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概況 廣東匯銀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選址于陽春市春城大崗腳、省道S227東面。項目占地面積約134987.2m2,建筑面積49000m2。項目總投資10000萬元,年生產電梯配件5500套、廳門附件6000箱、COP 5500套、對重框架5000套。 2. 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2.1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地表水水質良好,各斷面的監測因子均能符合漠陽江Ⅲ類水質標準。 2.2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良好,SO2 、NO2和 PM10濃度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要求。 2.3 廠界聲環境現狀擬建項目廠址廠界四周聲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值晝間在43.6~59.8dB(A)之間均低于所執行的環境標準65dB(A),夜間噪聲均在37.8~52.3dB(A)之間也均低于所執行的環境標準55dB(A)。綜合來看,監測數據表明工程廠址區域的聲環境狀況較好。 2.4 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擬建項目所在地地下水大部分質量現狀良好,有小部分指標超標。pH偏酸的原因可能是南方土壤偏酸性,并且有酸雨的干擾,使得測得數據偏酸性。并且項目所在地處于農村地帶,可能由于一部分生活污水未經過處理之后排入外環境,造成了總大腸桿菌數和細菌總數超標。綜合整體指標來看,該區域環境質量現狀一般。 3. 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 3.1 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預測結果表明,在正常排放情況下,項目廢水經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漠陽江,不會對漠陽江水質產生明顯影響。 在事故排放時,CODCr和石油類濃度超出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濃度不多,不致影響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對污水的處理效果。為保證外排廢水滿足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建設單位應采取嚴格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廠區廢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行,杜絕廢水的事故排放。 3.2 環境空氣質量影響預測預測結果表明,正常排放情況下,項目鹽酸霧點源的最大落地濃度為0.147 ug/m3,出現在下風向176m處,濃度占標率為0.29%,沒有超過標準的10%,對環境的影響很小。項目噴粉粉塵的最大落地濃度為28.62 ug/m3,出現在下風向266m處,濃度占標率為0.19%,沒有超過標準的10%,對環境的影響很小 事故排放時,項目鹽酸霧點源的最大落地濃度為1.47 ug/m3,出現在下風向176m處,濃度占標率為2.94%,沒有超過標準的10%,對環境的影響很小。項目噴粉粉塵點源的最大落地濃度為28.62 ug/m3,出現在下風向266m處,濃度占標率為19.08%,超過了標準的10%,對環境的影響較大。因此,應該杜絕事故排放。 3.3 廠界聲環境影響預測預測結果表明,工程建成投產后,廠界四周噪聲均有所增加,晝間增加了0.2dB(A)~0.6dB(A),夜間增加了0.3dB(A)~2.0dB(A);廠界噪聲晝間在44.9dB(A)~59.3dB(A)之間,夜間噪聲在40.2 dB(A)~52.4dB(A)之間滿足所執行的聲環境質量3類標準要求。 為進一步降低生產噪聲帶來的環境影響,企業應在合理布置與規劃的基礎上加強對噪聲源設備的消噪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工程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4 固體廢物影響分析通過對各類固體廢物采取有效的處置措施,使擬建項目產生的廢物對土壤、水體、大氣、環境衛生以及人體健康的影響減至最低的程度,擬建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3.5 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所在地位于粵西桂南沿海諸河陽江陽春地下水源涵養區,屬于Ⅲ類地下水功能區。本項目所在地不在地下水飲用水源地范圍。廠區對地下水可能產生影響的區域為廢水處理站、化學品倉庫、固廢臨時儲存場所,通過對各場所采取防腐蝕防滲處理,并加強環境管理后,項目不會對所在地地下水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4. 清潔生產結論 擬建項目采用先進工藝和生產設備,使用清潔原料,低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少,達到國內先進清潔生產水平,符合清潔生產要求。 5.總量控制建議指標 建議的擬建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因子和指標見下表,該總量控制指標較為合理并具有可達性。 表1 總量控制建議指標 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結論 本工程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能源消耗及污染物產生量均較少,同時工程中末端污染控制措施也較為完善。工程廢氣、廢水污染源均可實現達標排放,所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是同類行業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其運行及管理技術是成熟可靠的,工程建成投產后運營期各項環保措施可以達到預期的效果,因此工程設計中擬采用的環保措施是切實可行的。 7.公眾參與調查結論 通過公眾參與調查了解到有54人贊同擬建項目建設,占總接受調查人數的90%,沒有人對此持反對意見,絕大多數人贊同項目建設,本報告采納公眾的意見。調查過程中所有接受調查的公眾均對項目建成后措施落實表示關注,提出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工礦企業的監管力度,落實各項環保政策,督促企業“治污”“減污”。建議擬建項目在建設及營運過程中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使項目的環境負效應降到最低程度。 8.結論 擬建項目屬新建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要求,環保措施技術合理、運行可靠,處理效果可以滿足污染源達標排放要求,工程建成投產后各污染物可實現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要求,經預測分析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功能區劃要求的控制范圍內。 因此本評價認為,在嚴格執行國家“三同時”的環保政策和各項環保規章管理制度,以及全面貫徹清潔生產的原則,切實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保證環保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下,擬建項目的建設從環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9.建議 (1)本項目在規劃、設計、施工前,應編制詳細的環境保護實施方案。 (2)本項目必須落實環境保護資金,確保環境管理、污染控制工程、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應急方案的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