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福建省永安金銀湖水泥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地址:永安市大湖鎮金銀湖工業園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0598-3572308
三、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名稱:山西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聯系人: 小金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根據本工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分析項目實施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影響范圍;與區域規劃相比較,從環境保護角度綜合分析本項目在擬建地建設的環境可行性及選址合理性;核實擬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析排污總量的平衡途徑;論證工程建設的環境可行性及環保安全措施在技術上、經濟上的先進性和合理性;進一步提出防治和減輕污染的對策和建議,為工程環保措施的設計和環境管理提供依據。本次評價的工作重點是:工程分析、清潔生產與污染防治措施評價、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風險評價。
評價工作將貫徹六項原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城市環境功能區區劃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技術、設備、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清潔生產要求,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建設滿足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標準,項目建設不根本改變地區環境質量,符合功能區要求。
通過工程分析及水平衡,核實生產工藝中各排污點的位置,核算各排放點的“三廢”產生量,核實污染物的“三本帳”;并在此基礎上,通過環境影響預測,分析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范圍,提出切實有效的環境對策。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社會關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見事項為:①對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擬建設的項目;③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④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提交負責該建設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環評機構提出寶貴意見。
八、報告簡本索取
需要查閱報告簡本的公眾,可向評價單位聯系人發送索取郵件。