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陽光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陽光•維多利亞”住宅小區二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眉山市陽光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擬投28000萬元在眉山市東坡區岷江大道與琉竹街交叉口東北角建設“陽光•維多利亞”住宅小區二期(項目)。根據2006年3月18日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管理辦法》(環發2006[28]號)第九條要求,向公眾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項目名稱:“陽光•維多利亞”住宅小區二期(項目) 2、建設地址:眉山市東坡區岷江大道與琉竹街交叉口東北角。 3、建設性質:新建 4、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總用地面積28509.549m2,總建筑面積19450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積122806.2m2,社區服務及小區門衛等建筑面積300.9m2,地下車庫用房建筑面積69449.98m2,建筑容積率4.948,建筑密度20.79%,綠地率42.3%,規劃居住戶數為1576戶,人口數5043人。地面為改善小區內的居住環境,小區設制地下車庫、垃圾房等公用設施。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概述 ① 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的廢氣主要是施工場地平整、開挖、回填、建材運輸、露天堆放、裝卸等過程產生的揚塵;施工機械產生的廢氣;在裝飾施工過程中,油漆、噴涂、建筑及裝飾材料揮發產生的少量廢氣和汽車進出產生的尾氣。 汽車尾氣:施工階段,頻繁使用機動車輛運輸建筑材料、施工設備及器材、建筑垃圾等,排出的機動車尾氣主要污染物是CH、CO、NOx等,通過合理安排裝卸,盡量減少車流量。預計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性影響。 裝飾材料廢氣:裝飾工程用油漆、涂料等揮發造成的廢氣,主要有甲醛等,屬無組織排放。其揮發產生的廢氣較少,預計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性影響。 施工機械廢氣:主要為發電機、挖掘機、壓路機等機械設備等使用柴油產生,因產生量較少,且在空氣流通的地方使用,施工單位在選用施工機械時,應選擇新型環保型設備,盡可能減少煙氣的排放。預計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性影響。 揚塵:揚塵是低空的無組織排放,直接影響人類的活動,施工過程中揚塵的影響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挖土、堆場和運輸,該項目施工期基本上無棄土堆放場所,因此揚塵對環境影響主要為挖土和車輛運輸。 ②對水環境的影響 項目施工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廢水。 施工廢水:建筑施工時混凝土澆灌作業會產生場地沖洗水、構筑物沖淋水和設備清洗水等,本項目在施工場地內修建施工廢水沉淀池,施工廢水廢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場地內的灑水降塵,不外排。 生活污水:主要產生在臨時食堂、廁所等處,根據《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要求,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臨時預處理設施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 級標準中的A標準后排放。 因此,項目施工期廢水不會對所在地地表水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③對聲學環境的影響 在施工過程中,不設混凝土拌合場,采用商品混凝土,因此,施工期噪聲主要為施工機械產生的噪聲,如運輸機械、挖掘機、夯實機、切割機、鋼筋加工類機械等,這些設備的噪音在80-100分貝之間。從工程外環境關系分析,項目東南面的川師宿舍區(已建),西面的世茂·花香首府(在建)。因此施工噪聲會對周圍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影響,在施工總平面布置時,將電鋸等高噪聲設備、工序布置在項目場地的西北面,盡量遠離敏感保護目標。施工時必須合理安排各類施工機械的工作時間,尤其是在夜間嚴禁打樁機等噪聲機械進行施工作業,減少這類噪聲對附近居民的影響,同時對不同施工階段,按《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對施工場界進行噪聲控制。 通過嚴格的施工管理,盡可能的使施工場界噪聲達到標準限值,可以減少噪聲對周圍敏感目標生活、工作、學習的影響。 ④固體廢棄物影響 施工產生的施工垃圾,能利用的利用,不能利用的運到城市垃圾填埋場處理,因此,固體廢棄物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2、項目運行期對環境的影響 ①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營運期大氣污染物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住宅樓的飲食油煙;二是進出小區機動車產生的汽車尾氣。 本項目居民廚房全部采用天然氣為燃料。大氣污染物主要發生在食物烹飪、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其加熱分解或裂解產物以及煙氣,飲食油煙經家用抽油煙機凈化處理后濃度小于2.0mg/m3后經專用煙道于樓頂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項目進出車輛的汽車尾氣是項目大氣污染源之一,汽車尾氣中主要含有NOX、CO、TSP和未完全燃燒的碳氫化合物THC。地下停車場內因車輛減速或起動其尾氣污染強度較大,再加上累積效應,其污染性影響不能忽視。建議小區采取如下措施:地下停車庫內合理安置送、排風機、換氣扇、排煙風機等機械抽排風設施,地下停車場內禁止使用含鉛汽油,汽車尾氣須達標;室外停車位停車時應將車頭 對準住宅,避免將排氣管朝向住戶。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汽車尾氣排放對環境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②對水環境的影響 項目生活污水擬經項目預處理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中的A標準后排放。 因此項目廢水對周圍環境不會造成污染性影響。 ③對聲學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來自商業經營噪聲、居民娛樂噪聲、進出車輛噪聲、和設備噪聲(如水泵、通風機、發電機、空調機組冷卻塔)等。 居民娛樂噪聲 娛樂噪聲主要來源于全民健身場所、觀景亭和公共服務中心等處居民娛樂活動產生的噪聲,通過物管加強管理,控制娛樂活動的適當時間后,不會造成不利影響。 車輛噪聲 車輛噪聲主要來源于車輛行駛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優化項目總平面布置,減少地面停車位,人車分流,加強物業管理,嚴格控制控制汽車行駛路線、速度和車流量,禁鳴喇叭。這些措施實施后,對周圍聲學環境基本無影響。 設備噪聲 本項目的水泵、通風設備、發電機均設置于地下室,噪聲強度在75~105dB(A)之間。擬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墻體隔聲、降噪、減振、合理布局的方法進行治理。通過對主要噪聲源進行預測后,項目噪聲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加強管理后,不會對對周圍的環境不會造成污染。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評價對建設項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圍地區進行了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調查與評價,對項目的排污負荷進行了估算,在借鑒已有監測分析成果的基礎上,利用模式模擬預測了該項目外排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了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對策。 建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三同時”管理規定,完成各項報建手續,本著以人為本的宗旨,切實保證本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的落實。在達到本報告所提出的各項要求后,該項目對周圍環境將不會產生明顯的不良影響,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可聯系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取環評報告簡本。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①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情況的了解程度及態度;②公眾對當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的看法;③本項目對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影響;④公眾對本項目環保措施的意見;⑤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議和要求。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開后,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委托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委托單位、環評單位及政府環境主管部門決策參考。 七、聯系方式: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以下聯系方式將您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及建議發送至建設單位及評價單位 委托單位:眉山市陽光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評價單位:四川省國環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徐工 聯系電話:15378182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