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生太修復整治項目調整工程 受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委托,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承擔了榮成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生態修復整治項目調整工程的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規定,現將項目信息及環境影響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況 本工程為榮成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生態修復整治項目的調整工程,原項目主要包括碼頭工程和增補用海工程。 (1)原項目概況 1榮成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生態修復整治項目碼頭工程 碼頭工程用海面積19.2500hm2(288.75畝)。其中,防波堤用海面積4.4130hm2、碼頭用海面積4.2000hm2、后方陸域面積10.6370hm2。建設碼頭總長1030m,總投資20784.83萬元。項目不占用灘涂,本工程占用395m自然岸線、形成2841m的人工岸線。 2榮成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生態修復整治項目增補用海工程 增補用海工程南端增補建設碼頭長470m,工程東側接已確權防波堤,增補建設防波堤長336m,內側建設碼頭長180m,占用海域面積為7.013hm2,增補用海工程總投資5550.17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215萬元,占工程總投資額的3.87%。 (2)調整工程概況 原項目調整后,南北兩側建設碼頭總長1106m;北側建設碼頭兼防波堤,內側碼頭長378m,外側防波堤長388m;南側建設碼頭兼防波堤,內側碼頭長180m,呈三角布置,外側防波堤長632m,與北側防波堤銜接。調整工程總投資26335萬元人民幣,其中環保投資520.74萬元,占工程總投資額的0.20%。 二、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因素 (1)施工期 1廢水污染 施工期環境影響因素主要是拋石、基槽開挖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懸浮泥沙,對水質環境和生態環境會產生一定影響,主要污染物為SS。 施工期陸域現場產生的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船舶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船舶產生的含油污水。 2廢氣污染 本工程對大氣環境主要影響因素是粉塵,主要污染因子是TSP。主要污染環節是:a、沙石料堆存過程中的風蝕起塵;b、卡車卸料時產生的粉塵污染;c、道路二次揚塵;d、水泥拆包的粉塵污染;e、汽車運輸沙石對運輸線路的粉塵污染。施工船舶、機械燃油產生的廢氣也會對大氣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3噪聲污染 本工程按常規施工方法,施工期對聲環境的影響因素主要是砂石料運輸過程產生的車輛噪聲、施工船舶和施工機械噪聲等。 4固體廢棄物污染 施工期固體主要是來自于陸域和船舶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種生產垃圾。 (2)營運期 1廢氣 船舶輔機在港排放的內燃機廢氣污染物和進出港區的車輛及機械產生的尾氣和道路和道路揚塵等,漁港的惡臭。污染物質主要是CO、NOX、SO2、NH3等。 2污水 進港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理魚水、漂洗水、洗魚水和碼頭沖洗污水,初期雨水,港區工作人員及進港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質主要有石油類、COD、氨氮和SS等。 3噪聲 進出港船舶鳴笛噪聲、車輛和各種機械設備作業產生的噪聲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噪聲污染。 4固體廢棄物 魚品裝卸廢物、陸域和漁船產生的各種生活垃圾、船舶保養產生的固廢等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三、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及主要內容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為三個階段,準備階段、環境影響工作開展階段、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階段。環境影響評價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調查評價區域環境現狀:查清本項目周邊的敏感目標、建設及運營期主要環境污染源情況,調查項目周邊的自然環境、社會經濟狀況及水、氣、聲、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區域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區域環境質量變化趨勢及主要環境問題。 (2)項目施工期與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及預測評價:分析施工期和運營期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開進行預測分析期影響程度、影響范圍,并分析規劃與相關規劃的協調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環保對策和措施。 (3)公眾參與調整:通過網上公示、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征求公眾意見。 (4)綜合分析結果:綜合分析評價區域規劃情況、自然與社會環境現狀、項目施工與運營期環境影響預測分析以及公眾參與情況,從環境保護角度,對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給了評價結論。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需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征求事項如下: (1)對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生態修復整治項目調整工程建設的意見; (2)對項目選址的意見; (3)對項目施工及營運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見; (4)項目建設對調查人群生活的影響; (5)項目規劃建設對當地經濟影響的看法; (6)對項目建設的建議和要求。 五、公眾參與調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間,社會公眾可能過本公示指定的聯系方式,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對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0631-7841105 (2)評價單位 單位名稱: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聯系方式:0532-88968822 七、說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可同時向建設項目單位或環境影響編制單位提出。 煙墩角水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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