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ing84 于 2012-6-17 17:12 編輯
江西省天然氣管網二期工程(大城、高安段)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況和內容 江西省天然氣管網二期工程(大城、高安段)項目屬于新建工程,本工程管道由大城接收站—高安末站輸氣管道組成,線路全長約9.333Km。工程管道設有大城接收站場(無CNG母站功能)1座,高安末站1座。設計規模為2.38×108m3/a;設計壓力為6.3MPa。工程總投資為1.45億元,工程管道穿越有東港、小港河、池塘、及其他小型河流、溝渠等總共穿越15處,穿越長度達1530m。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2.1廢水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廢水主要是場地含你將廢水、施工設備清洗廢水。主要污染物為懸浮泥沙。施工期砂石料加工廢水采用自然沉淀處理;混凝土料和系統廢水主要污染物為堿性及懸浮物,采用間歇式自然沉淀池并加中和劑處理。 管道試壓廢水中除含有少量的鐵銹等懸浮物外,無其他污染物。經沉淀后可重復利用或直接排放,對外環境不會產生明顯影響。施工期間工人生活污水,配套移動式一體化污水裝置處理生活污水,處理后的生活污水可就近引出用于山林地澆灌、農田作物灌溉。 營運期:本項目管道廢水主要來自站場生產污水與工作人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小型隔油池隔油后的極少量生產廢水一起進入地埋式一體式生活污水系統處理,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表4一級標準后排放。 2.2廢氣 施工期:施工揚塵,由于管道施工線路大部分位于農田、林地等空曠偏僻地帶,與周邊村莊、城鎮居民區距離較遠,且工程在某一地段施工時間較短、工程量較小,因此場地只要做好相應的揚塵控制措施,施工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施工機械、車輛燃油廢氣,主要含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等,由于這部分的污染物排放強度較小,持續時間較短,且排放點分散,有利于廢氣稀釋、擴散等,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不明顯。 營運期:清管的目的在于清掃輸氣管道內的雜物、積污,提高管道輸送效率,減少摩阻損失和管道內壁腐蝕,延長管道使用壽命。清管周期是由管道輸送介質的性質、輸送效率和輸送壓差等因素決定的。一般每年進行1~2次清管作業。清管作業時發球筒有少量天然氣將通過工程站場外的放空系統直接排放。 2.3噪聲 施工期:管道敷設施工過程中噪聲源為機械設備和運輸車輛。由于管道屬于線性工程,局部地段的施工周期較短,因此,施工產生的噪聲只暫時對臨近的居民住宅生活環境造成影響。 營運期:主要來自天然氣輸送時的氣流運動。經隔聲和選用低噪聲設備能達到相應的要求。 2.4固體廢物 施工期:管道施工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站場檢修等維修廢品可交危險固體廢物機構處置。施工垃圾為定向鉆機穿越作業使用的膨潤土泥漿。采用就地干化運至市政建筑垃圾填埋場填埋。管線施工造成的少量多余土石方就地回填。 營運期:固體廢棄物為清管收球作業廢渣、分離器檢修粉塵、壓縮機維修保養廢潤滑油、生活垃圾。項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過濾清管產生廢渣、粉塵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維修產生的廢潤滑油可交具有危險固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理。站場收球作業時產生的少了廢渣,其主要成分為氧化鐵。清管作業有時會排放少量凝液,為烴類混合物,主要為C3~C4組分,是有用物料,一般均在各站設置回收罐回收,不外排。 2.5生態 施工期:管線工程施工對生態的影響源主要表現為開挖管溝、運輸施工設備和材料、堆放棄土等作業對生態產生的破壞,屬非污染生態影響。這種破壞通常是暫時的,大部分可以得到恢復;站場工程將涉及土地征用,其現有的地表植被將被永久性破壞,不可恢復,需對其進行生態補償。 營運期:管道全線采用密閉輸送,且深埋地下,正常工況下不產生和排放污染物,一般不會造成水土流失。 2.6環境風險 管道工程未穿過特別不利的地質斷層和災害地區,從工程角度分析和安全評估,其布置是可行的。管線、站場泄漏所釋放天然氣遇到明火會產生的燃燒輻射傷害和爆炸沖擊被傷害。工程從設計、施工、生產儲運等方面采取積極保護措施。制定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預案,控制事故和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危害。站場、管線按照《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2004)》設置安全防火距離,符合相關安全規定要求。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根據污染物排放特征,并按本報告書要求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各污染物可以達標排放并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因此從環保的角度分析,項目在此地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可聯系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取環評報告書簡本。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①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情況的了解程度及態度;②公眾對當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的看法;③本項目對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影響;④公眾對本項目環保措施的意見;⑤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議和要求。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開后,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委托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委托單位,環評單位及政府環境主管部門決策參考。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12年6月18~6月28日 八、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江西天然氣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高新區火炬大街201號創新大廈 聯系人:項總經理 聯系方式:18720587189 環評單位:福建高科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2223號) 南昌大學(國環評證乙字第2303號) 地址:南昌市東湖區洪都北大道329號江中花園3棟6單元201室 聯系人:王盼裕 聯系電話: 0791-869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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