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由四川友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新建的“華商.國際城(一期)”項目位于自貢市丹桂大街南延線以西,南苑街南延線以東。華商.國際城是集購物、餐飲、休閑、娛樂服務、文化活動以及社區衛生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大型城市綜合體。項目總用地面積58289.81m2,總建筑面積165292m2,其中,家電數碼店建筑面積29586m2,家居生活館建筑面積59050 m2,文化娛樂及兒童城建筑面積19622 m2,街區商鋪建筑面積42034 m2,地下車庫建筑面積15000 m2,停車位608輛,其中,地下停車位510輛,地面停車位98輛。項目建筑密度43%,容積率2.09,綠化率25%。項目總投資65000萬元。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氣:施工期主要來源于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廢氣、噴涂油漆、涂料等裝飾材料時產生的廢氣;營運期主要為家具賣場及展廳家具自身排放的少量甲醛及苯系物(甲苯、二甲苯等)氣體、餐廳廚房燃燒天然氣廢氣、廚房油煙、發電機廢氣、汽車尾氣以及垃圾收集點產生的惡臭。 2、廢水:施工期主要為施工生產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營運期廢水主要為工作人員、商場流動人員、酒店、餐廳、商鋪等產生的污水(餐飲廢水、糞便廢水、保潔廢水和洗手廢水)、停車庫地面沖洗廢水和屋面及室外場地的雨水等。 3、噪聲:施工期主要噪聲源為機械噪聲、施工作業噪聲和施工運輸車輛噪聲;營運期主要噪聲源為公輔設備噪聲、交通噪聲及社會噪聲。 4、固體廢物:施工期主要為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營運期主要為員工及客戶產生的辦公垃圾、餐廚垃圾、化糞池污泥。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施工期采取路面灑水、施工場地圍擋、覆蓋防塵布等工程措施;營運期賣場無組織排放有機廢氣經各樓層的通風系統向外部排放;餐飲業使用的天然氣為清潔能源,油煙廢氣采用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統一的煙道集中收集至專用煙道上樓頂高空排放,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不大;當城市電網斷電時,柴油發電機組自動投入運行,所產生的廢氣經過預留排煙道上屋頂高空排放;地下車庫廢氣采用機械排氣系統收集后通過公共排風道引至地面排放。 2、廢水:施工期生產廢水經簡易隔油沉淀池沉淀成為清水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簡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自貢市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二級生化處理;營運期餐飲廢水及停車場地面沖洗水經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匯同其他污水一起進入化糞池處理,然后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自貢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一級標準后,最終排入釜溪河。 3、噪聲: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計劃、控制設備生源、加強管理等措施;營運期噪聲采用低噪聲型,對設備進行隔聲、減振,加強對進出車輛以及地下車庫的管理,加強對商鋪營運的規范管理,合理布局商鋪位置,不得使用高噪聲設備如大功率音響等產噪設備。 4、固體廢物:施工期建筑材料廢棄物分類回收,建筑垃圾定時清運。施工生活垃圾采取袋裝收集后,由市政環衛人員統一清運處理;營運期生活垃圾經袋裝統一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處理。餐廚垃圾每天及時清理收集后存放,與其他垃圾一起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化糞池污泥由專業人員定期清掏,集中送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房地產開發業,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本項目建設符合城市規劃;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區域環境質量總體上能達到環境標準要求;項目選址和總圖布置基本合理,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經濟技術可行。在確保項目“三廢”污染源達標排放,并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落實設計和環評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項目建成后是不會改變環評區域現有功能的。因此,四川友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華商.國際城(一期)”項目在自貢市丹桂大街南延線以西,南苑街南延線以東的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看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查閱報告書簡本截止日期為2012年9月28日。 1、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四川友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單位所在地:自貢市南苑街
聯系人姓名:毛女士 聯系人電話:13909007982 2、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聯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潯陽東路133號
聯系人姓名:黃工 聯系人電話:0830-2277185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可能受本項目環境影響的單位與個人。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眾對于公眾對擬建項目所在區域目前的環境質量即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的反映;公眾對擬建項目了解程度及反應;公眾認為該項目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是什么;從環保的角度出發,公眾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公眾對該項目的環保措施有何建議和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面談等方式向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提供詳實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 公告發布單位:四川友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公告發布時間:2012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