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商國通電子有限公司 年產150萬千伏安時全封閉式鉛蓄電池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第一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要求,廣東中商國通電子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千伏安時全封閉式鉛蓄電池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已建成并投產,由于部分建設內容發生變更,須對該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粵環〔2007〕99號)有關規定,為推進和規范環境影響評價活動中的公眾參與,特發布本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一)項目建設概要 項目名稱:廣東中商國通電子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千伏安時全封閉式鉛蓄電池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廣東中商國通電子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主體工程已建成投產,部分生產設備數量發生變化,本報告書屬于環境影響后評價; 建設地點: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對川滄江工業園東側; 項目概況:廣東中商國通電子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洋河鎮對川滄江工業園東側,占地面積36630平方米。 項目主要從事高效節能環保型閥控全密封式鉛蓄電池的制造、營銷、服務及進出口業務。該項目于2004年12月9日通過環評審批:年產電腦、信息網絡專用UPS電池300萬安時,主要設備有:自動生產線12條、自動烘干室6臺、自動配組機2臺、自動充放電機20臺等。 項目實際建設主要設備類型臺數與環評報告有出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的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和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備案;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也可以責成建設單位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因此,在進一步考慮國家對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相關要求的基礎上,需對項目變更后的環境影響進行后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并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 (二)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廣東中商國通電子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對川滄江工業園東側 聯 系 人:施良國 聯系電話:0757-88806938 (三)評價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廣州市回龍路增沙街20號 聯 系 人:韓彬光 聯系電話:020-83363613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工作程序: (1)準備階段:研究有關文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篩選評價重點,確定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編制評價工作實施方案; (2)正式工作階段:環境現狀調查和建設項目基礎資料搜集,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環境影響; (3)報告書編制階段:匯總、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種資料、數據,得出結論,完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 主要工作內容: (1)進行建設項目區域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分析區域環境影響源,通過現狀評價明確現有項目的主要環境問題;對建設項目主要污染源進行監測,確認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否能夠達標,評價項目現行主要環保設施設備運行是否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 (2)通過建設項目工程分析,核實主要產品產量、原輔材料消耗量、主要設備變更情況,明確各主要污染物源強,核實已落實環保措施的治理效果,對治理效果不佳或尚未落實環保措施的主要污染源提出技術經濟可行的減緩污染影響的措施; (3)對項目的污染影響進行預測分析與評價; (4)對項目選址可行性進行分析論證; (5)進行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6)進行公眾參與; (7)提出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計劃。 (8)環境影響后評價結論。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你對現在的環境狀況是否滿意; (2)對本項目的總體看法和態度; (3)本項目的建設是否有利于本地區的經濟發展; (4)對本項目的區域位置有何看法; (5)你對本項目開發的了解程度; (6)本項目的建設是否影響所在區域環境質量; (7)從環保角度出發,你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8)對本項目建設及其帶來的環境影響和減緩措施的建議、要求等。 (六)征集意見對象 項目所在地附件各企事業單位、人民群眾。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審批或者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意見。 (八)公示時間 公眾對本項目提意見的時間期限為10月31日~11月13日共10個工作日內。 廣東中商國通電子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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