情況進行公示,公眾如有意見可聯系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建設單位或環境主管部門。 1、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吉林四環制藥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吉林梅河口市珠江路北段1666號 聯系人: 宋建濤 電話:0435-6918353 郵編:135000 2、環評單位 單位名稱:吉林大學 單位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聯系人:黃繼國 電話:0431-85168031 郵編:130012 3、項目基本情況 吉林四環制藥有限公司年產1.7億支小容量注射劑生產線及年產1億支注射用凍干粉針生產線建設項目擬建于吉林省梅河口市萬隆大街以東、規劃青海路以南、規劃梧桐路以北、規劃河東大街以西地塊內。新建提取車間、針劑車間、凍干車間、綜合樓(含質檢研發)、職業健康中心(含食堂)、倒班宿舍、公寓樓、動物房、鍋爐房及配套公用工程。工程建筑占地面積35703.31m2,建筑面積為71453.78m2。建成后年產1億支腦苷肌肽注射液,7000萬支曲克蘆丁腦蛋白水解物注射液,1億支注射用鹽酸克林霉素。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項目建成后,主要環境問題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對水環境的影響,鍋爐煙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食堂油煙等對大氣的環境影響;設備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各類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上述各污染因素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后,可實現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在可以接受范圍內。 5. 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與措施 (1) 環境空氣 本項目鍋爐產生的煙塵、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經四筒體文丘里花崗巖除塵脫硫一體化水膜除塵器處理,除塵效率為95%,脫硫效率可達50%,脫硝效率為0,處理后排放濃度可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中二類區Ⅱ時段標準要求。 本項目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效率不低于75%)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標準要求。 (2) 水環境 本項目擬建污水處理站,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達到《提取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5-2008)中新建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再排放。排放到下水管網進入梅河口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輝發河。對區域地表水體水質的影響較小。 (3) 聲環境 擬建項目噪聲來源主要包括生產裝置中各種泵類設備、冷卻塔、循環水站、鍋爐鼓引風機噪聲。經類比調查,其噪聲值在75-95dB(A)之間,擬采取的治理措施:對高噪設備進行基礎減震、設立獨立的工作間、局部采用吸聲材料處理,合理進行總圖布置,廠界處種植高大樹木。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區標準要求,對人及環境的影響不大。 (4) 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固廢主要為實驗(動物房)廢物、煤渣、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生產垃圾(如廢玻璃瓶、廢包裝材料等)、廢活性碳、生活垃圾等。經妥善處理和處置,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6.項目審批單位 吉林省環境保護廳 7.公示說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建設單位或受委托環評單位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2、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保意見的可自公示十日內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另外抄送負責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3、公眾可填寫公眾意見調查表。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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